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
简介
这首《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是宋代词人辛弃疾的作品。此词通过对作者早年抗金部队豪壮的阵容和气概以及自己沙场生涯的追忆,表达了作者杀敌报国、收复失地的理想,抒发了壮志难酬、英雄迟暮的悲愤心情;通过创造雄奇的意境,生动地描绘出一位披肝沥胆、忠一不二、勇往直前的将军形象。全词在结构上打破成规,前九句为一意,末一句另为一意,以末一句否定前九句,前九句写得酣恣淋漓,正为加重末五字失望之情,这种艺术手法体现了辛词的豪放风格和独创精神。
译文
醉里挑亮油灯观看宝剑,梦醒时听到军营的号角声响成一片。把牛肉分给部下享用,让乐器奏起雄壮的军乐鼓舞士气。这是秋天在战场上阅兵。
战马像的卢一样,跑得飞快,弓箭像惊雷一样,震耳离弦。一心想完成替君收复国家失地的大业,取得世代相传的的美名。可惜已成了白发人!
赏析
这首词当作于作者失意闲居信州(今江西上饶)之时。辛弃疾二十一岁时,就在家乡历城(今山东济南)参加了抗金起义。起义失败后,他回到南宋,当过许多地方的长官。他民生,训练军队,极力主张收复中原,却遭到排斥打击。后来,他长期不得任用,闲居近二十年。宋孝宗淳熙十五年(1188年)冬天,辛弃疾与陈亮在铅山瓢泉会见,即第二次“鹅湖之会”。陈亮为人才气豪迈,议论纵横。自称能够“推倒一世之智勇,开拓万古之心胸”。他先后写了《中兴五论》和《上孝宗皇帝书》,积极主张抗战,因而遭到投降派的打击。这次他到铅山访辛弃疾,留十日。别后辛弃疾写《贺新郎·把酒长亭说》词寄给他,他和了一首;以后又用同一词牌反复唱和。这首《破阵子》大约也是作于这一时期。
此词以两个二、二、二的对句开头,通过具体、生动的描述,表现了多层情意。第一句,只六个字,却用三个连续的、富有特征性的动作,塑造了一个壮士的形象,让读者从那些动作中去体会人物的内心活动,去想象人物所处的环境,意味无穷。为什么要吃酒,而且吃“醉”?既“醉”之后,为什么不去睡觉,而要“挑灯”?“挑”亮了“灯”,为什么不干别的,偏偏抽出宝剑,映着灯光看了又看?……这一连串问题,只要细读全词,就可能作出应有的回
答,因而不必说明。“此时无声胜有声”。用什么样的“说明”也难以比这无言的动作更有力地展现人物的内心世界。
“挑灯”的动作又点出了夜景。那位壮士在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之时,思潮汹涌,无法入睡,只好独自吃酒。吃“醉”之后,仍然不能平静,便继之以“挑灯”,又继之以“看剑”。翻来覆去,总算睡着了。而刚一入睡,方才所想的一切,又幻为梦境。“梦”了些什么,也没有明说,却迅速地换上新的镜头:“梦回吹角连营。”壮士好梦初醒,天已破晓,一个军营连着一个军营,响起一片号角声。这号角声,富有催人勇往无前的力量。而那位壮士,也正好是统领这些军营的将军。于是,他一跃而起,全副披挂,要把他“醉里”、“梦里”所想的一切统统变为现实。
三、四两句,可以不讲对仗,词人也用了偶句。偶句太多,容易显得呆板;可是在这里恰恰相反。两个对仗极工、而又极其雄健的句子,突出地表现了雄壮的军容,表现了将军及士兵们高昂的战斗情绪。“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兵士们欢欣鼓舞,饱餐将军分给的烤牛肉;军中奏起振奋人心的战斗乐曲。牛肉一吃完,就排成整齐的队伍。将军神采奕奕,意气昂扬,“沙场秋点兵”。这个“秋”字下得好。正当“秋高马壮”的时候,“点兵”出征,预示了战无不胜的前景。
表达爱国的诗句如果到此为止,那真够得上“壮词”。然而在那个被投降派把持朝政的时代,并没有产生真正“壮词”的条件,以上所写,不过是词人孜孜以求的理想而已。词人展开丰富的想象,化身为词里的将军,刚攀上理想的高峰,忽然一落千丈,跌回冷酷的现实,沉痛地慨叹道:“可怜白发生!”白发已生,而收复失地的理想成为泡影。想到自己徒有凌云壮志,而“报国欲死无战场”(借用陆游《陇头水》诗句),便只能在不眠之夜吃酒,只能在“醉里挑灯看剑”,只能在“梦”中驰逐沙场,快意一时。这处境,的确是“悲哀”的。然而没有谁“可怜”他。于是,他写了这首“壮词”,寄给处境同样“可怜”的陈同甫。
全词从意义上看,前九句是一段,十分生动地描绘出一位披肝沥胆,忠一不二,勇往直前的将军的形象,从而表现了词人的远大抱负。末一句是一段,以沉痛的慨叹,抒发了“壮志难酬”的悲愤。壮和悲,理想和现实,形成强烈的反差。从这反差中,可以想到当时南宋朝廷的腐败无能,想到人民的水深火热,想到所有爱国志士报国无门的苦闷。由此可见,极其豪放的词,同时也可以写得极其含蓄,只不过和婉约派的含蓄不同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