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知和⾃我知觉(self-perception)
⾃我觉知,是指个体对⾃⼰的⽣理属性、社会属性和⼼理属性及其状态的认识和了解。具体包括对⾃⼰的⾝⾼、形体、容貌,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权利、义务,⾃⼰的感知、记忆、思维、智⼒、性格、⽓质、需要、价值观等⽅⾯的觉知或意识。R.R.梅的⼈格理论术语。个体跳出⾃⼰来观察⾃⼰的能⼒。
不同于觉知,后者是对外在威胁的预防感,前者指意识到⾃⼰受威胁的能⼒。个体由此形成关于⾃⼰存在和发展过程的意识,即时间观念和空间观念,能超越时空观念和直接具体的世界,进⼊可能的世界、⼼理⾃由的境界。由于⾃我意识给⼈带来“主体”与“客体”的对⽴,使⼈觉得“我”是可以超越时空的主体,同时却⾯临⽆法逃避的事实,即有限的存在和必然的死亡。个体的这种由对⾃⼰存在有限性的意识会导致焦虑。
⾃我知觉是社会知觉的⼀种形式。它是个体对⾃⼰的认识,以⾃我为认识的对象。也是指⼀个⼈通过对⾃⼰⾏为的观察⽽对⾃⼰⼼理状态的认识。⾃我知觉理论认为,⼈们通过⾃⼰的⾏为和⾏为发⽣的情境了解⾃⼰的态度 、情感和内部状态 。也就是说,我们对⾃⼰内部状态的了解,也像他⼈了解我们⼀样,都是通过我们的外显⾏为。
释义
1、社会知觉的⼀种形式。它是个体对⾃⼰的认识,以⾃我为认识的对象。⾃我既是认识的主体,同时也
是认识的客体。作为认识的对象包括⾃⼰的个性⼼理的⼀切⽅⾯及相应的⾏为表现。⾃我知觉是在交往过程中随着对他⼈的知觉⽽形成的。通过对他⼈知觉的结果和⾃我加以对照、⽐较才使他产⽣对⾃⼰的表象。马克思曾指出:“⼈降⽣是没有带镜⼦来的,他是把别⼈当镜⼦来照⾃⼰的。”对⾃我的知觉与对他⼈的知觉⼆者是紧密联系的,对他⼈的知觉愈深刻、愈全⾯,对⾃我的认识随之⽽发展。⾃我知觉对⾃⾝的⾏为有重要的调节作⽤。正确的⾃我知觉会使⼀个⼈在体中的⾏为得体,相反,⼀个缺乏⾃知之明的⼈常常使他的⾏为遭受各种不应有的挫折。
2、是指⼀个⼈通过对⾃⼰⾏为的观察⽽对⾃⼰⼼理状态的认识。⼈不仅在知觉别⼈时要通过其外部特征来认识其内部的⼼理状态,同时也要这样来认识⾃⼰的⾏为动机、意图等。D.J.⽐姆 1972 年提出了⾃我知觉理论。⾃⼰内部状态的了解,也像他⼈了解我们⼀样,都是通过我们的外显⾏为。
但是,也不能把⽐姆的理论绝对化,认为我们⼏乎不可能从内省获得有关态度和情感的任何信息。实际上,这个理论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是有效的:⼀是内部状态 模 糊 不清、不明确;⼆是⼈们对⾃⼰作出什么反应不太关⼼。
理论概述
符号互动论者强调从社会互动的⾓度去理解⾃我知觉。⽶德(1934)认为⾃我知觉是⼀种社会现象,它通过个⼈在与他⼈互动中扮演⼀定⾓⾊形成。个⼈在扮演⾓⾊时,他⼈期待他按照相应的⾓⾊规范去⾏
事,因此⾃我知觉可以反映出他⼈对个体的态度。库利(1956)认为⾃我只有在社会互动中才能产⽣,其中想象其重要作⽤,他⽤“镜像⾃我”来说明⾃我知觉的形成,它包括三⽅⾯:个体想象⾃⼰在他⼈⾯前的形象;个体想象对⾃⼰形象的评价;上述两⽅⾯结合便产⽣⾃我感受或⾃我知觉。
