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习
法律逻辑学,是法学与逻辑学相互融合的结晶,法学与逻辑学的相互结合,是对法律思维的独有形式和方式的具体反应。两者相互关联,密不可分。尤其是逻辑学对于法律职业技能的培养和形成,更是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一、法律与逻辑的关系
必须想要深入探讨逻辑对于法律职业技能培育的促进作用和意义,我们首先必须介绍法律与逻辑之间存有的密切关系。法律逻辑就是“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将通常法律规定适用于于具体内容案件过程中,论证裁决之所以抗拒或者不抗拒的一种技术。”所以,法律以逻辑为充分利用,逻辑也大量存有于法律之中。因为法律归属于科学的范畴,而所有科学都在人们恰当的思维活动中产生。人们在实行恰当的思维活动时,须要利用恰当的思维规则和思维方式,而逻辑所囊括的范围又涵盖了这些内容。
列宁曾一针见血的指出:“任何科学都是逻辑。”其实,法律相比较于其他科学,因为法律自身所具备的独有特点,逻辑对其形成的作用和影响会表现得更为明了详尽,极大的提高了
可操作性。从立法角度看,任何一种法律都是由正确的判断和科学的概念组成,其内容要求清晰明了前后一致。总之,针对组成法律的所有概念和判断实施缜密的逻辑分析始终贯穿于立法过程。
再比如说司法,更是与逻辑息息相关,密切相连。无论是刑事、民事亦或是行政诉讼,其所经历的过程无非就是以立案初始,历经调查取证、证书及法律适用于,其中的所有环节,都就是通过推理小说、证明等逻辑方法助力顺利完成的。
可见,法律研究和适用法律都离不开逻辑,法律与逻辑水融,密不可分。
二、法律职业技能涵盖的内容
1、法律语言的口头表达与文字运用
语言的日常采用以口头语言居多,其意义可能将具备多义性与模糊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与法律建议的确定性和一致性存有矛盾。然而,法律职业者无法防止必须用口头形式与他人展开交流,这就既须要使自己的法律看法为当事人所认知,又须要正确地将当事人用日常语言表达的权利主张与事实陈述转变为法律语言,以奠定其法律意义与后果。
法律语言是法律人同质化的根源,也是法律人沟通和交流的工具。法律职业者之间特别是律师与法官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主要以法律语言为媒介,这也需要口头交流与沟通。法律人还运用法律语言制作各种法律文书、书写大量的法律文件。如答辩状、起诉意见书、保险合同、劳动合同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的书写虽有特定形式要求,但其内容表述也要具有精确、简练等特点。
2、分析与化解法律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法在中职《经济法》课程中应用的具体“假论文”背后有什么真问题(共3篇)浅论学习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培养浅谈和谐文化理论形成的历史脉络探析经济学信息范式理论的基本假设与辨析怎样写研究性论文撰写方法(共3篇)运用政治理论指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关于区分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意义试析受教育权理论发展综述独立学院实践教学模式改革、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经验的统一,构成了法律知识的体系,成为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思考指南、更为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提供了直接而有效的途径。分析法律问题要从掌握案件事实入手,而案件事实是由证据再现的。这就需要收集证据和使用证据。收集哪些证据,所收集的证据能否形成证据链而认定法律事实,对于案件的处理结果
是至关重要的。而使用证据的能力包括甄别本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对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质证。需要考量证据的合法性、客观真实性和关联性等。
化解社会问题、化解矛盾就是法律职业的关键任务,顺利完成这一任务须要对问题展开分析,挑选最佳的方案以确认最后的实行方法。
3、掌握法律技术
法律做为一种公理化的科学,整体表现为一门技术和一种处事的规则。必须处置纷繁复杂的问题,就须要多方面的技术,而法律技术则就是其技术能力的核心。
法律技术的核心是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法律必须通过相应解释,明确法律抽象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才能与具体案件相对接;法律可能存在漏洞与矛盾,这也需要法律解释予以补充与平衡。而法律推理作为一个把法律规范适用到具体案件,以完成法律目的的动态过程,则需要从合法性与合理性两方面对法律判断进行论证。在法律推理中既要运用相关证据证成案件事实,又要在各种法律规则中寻判决理由,在法律与事实间进行比对与分析,最终形成判决结论。
1、法律逻辑推动和确保法律语言的确定性和一致性
法律语言无论是在口头表达还是在文字运用上,都要求其具有严格的确定性和一致性。如果法律职业者运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表达自己对特定问题的认识和看法时,所用法律语言一旦出现多义性和模糊性,其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就会与法律事实和表达意愿相违背。而严密的逻辑思维和逻辑论证能力,能够有效的促进和保障法律语言的确定性和一致性。
逻辑思维就是对客观事物的观测、重新认识和推论,并以语言形式整体表现出。逻辑中的有效率思维则能使法律语言的口头抒发及文字运用更加周密。假如我们运用尚无法条中的雷同规则展开司法课堂教学,一定会获得雷同的法律推论结果。然而,如果我们碰到一件事能同时适用于几个法条或法则,在这种情况下,怎样恰当运用法律去达至立法目的以及努力做到司法公正,这时就要通过逻辑思维,利用法律语言展开有效率思辩,思辩中的思维形式及内容力求精确恰当,这样,在思辩过程中,也使得逻辑学进一步向前发展。
逻辑上的'论证是指通过提出一定的理由来支持某种判断、陈述、主张的正确性。广义上的论证也包括反驳,即针对对方陈述,提出相反的理由来论证某种判断、陈述、主张的错误。法律逻辑对论证的研究除了有论证方法与规律,还包括如何揭露论证中形式与非形式
谬误。法律论证针对法律学说、立法建议、法律判断等的恰当性提供相应的依据,法律论证贯穿所有的法律活动,法律论证能力的提升和培养极为重要。法律论证的过程即是语言运用的过程,而法律逻辑学恰恰能促进语言的表达与运用。
2、法律逻辑就是分析和化解法律问题的基础与方法
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虽然不能脱离法律知识的积累,然而一切法律问题无不和事实问题息息相关。所以,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就要从掌握案件事实入手。对于案件事实的把握,证据的使用显然具有关键作用。案件的处理结果如何,主要在于取证、认证、形成证据链,最终认定法律事实,而逻辑分析是使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凸显出来的有效手段,哪怕是分析单纯的法律问题,也一定是以一般逻辑思维能力为基础的。
“逻辑”做为研究思维形式、方法及其规律的科学,包含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形式逻辑的特点彰显在思维的形式性和巩固性,辩证逻辑反应思维的多变性和灵活性,两者二者融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法律的巩固性与灵活性之间的矛盾。法律逻辑中的有效率思维就是分析与化解法律问题的基础,形式逻辑深入探讨的诠释、概括和类比推理就是分析和化解法律问题的关键方法。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得出:作为一门理论性与应用性兼顾的学科,逻辑学与法律相互渗透,相互融合,法律赋予逻辑学更大的应用意义,而逻辑学,则对法律,尤其是法律职业技能,奠定了一个不可或缺的坚实基础。
正如学者张学敏所言“法律逻辑无论是出外还是在国内,都就是一种积极探索形态的东西。”因此,法学界和逻辑学界应当共同努力回去发展这门充满希望和生机的学科,使两者相辅相成,融为一体。
【参考文献】
[2] 张成敏. 法律逻辑之学术视域法律逻辑研究[m]. 北京: 法律出版社, :39.
【作者简介】
刘朔(—),女,汉族,河北唐山人,单位:河北大学政法学院,主要研究方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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