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
11301022日-1200年),江南东路徽州婺源人。五十二,小名沋郎小字季延元晦,一字仲晦晦庵,晚称晦翁,又称紫阳先生考亭先生沧州病叟云谷老人,又称朱文公南宋理学家,理学集大成者,尊称朱子
朱熹是程颢程颐的三传弟子李侗的学生,在中国,有专家认为他确立了完整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1]。家境穷困,自小聪颖,弱冠及第,中绍兴十八年进士,历高孝光宁四朝。
建阳云谷结草堂名“晦庵”,在此讲学,世称“考亭学派”,亦称考亭先生。承北宋周敦颐二程学说,创立代研究哲理的学风,称为理学。其著作甚多,辑定《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为四书作为教本。
庐山白鹿洞书院的紫阳书院
朱熹系茶院府君九世孙[2]。原籍徽州婺源县(今中国江西婺源县),建炎四年庚戌(1130
)九月十五日午时诞生于福建尤溪县的郑氏草堂(即“南溪书院”)。
五岁入小学,诵《孝经[3],十八岁举建州乡贡,十九岁登王佐进士,绍兴五年十月以焕章阁待制兼侍讲[4],绍兴二十年(1149年)春,回乡省墓,并赎回质田百亩,充作茶院朱氏的祭田[5],二十二岁授左迪功郎,初任泉州同安主簿,为官四十八年中,先后任地方官九年,到朝廷任侍讲官四十天,官至宝文阁待制,封婺源开国男,食邑三百户,秘阁修撰等职。生三子:塾、野、在;女五人。
庆元六年庚申(1200年)三月初九午时病逝于建阳考亭之沧州精舍,寿七十一岁。嘉定二年诏赐谥曰“文”(称文公),累赠太师,追封信国公,后改徽国公,从祀孔子庙
朝通称先儒朱子,崇祯十五年因诏位居七十二子之下,汉唐诸儒之前,特称大贤朱子,清康熙五十一年诏升大成殿配享位列孔门十哲之次。
朱熹曾在岳麓书院讲学,使书院被誉为“潇湘洙泗”;他也重建了白鹿洞书院,邀请了吕祖谦陆九渊等学者讲学。朱熹把《大学》重新整理,认为“经一章盖孔子之言,而曾子述之;其传十章,则曾子之意而门人记之也。”[6]
将《论语》跟《孟子》,以及《礼记》一书中的两篇《大学五经四书》、《中庸》,合订为一部书,定名“《四书》”。《四书》遂与《五经》合称为《四书五经》,宋朝以后《四书》的地位逐渐超越传统儒家的《五经[7]
朱熹发扬《大学》中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成为后世学者必宗的追求。明代学者薛瑄说: “自考亭以还,斯道已大明,无烦著作,直须躬行耳。 ”清代理学家陆陇其更以朱熹的是非为是非,认为“宗朱子者为正学,不宗朱子者即非正学。……今有不宗朱子之学者,亦当绝其道,勿使并进”。
不过,即使朱熹在学术上被提升到如此崇高的地位,在野史里他也有一些令人非议的事迹。
宋人叶绍翁的《四朝见闻录》评他:“虐待老母。不孝其亲;与尼偕行,诱之为妾;开门授徒。厚素来;四方馈赂,动以万计。”“不孝其亲”中说朱熹有好米不给母亲吃。
朱熹相信风水的“山环水抱”、“藏风聚气”之说[8],他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卜其宅兆,卜其地之美恶。地之美则神灵安,其子孙盛。”朱熹的学生蔡元定,亦精于风水,二人常相互
讨论。朱熹父亲的坟墓曾三次迁移,其母坟(葬于寒泉岭,称“仰天湖穴”)、妻坟、长子朱塾坟(葬于大同山,称“龙湖穴”),自己的坟地(朱熹及其夫人合葬于黄坑九峰山,称“风吹罗带穴”),都是他自己亲自选的[9]