⾃我知觉理论是由D.J.⽐姆(D.J.Bem)在1972年提出,主要阐释⾏为是否影响态度。当问⼀个⼈关于某事物的态度时,个体⾸先回忆他们与这种事物有关的⾏为,然后根据过去的⾏为推断出对该事物的态度。⾃我知觉理论认为态度是在事实发⽣之后,⽤来使已经发⽣的东西产⽣意义的⼯具,⽽不是在活动之前指导⾏动的⼯具。
⾃我知觉,其实就是⼈们常说的⾃我认识,是指⼈们对⾃⼰的需要、动机、态度、情感等⼼理状态以及⼈格特点的感知和判断。它可以是有关⾃我的⼀套观念,也可以只是有关⾃⾝认识的⼀些直觉,但不论是观念还是直觉,都会对我们的⾏为产⽣影响。准确的⾃我知觉,有助于个体的社会调适和⼼理、⾏为素质的良好发展。
理论观点
Bem的⾃我知觉理论(self-perception theory)认为我们必须借由观察⾃⼰的外显⾏为来推论⾃⼰的态度,也许有许多研究发现验证此论点,然⽽书本中的例⼦(p94宗教⾏为之研究)却不太具有说服⼒,因此个⼈对此⾃我知觉理论有些许困惑。
⾃我知觉理论认为,⼈们通过⾃⼰的⾏为和⾏为发⽣的情境了解⾃⼰的态度 、情感和内部状态 。也就是说,我们对⾃⼰内部状态的了解,也像他⼈了解我们⼀样,都是通过我们的外显⾏为。认为⼈在许多情况下并不能直接知道⾃⼰的态度、情感和其他内在状态。认识⾃⼰和认识别⼈⼀样,只能通过⾃⼰表现出来的⾏为来推测⾃⼰的内⼼状态。这种推测过程和推测别⼈的内⼼状态时是⼀样的。也就是说,我们试图使⽤本质上相同的资料以及相同的归因过程对我们⾃⼰的⾏为进⾏因果关系的推论。
限定
贝姆对这个⾃我归因过程作了好⼏个限定。
(1)⾃愿选择。⾃愿选择是模型中的重要变量。贝姆认为,要通过⾏为推断态度,必须要看这个⼈的⾏为,是在外在控制下发⽣的(外在诱导下发⽣的),还是⾃动地(⾃⼰选择决定的)发⽣的。只有⾏为是⾃动发⽣的,⼀个⼈才可以根据⾃⼰的⾏为推论态度。
(2)当内在线索是模糊或者是微弱的时候,才可以利⽤外在⾏为来推论⾃⼰的态度。
(3)当缺乏有关个⼈态度的外在反馈源的时候,⼀个⼈就会利⽤外在⾏为来推论⾃⼰的态度。
理论分析
⾃我知觉理论可以帮助⼀个⼈更好地认识⾃我,它是⾃我评价的重要理论基础。但是该理论有很⼤的局限性,因为它的结论是建⽴在⼀系列的前提之下。如果忽略了这些前提,那么就可能导致归因失败。所以在使⽤这个理论进⾏⾃我评价时,⼀定要特别注意该理论适⽤的前提。对⾃⼰的感知﹑理解和评价。D.J.⽐姆1972年提出的⾃我知觉理论是颇受重视的⼀个理论。这个理论认为,⼈们通过⾃⼰的⾏为和⾏为发⽣的情境了解⾃⼰的态度﹑情感和内部状态。如当⼀⼈主动吃苹果时别⼈问他是否喜欢苹果,这时他会认为,既然没有外⼒强制,是⾃⼰主动吃苹果的,那么⼀定是喜欢苹果。
S.契肯和M.W.鲍德温1981年的研究表明,⽐姆的⾃我知觉理论具有⼀定局限性,只在⼀定条件下起作⽤:如果⼈们先前对某事具有明确⼀贯的态度,则它不起作⽤;如果⼈们先前对某事不具有明确⼀贯的态度,则它起作⽤。他们先把被试按其对保护环境是否具有明确⼀贯的态度画分开来,⽽后采⽤⼀种⽅法去影响他们对⾃⼰⾏为的知觉。如问⼀部分被试他们是否有时乱扔脏物,问另⼀部分被试他们是否不经常乱扔脏物。这样的问法可以使那些回答有时乱扔脏物者把⾃⼰看成是不重视环境保护的,使那些回答不经常乱扔脏物者把⾃⼰看成是重视环境保护的。
