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关于宅基地管理的几点思考(最新)
作为基层干部,我们经常要面对“三农问题”。然而,以前我们更加注重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比较忽略农村增效。近年来,新农村建设持续推进,农村面貌改善不少,但如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村庄实现全面有效治理,还需假以时日,付出更大努力。宅基地管理便是其中的一场重头戏。
一、工作背景和基本情况
宅基地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之一。今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要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是一项促农村树新风换新颜的重要工作。今年年前,宜春市委颜赣辉书记带队,组织各县市区党政主官赴丰城等地实地考察宅基地管理工作。宜春市政府紧接着制定出台了专门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任务,并将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纳入全市巡回看变化必看内容。X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均作了明确指示,并于625日,在潭
埠镇召开现场会。X县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发工作方案,并建立县四套班子领导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挂点推进宅基地管理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
步入正轨
X485个新农村建设点整合成宅基地管理试点284个,涉及17个乡镇(街道)112个行政村452个新农村建设点及30个深度贫困村,实现新农村建设点100%覆盖。根据有关摸底数据统计,全县284个试点村共涉及户数14185户,人口58276人,宅基地12976宗,面积193.44万平方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房子拆不拆”有困惑,需厘清“农民与宅基地的关系”问题。
一是房拆难。一方面,村民存在恋土情结。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外出或进城务工人员增多,到城市租房买房居住人口增加,农村不少农房、宅基地常年闲置,利用低效化比较普遍。而受传统观念影响,农民的恋土情结根深蒂固,“土地是安身立命基础”、“宅基地是祖传的产业”、“房子多、房子大光宗耀祖”等想法在村民的潜意识里依然挥之不去。在有的村庄,
谁要拆人房子,和挖人祖坟相当,无异于捅马蜂窝。另一方面,干部存在畏难情绪。有的乡镇新村办和土管办干部对如何承担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职责不够明确,对工作的开展存在一定畏难情绪。因而,旧祠堂和土坯老屋或散布各处,或集中连片,牛棚、猪圈、露天厕所,零零星星占据着村庄的东南西北中(包括村庄核心区域),制约了宅基地的腾空使用。
二是房不拆也难。有的农户赶上儿大当婚,没有合适的宅基地建房。政府也有难处,不是不想给农户批地建房,而是没新宅基地可批。无奈之下,一些村庄面临着“老旧房屋拆不掉,新增农户无地批”的尴尬境遇。
(二)“宅基地如何使用管理”有困难,需厘清“使用与退出的秩序”问题。
一是宅基地使用现状堪忧。由于多方面原因,农村“一户一宅”规定落实不够,超法定面积使用、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农村占有使用宅基地现象也存在。有关数据显示,部分试点村一户多宅、房屋面积超标准现象不少,对“一户一宅”超面积占用宅基地、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宅基地建房的清理整治力度不够大。
二是宅基地退出预期难控。对历史上已造成的违规使用宅基地现象,采取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不够全面有力,导致后续退出中有时会出现前后处理标准不一的困惑。加上还没有形成相应的一系列体制机制,对宅基地的使用与退出成效不明显。部分村没有完善试点工作章程和试点工作自主管理制度,没有推动抓手,或制度虽挂在墙上,自主管理却时常缺位。有些村民至今还认为宅基地使用与退出是宅基地资格权人和使用权人的事情,和村里关系不大。
(三)“政府职能发挥”有困扰,需厘清“政府引导与村民自治的逻辑”问题。
一是政府引导作用还需加强。乡镇部分干部对政策了解不深不透,也没有进行广泛深入宣传,不能有效为众释疑解惑。今年5月底,X县邀请余江县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来X举办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业务培训后,乡镇有关业务干部对此项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但宣传发动火候还有所欠缺。另外,对推动宅基地管理工作可能引发的有关后续问题也调查不够。如,因有村民猜测自身所处村庄以后或许会被划入棚改范围,便想方设法让亲属入住原本闲置多年的老屋,不太配合拆“三房”工作。有的乡镇干部对此类问题估计不足。
二是村民自治活力尚未激发。宅基地管理工作由县乡引导指导、村民理事会操作。虽然全县所有宅基地管理试点村都成立了村民理事会,大部分会员参加了乡镇组织的宅改培训,但因
理事会成员没有相应的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纯粹属于“友情出演”,在“吃力不讨好”的利益权衡下,参与宅基地管理试点的积极性不够。加上大多数理事会成员不很清楚如何具体操作,或不便撇开情面放手操作,可以说还是没有真正步入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