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三种人学习内容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
1、 工作票签发人应是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书面公布.
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经工区所、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工作负责人还应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
3、 工作许可人应是经工区所、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有一定工作经验的运行人员或检修操作人员进行该工作任务操作及做安全措施的人员:用户变、配电站的工作许可人应是持有效证书的高压电气工作人员.工作许可人应是经车间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有一定工作经验的运行值班人员
4、 专责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的人员.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 工作票签发人:
1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工作必要性
2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5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6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
3、 工作许可人:
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
3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和流入汽、水及可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危险
4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专责监护人
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2)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代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工作班成员:
1)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动火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动火工作票各级审批人员和签发人:
1)工作的必要性;
2)工作的安全性;
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动火工作负责人: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负责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代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负责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运行许可人:
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
3)向工作负责人现场交代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动火执行人;
1)动火前应收到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2)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3)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4)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工作票制度中涉及三种人的主要规定
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持票并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补充的安全措施进行说明,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确认检修设备确已卸压、降温和没有汽、水、油或瓦斯等介质流入的危险
 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等危险的因素,交代工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
若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非连续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一次.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进行交接.安庆电厂工作票管理制度规定:工作负责人因故需要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如工作中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工作签发人应在两张工作票上签名.两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做好必要的交接,原工作负责人应向新工作负责人交代本次工作的时间,危险点分析及防范措施,安全措施及工作内容执行情况,无异议后方允许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工作票签发人、新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字,并前些变更时间,新工作负责人方可开始工作,工作负责人只能变动一次
在确认安全措施可靠,不致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工作负责人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若工作负责人因故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
工作票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交回所持的一份工作票.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填写.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签发动火工作票.
熟悉的人签发工作票时,工作票签发人应将工作票有关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交代清楚.
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应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在对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进行工作.安庆电厂工作票管理制度规定:工作负责人应将变动情况记在工作票“备注”栏内,同时签名.
在原工作票的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工作票和工作任务单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批准的检修期限前,由工作负责人向运行值班负责
人提出申请属于调度管辖、许可的检修设备,还应通过值班调度员批准,由运行值班负责人通知工作许可人给予办理.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只能延期一次.安庆电厂工作票管理制度规定:工作任务不能按批准完工期限完成,工作负责人一般应在批准完工期前两小时向工作许可人运行班长或值长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两日及以上的工作应在批准期限前一天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若需再延期,需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在确保安全前提下还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变更情况应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并在工作票备注栏中注明、签字.
工作票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代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危险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
前应将工作现场交代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安庆电厂工作票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时间
对于连续或连班作业的工作,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连班负责者,可允许有两个或三个工作负责人相互接替,但应经过工作票签发人批准,并在工作票上注明.工作票应按班交接,各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工作现场的交接.
工作中遇任何威胁到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可根据情况,临时停止工作.
工作许可人认为可进行试运时,应将试运设备检修工作票有关安全措施撤除,检查所有工作人员确已撤出检修现场后,在确认不影响其他作业班组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试运.
试运行后工作班需继续工作时,应按下列条件进行:
工作许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会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方可通知工作人员继续进行工作
如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开始工作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检查,确认需检修的管道、容器、工作区域确已可靠地与运行中的设备隔断,没有汽、水、油或瓦斯流入的可能
 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工作票上安全措施范围为限.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