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师德
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之“十要”
一要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执教,忠实履职。
二要爱岗敬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专注教育事业,志存高远,淡泊名利,勤勉敬业,乐于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对工作认真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自习。
三要面向全体。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尊严,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四要保护学生。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确保学生安全;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学生保持积极乐观、平和向上的良好心态。
五要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坚持育人为本,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发挥学生兴趣特长,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六要为人师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持职业操守,诚实守信,知荣明耻,严于律已,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七要关心集体。树立大局观念,维护集体荣誉,建立民主、平等、和谐、向上的同事关系、师生关系,尊重学生家长,凝聚各方合力,团结协作,共同搞好教育教学工作。
八要廉洁从政。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严于律己,恪尽职守,树立人民教师清廉自守的良好形象。
九要自我调节。善于自我调节心态和情绪,乐观向上,热情开朗,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无私的爱心、细心和耐心,以个人的性格亲和力以及人格和学识魅力感染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十要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促进自身专业化成长,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