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协议书
甲方:港铁(北京)商业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智达藏龙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港铁(北京)商业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所管辖的银座Mall商场开业系列活动的正常进行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北京市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银座Mall商场开业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
2.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负责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培训协议4. 其它作为银座Mall内部物业管理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和参与甲方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
2.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活动材料、器材。
3.遵守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4.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5.其它作为活动期间内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
果。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港铁(北京)商业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智达藏龙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