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关于科举制度的文学常识
隋朝以后各王朝都有设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因分科取士,故称科举。到了明清,科举制度已达鼎盛。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五经四书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清两代取得生员(秀才)资格的人学考试。明、清时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都要先参加童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如:“不是个秀才,也不是个童生,只是个小本生意人。”(《儒林外史》第十六回)。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科举时代称考场)。参加乡试的是秀才,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取中后称举人,第一名叫解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各省的举人皆可应考,考中者称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殿试分三甲录取: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连中三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
八股文: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也叫时文、制义、制艺。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规定由破题、承题、起讲、人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的句数、句型也都有严格的限定。“破题”规定两句,说破题目意义;“承题”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题”加以说明;“起讲”概括全文,是议论的开始;“人题”引人文章主体;从“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为重心。在正式议论的这四个段落中,每段都有两股相互排比对偶的文字,共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题目,出自《四书》《五经》,八股文的内容,不许超出《四书》《五经》范围,要模拟圣贤的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考生不得自由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