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区)中心校、中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字〔20XX〕37号)和《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X教基字〔2023〕2号)文件精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做好我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幼儿园招生
(一)做好入园幼儿摸查。为应对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的入园高峰,各中心校、幼儿园要提前做好辖区内适龄幼儿摸底登记工作,充分挖掘潜力,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本区域内适龄幼儿按时入园。
(二)实行就近入园。幼儿园实行秋季集中统一招生,要坚持相对就近就便的原则,优先招收年满3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的幼儿入园;城区小学附属幼儿
园按照小学所划定区域招生。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子女入园需求,如还有富裕学位,可就近向社会公开招生。
(三)严格招生管理。各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招生热点区域和热点幼儿园,可探索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等方式。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举办国学班、国际班、特长班等,不得对学龄前幼儿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二、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招生原则
1、免试就近入学。坚持依法招生,实行“划定区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办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实行“计划管理、自主招生、免试入学”的招生办法。
2、统筹教育资源,规范均衡办学。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科学合理划定服务区,学校办学规模适度,编班班额、教师配备、教学条件等做到公平和基本均衡。严格控制存在大班
额、大校额学校招生计划,合理分流学生,2023年底前全部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有条件的乡镇(街区)、学校要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设置招生班额。要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对于众高度关注的热点学校,要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范围,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
3、实事求是,严格把关。以学生户口所在地、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学生学籍为依据,确定就读学校。严格审核学生入学证明材料,层层落实责任,杜绝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行为。
4、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各学校要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保障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X政办发〔20XX〕53号)和《XX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字〔2023〕5号)要求,“一校一案”、“一人一案”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依托中小学学籍系统,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监测,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除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学生外,做到应入尽入。截止招生当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以在家学习、接受“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培训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对于满六周岁应入学暂时不适合入学的,学校和监护人要共同出具延缓入学证明,由学校留存,同时上传相关平台。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本服务区内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初中招收本服务区内的小学毕业生。
(三)学区划分
1、各乡镇(街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划分
各小学招收学校服务村庄、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由各乡镇(街区)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
2、各乡镇初级中学招生服务区划分
有一所初中的乡镇,其招生范围是本乡镇的小学毕业生;有两所初中的乡镇,初中学校的招
生范围在中心校协调下确定。
3、城区学校学区划分,由县教体局协调各招生学校完成,同时将根据县城的发展和居民居住情况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具体划分另见《2023年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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