洪迈夷坚志》中描述,他在任提举浙东刑狱的时候,与当时的台州知州,也是著名学者唐仲友起了纠纷,双方并且上奏朝廷互控。朱熹后来得知唐仲友相当欣赏当时江南一带著名的营妓严蕊后,就把严蕊抓起来,试图屈打成招,罗织对唐仲友不利的口供,不料严蕊宁死不屈,朱熹莫可奈何。这件事因为闹得很大,使得后来朱熹和唐仲友双双去职。更有野史《二刻拍案惊奇》认为朱熹是为了争夺严蕊不成才扯出这些风波的,这是反理学的表现。而根据今天学者束景南教授则认为唐仲友确乎有贪污罪行,《夷坚志》中的情节很多是虚构的,但仍未有足够证据证明严蕊之事纯属虚构。
事实上朱熹本人在讼案上,实有极大偏见,他给皇帝上奏书说:“凡有狱讼,必先论其尊卑、上下、长幼、亲疏之分,而后听其曲直之辞。凡以下犯上,以卑凌尊者,虽直不右;其不直者,罪加凡人之坐。”[10] 以下犯上,以卑凌尊者,是朱熹本人难以理解的,戴震称此为“以理杀人”[11]
朱熹所撰的史学著作不多,朱熹及其门人赵师渊编著《资治通鉴纲目》,共59卷。本书不能算是伟大的历史著作,因为朱熹不过是修订了司马光的正统观,加入了浓厚的道德信念和解释,不承认王莽政权,于三国尊蜀为正统。全书以纲目为体,创造了一种新的史书体裁,但是他并没有做原始材料的收集与裁定,所以连一般历史家所作的初步工作也没有[12][13]
朱熹的母亲为歙县县城人, 父亲朱松曾在歙县城南紫阳山老子祠读书,入闽任政和县尉自署“紫阳书堂”,以“紫阳”各其居,朱熹亦题名其书房为“紫阳书房”。学者因而称朱熹为“紫阳先生”,称其学派为“紫阳学派”。[14]
朱学影响
大成理学
江西庐山白鹿洞书院
朱熹为官仅十余年,从事教学五十余年。他考场得意甚早,寿命又长,因此能一生专心儒学,致力于办书院、讲学,如其主江西南康军时,修复白鹿洞书院,且为之拟订〈白鹿洞书院教条〉。朱熹了解教育对思想普及的效力。故能成为程颢程颐之后儒学的重要人物。在经学、史学、文学乃至自然科学的训诂考证、注释整理上都有较大成就。朱熹哲学发展了程颐等人的思想,集理学之大成,建立唯心论的唯理论体系。认为“理”、“气”不相离,但“理在先,气在后”,“理”是物质世界的基础和根源。
朱熹晚年受到韩侂胄排斥,以为“朱熹迂阔,不识时务,不宜再用”,宋宁宗庆元二年(1196年监察御史沈继祖弹劾朱熹:“又诱引尼姑二人以为宠妾,每之官则与偕行,谓其能修身,可乎?冢妇不夫而自孕,诸子盗牛而宰杀之,谓其能齐家,可乎?”[15],庆元四年(1198年)其学说被视为“伪学”,遭到禁止,规定凡是“伪学”中人,一律不能做官[16]
后来,朱熹理学成为官方哲学,代恢复科举后,朱学被定为科场程式;在明清两代被列
为儒学正宗[17]。在中国儒学史上,朱熹理学的作用和影响力仅次于孔子。朱理学传到了朝鲜,再传入日本,德川幕府初期,藤原惺窝桂庵玄树弟子文之玄昌学朱子学,颇有成就。黄干《朱子行状》曰:“绍道统、立人极,为万世宗师。”
钱穆尊崇朱子,始终如一,晚年撰百万言《朱子新学案》,开宗明义即谓:“在中国历史上,前古有孔子,近古有朱子,此两人皆在中国学术思想史及中国文化史上,发出莫大声光,留下莫大影响。瞻观全史,恐无第三人可与伦比。”[18]

朱子从伊川对理的说明而肯定性即理的理论,“伊川性即理也,自孔孟后无人见得到此,亦是从古无人敢如此道。”[19]“性者,人所受之天理”[20]“性只是理,万理之总名。此理亦只是天地间公共之理,禀得来便为我所有。”[21]《中庸》说“天命之谓性”。人性来自天命,朱熹以为天命是自然的天理,人依天理,生而有此人性。人性乃是天地之理赋于人,在天原间称为理,人所禀受的理称为性。
