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分明的名言警句
    奖惩分明是一句凝练而有深刻含义的格言,历来被人们广泛引用来提醒人们守信礼义、敬业诚信、尊老、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奖惩分明乃是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的核心,人的性质本质是混沌的,施行奖惩制度,有助于社会的进步,有助于培养人的良好品德。在古代,礼制、治学、习武、婚嫁都是通过赏责来实施的,以此来让人们明确自己行为的范围,从而达到训练教育人们遵守礼仪,增强社会凝聚力的目的。诚信格言
    许多伟人大师,在不同时期,都曾以奖惩分明作为行为准则,以应对世界上各类复杂的社会问题,并用自我谦虚的言论来鼓励人们追求自强、自立、自信,进而更积极的参与到社会的各类事务中。
    例如:大梁文学家陶渊明的“有好处要赏,有恶处要罚”;宋代著名诗人苏轼的“凡赏之恣其大,惩之当加罚之多”;明朝政治家孙思邈的“得利之之以恩,失利之之以罚”;清朝思想家徐珂的“把好人好处给好人,把坏人坏处给坏人”;著名的思想家鲁迅的“有罪之要罚,有功之要赏”等等,都是弘扬奖惩分明的著名言论。
    更近代的也曾提出“实行奖励制度,坚决打击不合作”的政策,他主张使用大众化管理,即改革官僚体制和拔高士气,依靠劳动者自觉完成工作,采用严格的分级制度和分阶制度,用荣誉制度来约束行为,从而使人们从心底里拥护自己的国家和党,为国家发展尽忠劳动。
    不仅如此,在新时期,随着科技的进步,人们对事物有了更深刻的认知,以及对新知识的认识,因而人类文明的发展也有了明显的变化,因此,也就出现了新的奖励分明的理论。
    例如:认知心理学家弗莱明曾提出,“激励实践”,即重视激励作为学习的一个重要部分,采用对对被激励者表现的肯定,以此鼓励学习者的追求;尼采的“批判审美”,主张激发人们具有审美思维能力和自信心,使人们可以更加清晰的认识世界;改革家马克思和列宁曾提出“实践反省”,以实践反省来鼓励人们思考,发现自己的不足,以提高自身对事物的认知能力和实践经验。
    奖惩分明的理念,乃是人类的普遍心得,古今中外都有着大量的著作来指引人们正确的行为,以使其尊重礼法,把社会关系更积极地建立起来,有助于共同发展,从而更好地实现仁爱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