结果分析
结果表明,这样的处理并不影响那些先前具有明确⼀贯态度的⼈,只影响那些先前不具有明确⼀贯态度的⼈。在态度的⾃我知觉上,⼼理学家过去长时认为是通过内省途径的,⽐姆的理论提出了新的看法。
他认为,在没有外界环境压⼒时,我们通常认为我们的⾏为是表达真实态度的。当存在着明显的外部压⼒时,我们会认为我们的⾏为是由于外部原因的。 
当然,⽐姆并⾮认为⼈们完全不使⽤内部线索,⽽只是认为,态度的⾃我知觉主要依靠外显⾏为和⾏为发⽣的条件。⽐姆的理论也被⽤于动机的⾃我知觉上。由于⾼奖赏⽽从事某种活动,导致把⾏为原因归之于外部,由于低奖赏⽽从事某种活动,导致把⾏为原因归之于内部。这就是说,对于从事某种活动给予过分的肯定,将破坏对这个活动的内在兴趣。 
Z.昆达和S.H.施⽡茨1983年的研究表明,帮助他⼈⽽获得⾦钱报酬的⼉童与未获⾦钱报酬的⼉童相⽐,后者表现出更强的道德责任感。因从事愉快⼯作⽽获得外部奖赏,会减少内在兴趣,但防⽌从事某种活动的外部威胁却增强内在兴趣。在情感的⾃我知觉上,传统的理论认为,⼈们认识⾃⼰的情感是通过考察⾃⼰的⽣理状态﹑⼼理状态和外界刺激。研究证明,⼈们的许多情感反应在⽣物化学上是类似的。⼈们只能区分⾼唤起和低唤起,难于从这⾥区分出不同类型的情感,⼈们很难区分嫉妒和爱情。 了解自己
S.沙赫特1962年提出的情感⾃我知觉理论类似于⽐姆的理论。他认为,情感的知觉依赖于⽣理唤起程度和认知标记,如愤怒﹑愉快等。为了取得认知标记,必须考虑⾃⼰的⾏为和环境条件。例如,我们感到⽣理唤起,同时观看喜剧表演⽽发笑,这时我们认为我们是愉快的。我们的⾏为和对发⽣该⾏为的环境的解释,为我们提供了认知标记,从⽽去解释我们的内部唤起引起的体验。与⽐姆的理论相类似,由于内部状态的模糊性,所以⾃我知觉⾼度依赖于外显⾏为和情境的知觉。
⾃我知觉的内容
态度的⾃我知觉
过去的⼼理学家都认为⼈们通过内省去认识⾃⼰的态度。但贝姆却认为由于⼈的内部线索很微弱、很模糊,⼈必须通过观察⾃⼰的外显⾏为去推测内省的态度。如果⼈的⾏为是⾃由作出的,这种⾏为就可以反映个体态度;如果⾏为不是⾃由作出的,它就不能表⽰个体的真实态度。
情绪的⾃我知觉
⼈们有时能够意识到⾃⼰的情绪体验,尤其是诸如快乐、悲伤等⼀些基本的情绪,但有时⼈们并不⼀定能够准确地知觉到⾃⼰的情绪体验。沙赫特认为,⼈们对情绪的知觉取决于两⽅⾯,其⼀是⼈们体验到的⽣理唤醒⽔平,其⼆是认知判断,认知判断来⾃于⼈们对⾃⼰⾏为和情境的考察。
总结
总之,⼈们认为,不能把⽐姆的理论绝对化,认为我们⼏乎不可能从内省获得有关态度和情感的任何信息。⽽且这个理论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是有效的:⼀是内部状态模糊不清﹑不明确;⼆是⼈们对⾃⼰作出什么反应不太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