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4.20
【字 号】
【施行日期】2020.04.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2020年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第16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制定2020年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聚焦《规定》落实,实现信息公开规范管理
  (一)做好专题宣传和组织实施。结合《规定》修订,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制定落实方案,抓好有关人员学习培训和《规定》中新增要求的组织落实工作,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区政府办公室要在上半年梳理并明确直接隶属本级政府管理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以清单形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开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动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各单位要对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结合标准化工作和业务实际,确定主动公开具体内容,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在6月30日前,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集中发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历史政府信息的转化公开,各单位要对2010年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开展公开属性重新审查工作,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予以转化公开。有条件的单位可同步开展针对非公文类政府信息的梳理转化工作。
  (三)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全链条管理。各单位要在6月30日前,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对通过当面、邮寄、传真方式提交的申请,要在2个工作日内录入工作平台。依申请件的补正、延期
、意见征询等办理程序,办结结果以及后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也要全面及时录入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原则上,通过依申请方式提供的政府信息中,可为公众广泛知晓的,均应转为主动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
  二、聚焦重点领域,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一)围绕重点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进上海“四大品牌”、“一轴三带”战略贯彻落实,重点公开规划计划、实施方案、政策举措等。根据“全球服务商计划”工作进展,发布实施方案及配套的指标体系、项目清单、专项扶持政策等,按批次公开“全球服务商”企业名录。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本区营商环境透明度,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按季度发布区政府实事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不同阶段的防控工作重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信息公开。
  (二)围绕“三大领域”落实公开要求。继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结合实际选取本地区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突出做好批准结果、招投标、竣工验收等有关信息的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依法发布住房保障、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信息,推动
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积极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农村综合帮扶、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三)围绕社会关注提升公开实效。组织做好区级各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加大财政部门组织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公开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本区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促进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围绕保障人民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旧改征收信息主动公开,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便捷性。
  三、聚焦公众需求,深化解读、回应和参与
  (一)提高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针对性。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各单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区政府常务(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的重要政策文件、有关工作年度报告等,均应进行解读。要切实提高解读质量,不得以简单摘抄文件内容的方式进行解读。要明确解读重点,着眼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多渠道开展权威解读,重点解读执行标准和范围
、惠企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关键内容,确保政策内涵清晰传递、政策信号正确释放。加强精准解读,落实市“一网通办”个人主页和企业专属网页相关工作要求,推送和企业众创业办事相关的区内政策核心内容,打通政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社会的普遍疑虑和争议点,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积极开展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多元化解读,多元化解读形式占全部解读数量的比例不得低于50%。开展政策解读优秀案例网络评选工作,各单位应至少总结提炼1个政策解读案例。
  (二)及时主动研判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好差评、“12345”市民、领导信箱、政务微博、政府网站留言板等渠道,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强化政务舆情精准回应,要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密切跟踪市场对政策的反应,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特别是对卫生防疫、公正监管、房地产市场、招生入学、社会保障等热点领域,以及企业和市民创业办事的堵点痛点问题,要及时有效回应,澄清模糊认识,并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有关单位要及时发出权威声音,在5个小时内作出首次回应,正确引导舆论,维护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3月31日前制定发布本区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入目录的政策性决策事项,应在决策前,将决策草案、决策依据上网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此外,根据决策事项类型,还可采取听证座谈、专项听取意见、实地走访等形式专门听取意见。公众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和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应在决策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继续深化会议公开工作,选择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及重大民生事项等决策事项,邀请利益相关方、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列席区政府常务(专题)会议(年内不少于2次),列席和决策事项审议情况向社会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专栏,集中公开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征求意见、会议公开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