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的文学观
柳宗元的文学观点,归纳起来,有如下几条:
“文以明道”说
“文以明道” 说是柳宗元在《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一文中提出来的。“明道”一词,南朝齐梁时期杰出的思想家刘勰早就提到过。柳宗元对刘勰“明道”说作了更进一步的发挥:“始吾幼且少,为文章,以辞为工。及长,乃知文者以明道,是固不苟为炳炳烺烺,务彩、夸声音而以为能也。凡吾所陈,皆自谓近道,而不知道之果近乎远乎?”
“及长,乃知”的意思,一是说明他通过自己的写作与文学实践,才慢慢地明白了这个道理;二是说明他通过后天的学习与借鉴,才逐渐地明白了这个道理。
柳宗元的“文以明道”说,是一种文、道并重的“二元论”观点。写文章的目的是为了“明道”,“道”借助于文章而更加鲜明,文章因为“道”而更加显著。它与北宋时期的代表人物周敦颐所讲的“文以载道”观点,把“文”当作“道”的载体,甚至看作纯粹的舆论工具,有着很大的不同;跟南宋时期理学的代表人物朱熹所
讲的“文便是道”观点,主张“文道一体”,混淆了“文”与“道”的界限,有着更加明显的区别。
非常难能可贵的是,柳宗元不仅在口头上宣讲“文以明道”,而且将其付诸于实践。柳宗元在《寄许京兆孟容书》中指出:“唯以中正信义为志,以兴尧、舜、孔子之道,利安元元为务。”他坚信自己和王叔文等人所实行的改革,是正义的事业,是符合国家与老百姓利益的行动,始终不愿改变自己的政治主张和远大的理想,更为广泛地钻研古今典籍,并加以批判性地吸收与借鉴,因而大大提高了自己的思想水平和文学修养。他勇敢地拿起笔来,写下了大量的理论著作,愤怒批判黑暗的社会现实,大胆宣传进步的政治观点;并继续高举散新的大旗,写出了许多优秀的山水游记、诗歌和辞赋,从而在思想史和文学史上,留下了光华璀璨的一页。
“辅时及物”说
柳宗元的作品“辅时及物”说,是柳宗元在《答吴武陵<非国语>书》一文中提出来的。“辅时”——即有利于、有助于时代;“及物”——即跟事物相联系。所谓的“辅时及物”,是在“文以明道”的基础上,要更进一步地贴近现实,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要与时俱进,服务时代、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辅时及物”说,在文学实践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文学创作的根本源泉是生活,而不应是某种理论概念的教条。如果文章所表现的只是作为观念的空疏的“道”,而没有生活实践为基础,那怎么能创造出真正优秀的文学作品呢?
刘勰的基本文学思想,主张文章要“衔毕佩实”,“质文并重”。为了达到这一要求,反对“诡奇”、“淫糜”等为争一句之奇而穷思力索,主张“夸饰有节,饰而不诬”的写作原则。认为文章的写作过程是一个而然的过程。文学的任务是要“写天地之辉光,晓生民之耳目矣”。文学的社会作用在于起到“顺美匡恶”。因而反对“无所匡正”、“无益时用”的文学。
柳宗元极力提倡“辅时及物”,他本人也撰写了许多这样的文章,如:脍炙人口的《捕蛇者说》,揭露暴赋酷役对人民的残害,竟然比异蛇还要厉害“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驳复仇议》针对徐元庆替父报仇的案件,从“刑而后旌”和“亲亲相仇”两个方面,提出“刑”或“旌”必须符合国家法典,切合实际,无论官民,当刑则刑,当旌则旌,但必须刑旌分离,二者不可同用于一人;同样“亲亲相仇”者也是无视国家法典、无视客观实际的错误行动,为官者只有依法行政,为民者只有遵守国家法典,才能消除“亲亲相仇”的隐患,达到为国分忧为民除害的目的。《敌戒》阐明了“敌存灭祸,敌去召过”的道理,指出“敌去而舞”
