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疤豺母》读后感
老鼠开会的故事《刀疤豺母》读后感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刀疤豺母》。
整本书讲的是强巴的猎狗被一国家珍惜动物金背豺给吃了,强巴就对那一豺恨之入骨,总想把那一金背豺给杀了。他就想了一个办法于是就把那一金背豺的小豺抓住来当“人质”放到大河桥的那一端。结果豺救了小豺,但是又被大火包围住了,还是沈石溪救了他们,但是强巴仍然要除掉金背豺。
第二天强巴带来了一个狩猎队,看来真的要把金背豺杀掉。但是强巴没有这样而是向天空乱射一排。那一天晚上金背豺集体搬家了,村民都欢呼起来。但是金背豺走后红毛雪兔增加了许多,村民就用红毛雪兔的皮做衣裳赚大把的外汇。村民开始以为是好事,后来红毛雪兔大幅度增加。把草原的草全吃光了。根本没有草供村里牛羊吃了,眼睁睁看着一只只被饿死。强巴和沈石溪好像明白了什么,又费尽千山万苦才把金背豺请回来。金背豺一出现红毛雪兔减少了3/2。现在红毛雪兔的数量减少了不少,草原也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我从这个故事领悟出了任何事物都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部分。缺少了一样动植物其他物种也会有连锁反应,这就是食物链。所以我们人人都要保护动植物,保护环境,就是等于保护我们自己。
《刀疤豺母》读后感2
然而在几个月的斗争中,豺败下阵来。而这却导致野兔泛滥草原枯竭。为了弥补过失人们准备请回豺并且计划十分成功,而这也使人豺得以在这里和谐共处。
看了这个故事,不同的人自然会有不同的看法,也许你会认为这只是让人亲近自然;或者感受到万物的平等;也有可能看出事物的两面性不过我看出的是人的愚蠢,人们都说‘豺狼虎豹’可见豺在人们心中都不狼和虎。可它们却在帮我们抑制像野兔一样的食草动物的泛滥,这不是很可笑吗?在自然界中除了豺以外还有黄鼠狼、猫头鹰、指猴(一种狐猴,与啄木鸟一样被称为森林医生)等等,他们都在背这黑锅的同时替人类消灭有害动物,不光这样,人类还在现在和以前对它们进行过大量捕杀,还因此导致过多次食物链失衡并产生过严重后果,难道这还不足以看出人类的愚蠢吗?
表演
《刀疤豺母》读后感3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刀疤豺母》。其生动的故事情节令我印象深刻,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感受一下吧!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故事是这样的:在内蒙古的一个大草原上,动物学家沈石溪与他的向导强巴在考查时,发现了一稀有的金背豺,而他们的首领,是一条脸上带有刀疤的雌豺,因此得名刀疤豺母。可正当沈石溪记录的时候,强巴的口却对准了豺的首领
看到这,也许你会问:“既然这豺这么稀有,那强巴为什么要杀死他们呢?”别急,我们接着看。
在强巴刚要扣动扳机时,沈石溪当机立断将抢了过来。并在当晚向强巴问出了原因,原来这豺曾经杀死了强巴最好的伙伴一条雪獒。然而,沈石溪知道如果因为私人恩怨杀死珍贵的金背豺,
是绝对不值得的,可强巴的复仇心之强是谁都无发阻挡的。
《刀疤豺母》读后感4
我看了沈石溪的一本书――<<刀疤豺母>>,感触很大,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草原上一豺在老谋深算的“刀疤豺母”的带领下与人类结下的种种恩怨,猎人强巴的爱犬“雪娇”被这豺中的断尾公豺撕裂了动脉,刀疤豺母也从此留下了一道刀疤,强巴怀恨在心,将豺中的八只幼豺捕获,引诱豺登上火桥。作者不忍心豺被烧伤,救了他们。但有一次,作者与强巴受到了驴的攻击,金背豺救了他们,但强巴依旧怀恨在心,将金背豺们赶出了草原。但豺一走,生态环境受到了破坏,红毛雪兔大量繁殖,它们将草啃得一干二净,强巴十分后悔,最终,他们两人想出了种种方案,终于将豺请回了草原。
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个道理:大自然的规律是不可违反的,如果企图违背大自然的规律,只会得不偿失。另外,我从刀疤豺母身上看到动物身上的感情,知道了动物也会感恩,动物也有灵性,它们也会喜怒哀乐,也能分辨是非,因此,我们要尊重动物,让它们恢复生活的权利。我喜欢这本书!
