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员发展考察标准(试行)
入党积极分子的严格考察是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建立完善的党员发展机制,经院党总支研究决定建立党员发展考察标准,对每个入党积极分子按既定标准进行培养考察,把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
一、指导思想
发展党员要坚持“坚持原则,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发展原则,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着重看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情况、众基础、实践工作、日常生活等方面的表现, 准确各项具体标准,防止走向唯“学习论”、唯“工作论”和“求全责备”论的倾向,做到个别考察与全面考察相结合。
二、考察内容
申请人向所在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经党总支考察同意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起实行考察。将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理论学习、日常表现、专业学习、工作能力、志愿服务等方面情况纳入考察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思想政治标准
1、思想上有入党的迫切愿望,在实际行动中积极争取入党;
2、积极主动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已参加团课和党课的学习,学习态度端正且顺利结业;
3、每个季度至少提交一次思想汇报,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动态。
(二)日常表现标准
1、举止文明,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2、为人正直正派,顾全大局,集体工作中热心积极,能以积极的思想行为方式引领他人;
3、积极参与校外及校内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取得一定的成绩。
论学习(三)专业学习标准
1、学习刻苦努力,学年考试成绩排名居上中游;
2、积极参加校级、省级、国家级相关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等,在实践动手能力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3、积极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能力,在英语学习、计算机学习等其他领域不断努力,取得一定的成绩。
(四)工作能力标准
1、对于作为学生干部的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要联系他所负责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进行综合考虑;
2、入党积极分子如果是普通同学,应做到能主动、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为组织或集体作出贡献的具体事实,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五)众基础标准
1、培养联系人认可。经过一年的培养考察,培养联系人认为培养对象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可以考虑发展;
2、团组织推荐。所在团支部半数及以上的团员向党组织推荐;
3、众座谈通过。在众(舍友,异性朋友,普通同学等)座谈过程中,众基本一致赞同其发展;
4、无原则性问题。在拟发展对象公示期,无涉及政治思想、重大违纪、动机不纯等原则性意见。
三、考察结果的公示和使用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满后,由各党支部考核填写《电信学院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情况汇总表》,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送院党总支。
2、各支部在发展党员之前,要召开党员发展对象提名大会,结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情况,按照学生党员发展标准,组织符合基本条件的积极分子进行汇报答辩(答辩前,各积极分子必须提前向支部提交个人综合表现的详细支撑材料),答辩结束后由支部对各个积极分子的综合情况进行充分讨论,最终确定发展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