自然科学
胡道静先生称,“朱熹是历史上一位有相当成就的自然科学家。”李约瑟对朱熹在自然科学方面的工作和成就也相当肯定的。他说:“朱熹是一位深入观察各种自然现象的人。”并对朱熹在解释雪花何以呈六角形时将雪花与太阴玄精石的比较予以高度评价,称之“预示了后来播云技术的发展”。李约瑟还认为“朱熹是第一个辨认出化石的人”,比西方早出四百多年。[22]
即便如此,缺乏数学训练的朱熹正如黄仁宇所言:“如是理学家或道学家所谈及的很多事物(抽象之事与具体之物混为一谈),只能美术化的彼此印证,不能用数目字证明。”“其结果则有如李约瑟之所说,朱熹在没有产生一个牛顿型的宇宙观之前,先已产生了一个爱因斯坦型的宇宙观。”[23]许多学者认为中国古代自然观特别是阴阳五行学说妨碍科学的进步[24]。中国自然哲学家在解释现象时,往往求助这种自然哲学,例如:电被解释为,“阴阳相激为电”;地震被认为是“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25][26]。于是经验主义和神秘主义的极端形式,贯穿整个古代中国科学理论体系。
道学
在朱熹看来,“存天理、灭人欲”是儒学的精髓之所在。他说“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
[编辑] 官方哲学
元朝皇庆二年(1313年)复科举,诏定以朱熹《四书集注》试士子,朱学定为科场程式。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年)科举以朱熹等“传注为宗”。
康熙宣扬理学“皆明白精确,归于大中至正”,使得“学者无敢疵议”[27]。康熙五十一年以“朱熹升配大成殿东序为十一哲”,以兹表彰。乾隆五年(1740年)下诏说,程朱之学“得孔孟之心传……循之则为君子,悖之则为小人;为国家者由之则治,失之则乱,实有裨于化民成俗,修己治人之要。”[28]
在李氏朝鲜与德川幕府是官方哲学。
毁誉不一
清代的朱熹像
清朝以后,反理学的态势一度形成。颜元力反程朱的守静与虚学,他说:朱子学术不过是“禅宗训诂文字、鄉愿四者集成一种人”“如其辟,皆所自犯不觉”[29],“率天下入故纸中,耗尽身心气力,做弱人病人无用人,皆晦庵(朱熹)为之也!”[30],又指出:“
朱子教人半日静坐,半日读书,无异于半日当和尚,半日当汉儒,试问一日十二时辰,哪一刻是?”又说:“终日兀坐书房中,萎惰人精神,使人筋骨皆疲软,以至天下无不弱之书生,无不病之书生,生民之祸,未有甚于此者也。”[31]
黄斡为朱熹写行状,曾总结曰:“继往圣将微之绪,启前贤未发之机,辨诸儒之得失,辟异端之论谬,明天理,正人心,事业之大,又孰有加于此者。“又曰:“自周以来,任传道之意,得统之正者不过数人。而能使斯道章章较著者,一二人而止耳。由孔子而后,曾子子思日继其微,至孟子而始著。由孟子而后,子继其绝,至先生而始著。”
徐渭在《评朱子论东坡文》中指责朱熹“只是要人说他是个圣人,并无一些破绽,所以做别人者人人不中他意,世间事事不称他心,无过中比求有过……”
全祖望称:“致广大,尽精微,综罗百代矣。江西之学,浙东永嘉之学,非不岸然,而终不能讳其偏。“[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