将会招来更大的祸害,提醒人们应当居安思危,希望宪宗不要“废备自盈”。事态的果不出柳宗元在文中所料,元和十五年,唐宪宗就被宦官陈弘志等杀掉。文章反复地阐述了事物相反相成、矛盾相互转化的道理,体现了丰富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对当今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褒贬讽谕”说
“褒贬讽谕”说,是柳宗元在《杨评事文集后序》一文中提出来的观点。“褒贬讽谕”说,所强调的是写作的文体,他将所有的文章、作品,笼统地归纳为以“褒贬”为主的和以“讽谕”为主的两个大类。
柳宗元在这篇序中指出:“文之用,辞令褒贬,导扬讽谕而已。虽其言鄙野,足以备于用,然而阙其文采,固不足以竦动时听,夸示后学,立言而朽,君子不由也。故作者抱其根源,而必由是假道焉。”他认为,文章的作用,就是通过言论辞语来进行表扬或批评,采用比兴的手法来进行讽刺劝戒,给人以开导启发罢了。虽然语言粗俗的文章也足以采用,然而缺少文采,毕竟难以震撼人心,不能给后世留下示范的作用。文章写出来之后很快就淹没无闻,君子是不愿这样做的。所以作者探求写文章的根本,一定要在文采与内容相结合这条路上走下去才能成功。
他接着说:“文有二道:辞令褒贬,本乎著述者也。导扬讽喻,本乎比兴者也。著述者流,盖出于《书》之谟训,《易》之象系,《春秋》之笔削,其要在于高壮广厚,词正而理备,谓宜藏于简册也。比兴者流,盖出于虞、夏之咏歌,殷、周之风雅,其要在于丽则清越,言畅而意美,谓宜于谣诵也。”
柳宗元这里所说的“文”,是广义的,包括非文学的“著述”和文学的“比兴”之作。他把传统的五经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书》《易》《春秋》等学术著作,另一类是以《诗》为代表的文学艺术著作,说明柳宗元对文学与非文学的界限认识比较清楚。他认为:前者以论述政治、、问题为本,必须参照或借鉴《尚书》中有关谋略、开导、教诲等方面的内容,和《易经》中有关经文的解释,(《象传》《系辞传》,
都是对《周易》卦爻辞的注释)以及孔子删削《春秋》的笔法,它的主要要求是结构完整、立意高广而内容厚实,语言准确而说理周密完备,才适宜于作为来保存与收藏。后者以运用比喻、寄托、联想为本,必须参照或借鉴
虞夏时流传下来的歌谣,和殷商、周朝时的《国风》《大雅》《小雅》、“三颂”等诗歌,它的主要要求是辞彩华丽而清朗动听,言语晓畅而意境优美,才适宜于传歌诵与流传。
柳宗元觉得,这两种类型的文章,各有其不同的写作目的和意义,几乎背道而驰,因而历来作者大都只是有所专长,而难得有兼擅两体的人。如果有这样的人,必定技艺成熟,达到了“专美——炉火纯青”的境界。而这种擅长著述和擅长比兴的人才,即使在古代文学和雅乐极盛的时代,也属于“凤毛麟角”,很难同时产生。
柳宗元对这两大类文章的区别,不仅认识非常明确,而且“兼擅独到”。而真正做到了“褒贬讽谕”两相宜的,不是别人,正是柳宗元自己。
“四态”说
“四态”说,也是柳宗元在《答韦中立论师道书》同一篇文章中提出来的观点。“四态”——“轻心、怠心、昏气、矜气”,即“轻率之心、怠惰之心、昏聩之气、骄矜之气。”
此处重在强调写作态度。
柳宗元在文章中说:“虽常好言论,为文章,甚不自是也。”“故吾每为文章,未尝敢以轻心掉之,惧其剽而不留也;未尝敢以怠心易之,惧其弛而不严也;未尝敢以昏气出之,惧其昧没而杂也;未尝敢以矜气作之,惧其偃蹇而骄也。”
他的意思是说,我平常喜欢发表议论,写些文章,但很不敢自以为是。我每当写文章时,从来不曾敢掉以轻心,担心过于轻浮而不深沉;不曾敢轻视懈怠,担心过于松散而不严谨;不曾敢辞意模糊混杂,担心意义不明确而产生歧义;不曾敢以骄傲矜持的态度来进行写作,担心过于傲慢而强词夺理。
柳宗元在《与友人论为文书》中明确指出:“古今号文章为难,足下知其所以难乎?非谓比兴之不足,恢拓之不远,钻砺之不工,颇颏之不除也。得之为难,知之愈难。”由于文章难写,所以绝不能自以为是,必须十分郑重、严肃认真、头脑清醒、谦和善待,保持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把写文章看作立身立言的大事业来做。这样,柳宗元不仅充分认识到写作的重大意义,而且深刻体察到作文的艰难,从而也就能把它当作人生的大事业来做,并且竭尽心力去做好。他深知写作成败的关键除了学力即内容的因素之外,还有文辞即表达方面的因素,所以他对于具体写作的要求十分严格和认真。
