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二三事:迟到一分钟,晚下班一分钟,可不可以?
最近与一位同事在吃饭时,谈到一个话题,如果上班时迟到了,可以通过晚下班的方式,按正常出勤考勤不?譬如早上上班迟到了15分钟,下午下班时就晚走15分钟,总体上还是保持工时,不耽误工作。
我第一反应这就是弹性工作制的一种,是固定工作制的特殊情况,理论上是没问题的。
但事后自己仔细想了想,口子能不能开?特殊情况要不要考虑?会不会引起连锁反应?一时还真拿不定主意,还真有必要认真思考下。
话说,公司前期征求多方意见,制定了考勤制度,那么有规章制度,就应该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否则制度失去执行,如同虚设,比有制度本身更可怕。上班迟到
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加之每个员工情况不同,个个都有一本难念的经,是不是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个人情况是不是要个别对待?个别意见是不是要充分考虑?
思索一番,最终自己保守的答复是不能这样操作,考勤出勤制度要执行,不能迟到通过晚下班的形式解决。其实无论是什么原因理由,最终还是归结到思想方面,说明有搞特殊的心理、有搞特别的想法、有搞特例的意识,看似打破常规、打破惯例、打破习惯,实则是突破底线、突破原则、突破规矩,不能轻易放松、放开、放纵。
世间事是互相联系转化的,抽象与具体、特殊与普遍、个性与共性、个别与一般,此消彼长、此起彼伏,不是简单的是与否,也不是随口的好与坏,也不是表面的冷与热,必须统筹全局、深度思考、冷静判断、慎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