《刀疤豺母》读后感5
广东菜心的做法
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刀疤豺母》。作者沈石溪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在他笔下,动物们都通了人性。他将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充满哲理内涵,风
格独特。
《刀疤豺母》讲述了草原上一豺在老谋深算的“刀疤豺母”带领下与人类结下种种恩怨以及双方为了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不得不互相依赖和平共处的故事。故事中,就因为强巴把豺赶出了草原,使得红毛雪兔泛滥成灾,以至于容不下人类在这里生存,最后又不得不把豺请了回来,才维护住这里的生态平衡。
《刀疤豺母》这本书告诉我们,大自然的生物链是一环扣一环的,哪一环断了,大自然的生态平衡都会遭到破坏。为了大自然、为了我们自己、为了整个地球,我们应该和动物友好相处,融入这个大自然,只有这样,大自然的生态平衡才不会被破坏,人类和动物才能幸福生活。
《刀疤豺母》读后感6
我喜欢看沈石溪的书,刀疤豺母这本书当然也不例外。
刀疤豺母是金背豺的首领,她深重情义,懂得报恩,和人类一样聪明。
沈石溪长期写动物小说是因为长期以来,人类以万物之主自居,并把动物理解为没有思想,没有感情,不会使用工具,缺乏创造力的低级生命。可是,野外科学家考察表明,动物并非人类想象中的那么笨。非洲大猩猩会熟练在用石头砸开坚果取出里面的果仁;生活在城郊的乌鸦能准确无误地辨别红绿灯;母狼在天敌逼近时,会想方法保护巢穴里的小狼除了人类,地球上还有许多生命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它们有爱有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有分辨是非的能力。
因此,我学会了一个道理,每个东西都会有自己生命的价值,所以,我们要爱护生命。
《刀疤豺母》读后感7
《刀疤豺母》是动物学家沈石溪的书。我读过许多沈石溪的书,但我最推荐这本《刀疤豺母》,它写出了自然界的生物链,红毛豺被一牧民“请走”请来。
藕丝秋浅
这本书讲的是一红毛豺生活在草原上,偶尔会猎杀家畜,牧民对这豺恨之入骨,不听劝阻将豺驱逐出草原,赶入雪山。从此当地的红毛雪兔大量繁殖,将草原变成了荒漠。尽管当地牧民大量猎杀,但还是赶不上红毛雪兔的繁殖速度,没有办法,只得将红毛豺
再请回草原。人豺一起捕杀,很快红毛雪兔恢复到原来的数量,人与豺和平共处。中间豺们在雪山上没有食物,还有雪豹的突袭,小豺的存活率十分低。人们上山去请豺下山,牧民三番五次都请不下来,牧民又去沈石溪来帮忙,几经周折,豺才肯下山来维持生态平衡。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适得必反的道理。生物链是生态平衡的象征,打破生物链就是打破生态平衡。人类不要随意破坏生态平衡,否则会受到自然的惩罚。
《刀疤豺母》读后感8
这个暑假我读了沈石溪系列的动物小说,如《最后一头战象》、《第七条猎狗》等,在这么多小说中我最喜欢的、给我启发最多的是《刀疤豹母》。
《刀疤豺母》主要讲的.是本文作者沈石溪与向导强巴一起到高黎贡山观察金背豺,可是因为豺伤害牛羊,被人们视为魔鬼,人们想赶走豺,保护牛羊。最后,豺被赶走了,可是又一个灾难降临了:因为生态遭到破坏,红毛雪兔滚雪球般增加,使大草原像一个叫花婆。人类即使动用多种方法,也拿它们没办法。只能把豺再请回来。经过很多磨难后,终于把豺“请”回了大草原,使大草原又恢复了往日生机。
从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为了我们有一个更和谐、更美好的家园,我们要从自己做起,尽力的保护自然生态平衡,保护我们的家园!