“抑之欲其奥,扬之欲其明,疏之欲其通,廉之欲其节,激而发之欲其清,固而存之欲其重。——此吾所以羽翼夫道也。”他认为,在为内容服务的前提下,文章艺术手法应当丰富多彩,通过综合运用“抑、扬
、疏、廉、激、固”六种写作手法,可以起到“奥、明、通、节、清、重”六大作用,使作品更加深刻而不隐晦,鲜明而不浅露,脉络通畅而不一览无余,蕴涵丰富而又简洁明快,清新活泼而不轻浮,内容充实厚重而不呆板。注重学习和借鉴古代文化遗产,充分汲取各种优秀作品的不同特,加以融会贯通,博采众家之长,来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只有这样,才能使文章更好地担负起反映纷纭复杂的现实生活与广阔深厚的思想内容的任务。
柳宗元的文道观及其文学创作研究
柳宗元是唐代文化史上极为重要的一个人物,他的成就涉及文学史、思想史和政治史领域。他的文学创作与他的思想探索、政治实践交融在一起,呈现出一种独特的风貌。本文在对柳宗元“中道”思想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试图通过对其“中道”思想与文学创作关系之分析来揭示柳宗元的文学成就的独特意义和他代表的通儒文化人格的意义。前人关于柳宗元的研究成果虽然汗牛充栋,但这一思路尚有不少空间有待开掘。绪论部分,介绍了与本文研究相关的研究背景;介绍了本书的写作思路和结构。第一章论述柳宗元“中道”思想的内涵及与文学创作之关系。在前人论述中道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辨析柳宗元存在儒、释两种“中道”思想,二者互补构成柳宗元全部思想体系。重点探讨了儒家中道思想的现实意义及其对柳宗元古文创作成就的直接影响,对于提高中唐古文的思想水平的作用;并指出“中道”思想在思维方式上有利于柳宗元转益多师创作态度的形成和“辨惑”之文的产生。还提出屈原的人生悲剧和荀子的思想局限在柳宗元身上交织造成了他中道思想的困境和人生的困境,而对命运无常的悲感和对大道坚守的力
感相交织共同构成柳宗元全部作品的情感底。第二章论述柳宗元的诗歌思想与诗风转变与他“中道”思想的关系。当“中道”能在政治行为上实践时,与之相对应的是中和的风雅观;当“道”不得施时,提倡兴寄和不平则鸣,创作上是发愤抒情为主;儒家中道在现实中的夭折,带来柳宗元佛家“中道”的提升,与此相应,创作了简古自然之诗;柳州时期,柳宗元的儒家中道能通过政治实践落实时,他的精神生命更加强健,创作了浓墨重彩的思乡怀友之诗。柳宗元诗歌思想与创作随着他的“中道”主张的屈折命运发生了三次转变。第三章论述柳宗元的“文趣说”及他的山水游记和辞赋创作,阐发了未能为“文以明道”说所涵盖的柳宗元文学思想的其它内容,及其与明道观的内在联系。柳宗元的文趣包含情趣、理趣及“奇味”,为古文创作注入了生动的艺术精神。柳宗元的山水游记对山水之间形态各异的树木泉石禽鱼花草的传神描写,在散文中完成了类似山水诗中小谢的激活山水的作用;把散文中主体与客体、情趣与意象的交融的关系提升到了足以与山水诗中情景交融境界相比的水平。柳宗元的辞赋继承屈骚精神传统(“惟道是就”的执着精神和批判精神),这种精神与他提倡的“中道”思想有着内在的联系,即用古文明道的同时,用辞赋抒发对道不得行的愤慨之情;而且柳宗元还在博采诸体(各种辞赋体裁)的基础上,破体为文,创造了寓言赋。第四章论述以柳宗元为代表的通儒文化人格与文以明道的关系。首先描述中唐时代通儒产生的历史必然性,指出通儒的理想人格模式是士人为实现生命价值而作出的积极调整。认为中唐通儒与盛唐文儒相比,有三方面的发展:注重道德砥砺,对实才的重视与实践,对史才的重视。作为通儒代表之一的陆贽对古文运动产生了积极影响:古文运动人才储备、改造骈文的艺术经验和以骈文明道对韩柳的启迪三方面的作用。最后阐释通儒人格中对学习精神、实践精神以及宠辱不改的弘道精神的重视,客观上充实了“文以明道”的内涵,...
柳宗元之“道”与文学思想
唐晓敏
柳宗元是中国古代著名的散文家,诗人和思想家,也是中唐古文运动中仅次于韩愈的另一重要人物。柳宗元比韩愈更具思想家的素质,但古今论者对其思想却评价不一。本文先对柳宗元的社会政治思想提出一些看法,再叙述其文学思想。
(一)
欧阳修将韩愈与柳宗元对立起来,说:“子厚与退之,皆以文章知名一时,而后世称为韩、柳者,尽流俗之相传也,其为道不同,犹夷夏也。”[1]前些年,人们又往往从另一角度,即哲学的角度将柳宗元与韩愈的思想做出区别。其实,柳宗元之“道”与韩愈之道大同而小异,在一些最重要的方面,两人的看法常常是相同或相进的。
柳宗元和韩愈一样,所信奉的都是先秦的儒家思想.在这方面,同代人中柳宗元的思想与韩愈最为一致。韩愈称自己所继承的是自尧、舜传到孔子、孟子的思想,柳宗元也明确讲过:“吾之所云其道自尧、舜禹、汤、高宗、文王、武王、周公、孔子皆由之”。韩愈对汉代儒学加以批评,认为汉代儒生毫无作为,致使儒道“千疮百孔”,“其危如一发引千钧”。柳宗元同样如此。他在《贞符》中写道:“臣所贬州流人吴
武陵,为臣言:‘董仲舒对三代受命之符,诚然非也?臣曰:’非也。何独仲舒尔。自司马相如、刘向、扬雄、班彪、彪子固,皆沿袭嗤嗤,推古瑞物以配受命。其言类淫巫瞽史,诳乱后代,不足以知圣人立极之本,显至德,扬大功,甚失厥趣。”柳宗元对汉代的大儒不仅是完全否定,而且持激烈的批判态度,说董仲舒以来的汉代儒者“其言类淫巫瞽史,诳乱后代”。柳宗元与韩愈一样,特别推重孟子的“仁政”的社会理想。韩愈在京师任监察御史时,耳闻目赌京畿百姓饿死路旁,“归舍不能食,有如鱼中钩”觉得官府搜括太重而作《御史台上论天旱人饥状》要求停止征收当年的租税,柳宗元在永州在则目睹“苛政猛于虎的现实而作《捕蛇者说》。柳宗元和韩愈一样,也主张加强中央集权。韩愈作《原道》重申“君臣之义”,所着眼的是现实中的藩镇割据问题,柳宗元作《封建论》、《辨侵伐论》等文,也都包括强调中央集权的内容。韩愈对贤者居下,不肖者在上深感不满,柳宗元也是如此,他作《封建论》一方面含加强中央集权之意,另方面也正是强调“贤忠之别”,反对贵贱之别的封建等级制度。《封建论》言:“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柳宗元反对封建制,主张郡县制,重要原因之一即是因封建制是“世食禄邑”,这种制度压抑人才,“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柳宗元的政治理想原则,就主要方面说,与韩愈是一致的。
近年来,有研究者在论及韩愈和柳宗元之“道”时,往往强调其道”的差异。一种流行的的看法是认为韩愈
维护儒家的“道统”,而柳宗元则以“利安元元”为己任,他的“道”是辅时及物之道。韩愈确是全力维护儒家道统,但他又何尝不是以“辅时及物”为道!韩愈见关中大旱而上《御史台论天旱人饥状》,见宪宗佞佛而进《论佛骨表》,他“忠犯人主之怒,勇夺三军之帅”,何尝不是以“辅时及物”为己任。而柳宗元又何尝不维护儒家思想原则!他明确表示:“吾之所云者,其道自尧、舜、禹、汤、高宗、文王、武王、周公、孔子皆由之。”韩愈也好,柳宗元也好,他们的“兴尧、舜、孔子道”与所谓“利安元元”是一致的。
柳宗元的思想于韩愈也有某些不同。首先,在天人关系上,两人有不同的看法。韩愈持一种含混的天人感应观点,认为天对人有赏罚之功。柳宗元则不同。在天人关系上他相当清醒冷静,明确地把“天”与“人”即自然与人事分别开来,认为天与人各有其规律,自然界的变化与人事无关,“天”对“人”不能有什么赏罚的作用。柳宗元的这种思想源于荀子的“天行有常”的理论。荀子认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自然界的异常现象与人事无关,并非是对人的赏罚。“星坠、木鸣国人皆恐,曰:是何也?曰:无何也。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柳宗元正是继承并发挥了荀子的思想。由此,在哲学思想史上,柳宗元被看作是唯物主义的思想家,而韩愈则被划入唯心主义之列。
就天人关系问题而言,总体说来,柳宗元的观点更接近正确。说到具体的观点,情况又相当复杂。柳宗元和韩愈争论天人关系时,可能各有其片面的道理。韩愈的一些观点不见他自己的著作,但柳宗元在其《天说》中曾叙述了韩愈的观点。《天说》开头就写道:“韩愈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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