《刀疤豺母》读后感9
《刀疤豺母》源自于沈石溪写的一部动物小说。故事讲述了在一片大草原上有着许多牧民,他们非常讨厌无恶不作的豺狼,在猎人强巴的带领下牧民们恶狠狠地朝它们开,把豺赶出了草原。豺被赶走后,红毛雪兔泛滥成灾,破坏草原,牛羊没有草吃,兔子偷吃村民的粮食和菜,还咬死猎狗。村民和强巴无计可施。最终,在作者和强巴不懈的努力下将豺“请”回了草原,草原又变得生机勃勃。
虽然草原最终恢复勃勃生机,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开始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同时也告诉我们大自然每个事物的存在都有着内在的联系,人们随意的改变并不能给我们带来预想的效果。虽然红毛雪兔能给人们带来很多的金钱,而金背豺捕猎红毛雪兔使得人们失去了一部分赚钱的机会。但是,一旦没有了金背豺的威胁,红毛雪兔就泛滥成灾了,不仅不能给牧民们带来更多的金钱,更是破坏了牧民的的原有生活。
台湾台南
在这本书中,作者告诉我们不要随意打破自然界的生态平衡,要遵循自然规律。不能为了自己的一点点私欲而去破坏自然规律,就像我们不能为了一点点的进步,而去走捷径一样。
地球是人类和动物共同的家园,让我们和平相处,一起让我们的家园变得更美好!
《刀疤豺母》读后感10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刀疤豺母》。其生动的故事情节令我印象深刻,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感受一下吧!
故事是这样的:在内蒙古的一个大草原上,动物学家沈石溪(本文作者)与他的向导强巴在考查时,发现了一稀有的金背豺,而他们的首领,是一条脸上带有刀疤的雌豺,因此得名刀疤豺母。可正当沈石溪记录的时候,强巴的口却对准了豺的首领
看到这,也许你会问:“既然这豺这么稀有,那强巴为什么要杀死他们呢?”别急,我们接着看。
在强巴刚要扣动扳机时,沈石溪当机立断将抢了过来。并在当晚向强巴问出了原因,原来这豺曾经杀死了强巴最好的伙伴――一条雪獒。然而,沈石溪知道如果因为私人恩怨杀死珍贵的金背豺,是绝对不值得的,可强巴的复仇心之强是谁都无发阻挡的。
《刀疤豺母》读后感11
这个假期,我读完了沈石溪写的《刀疤豺母》。这本书告诉我了许多关于红豺的知识。比如说:豺是犬科动物,有点像狼,也有点像狗,但比狼小,要比狗大。行动敏捷,善于跳跃,它们与狼有许多相似的习性。而且豺是一种非常团结的动物,其中有一个首领,首领干什么,其他的豺才会干什么。豺最喜欢吃雪兔。一豺中大约有一、二十只豺。红豺的体毛是红棕或灰棕,杂有少量具黑褐毛尖的针毛,腹较浅。四肢较短。耳较短,端部非常圆。尾较长。额部隆起,鼻也较长,吻部短而宽。全身的毛较短,尾毛稍长,尾型很粗,尾端是黑的。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团结,就像豺一样,它们只有团结,才能捕捉到猎物。我们只有团结,才能得到更多的互帮互助。
《刀疤豺母》读后感12
《刀疤豺母》是一本长篇小说,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师――沈石溪写的,刚看了几页,就被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和美丽的景象给吸引住了,于是,我就开始津津有味.全神贯注的读了起来。
讲的是:“我”和强巴,住在遥远的尕玛尔草原,强吧养了一条藏獒,撕裂了颈侧的动脉,于是,强巴以猎人的名义起誓,要把这豺统统消灭。所谓的“金背豺”,就是一种背毛为金的豺,将之定名为金背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