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12.30
【字 号】宜府办发〔2021〕68号
【施行日期】2021.12.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地质灾害
正文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21〕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宜昌市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7〕45号)同时废止。
地震应急预案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宜昌市地震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2.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2.2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
  2.3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
  2.4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2.5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6 县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3 震情监测与灾情报告
  3.1 震情监测
  3.2 灾情报告
  4 地震应急启动
  4.1 地震灾害分级
  4.2 震情灾情研判
  4.3 应急响应分级启动
  4.4 应急响应级别调整
  5 先期应急处置
  5.1 搜救人员
  5.2 避险撤离
  5.3 应急处置
  5.4 震情灾情上报
  6 成立专项工作组
  7 现场救援和应急处置
  7.1 搜救被困人员
  7.2 开展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
  7.3 开展震情监测预警
  7.4 次生灾害防范处置
  7.5 抢修基础设施
  7.6 转移安置受灾众
  7.7 维护社会治安
  7.8 开展灾害损失调查与评估
  7.9 发布灾害信息
  8 结束应急响应
  8.1 应急响应时间
  8.2 应急响应结束
  8.3 应急工作总结
  8.4 奖励与责任追究
  9 灾后恢复重建
  9.1 应急善后处置
  9.2 恢复重建规划
  9.3 恢复重建实施
  10 应急保障
  10.1 队伍保障
  10.2 物资与资金保障
  10.3 避难场所保障
  10.4 基础设施保障
  10.5 宣传、培训与演练
  11 附 则
  11.1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11.2 预案管理
  11.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1.4 专项工作组的组成与职责
  11.5 地震应急响应流程图
  11.6 地震灾害应急资源统计表
 
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湖北省地震应急预案》《宜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的地震灾害或毗邻市(州)发生的对本市产生影响的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属地为主;科学处置,快速反应。
 
2 组织体系
  2.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全市抗震救灾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必要时由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相应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宜昌军分区、武警宜昌支队负责同志担任。
  2.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畜牧兽医中心、市防震减灾中心、三峡工委、三峡海事局、宜昌海事局、三峡水文局、市水文局、宜昌银保监分局、宜昌军分区、武警宜昌支队
、市消防救援支队、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第二支队三大队、市红十字会、三峡机场公司、宜昌车务段、宜昌供电公司、宜昌桑德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宜昌中燃公司、中国电信宜昌分公司、中国移动宜昌分公司、中国联通宜昌分公司、中国铁塔宜昌分公司、三峡日报社、宜昌三峡广电台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
  2.3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向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并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确定、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和应急期;派出现场工作组,成立专项工作组,统筹各工作组工作;组织指导灾区政府及有关单位做好核灾、受灾众转移安置与生活救助、应急救援等工作;协调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组织和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灾;调配和接受救灾物资、装备和资金;组织防范处置次生灾害和传染病疫情;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征用等应急措施;研究决定应急救援其他重要事项。
  2.4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职责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国家、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市指挥部指令与工作部署;负责地震灾害应急值守,汇总上报震情灾情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专家会商为市指挥部提供决策建议;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应急处置措施、结束应急响应等方面建议,服务市指挥部决策;协调督促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县(市、区)指挥机构做好应急工作;组织制定并落实地震应急救援力量配置方案;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宣传和新闻发布;起草市指挥部文电,管理市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并整理归档;承担市指挥部日常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5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应急响应期间,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自履职尽责,分别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成员单位职责见附则。
  2.6县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下同)参照市级成立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3 震情监测与灾情报告
  3.1震情监测
  市防震减灾中心和各地震监测台站(网)负责对全市地震震情实施动态监测。宜昌市中心城区、三峡水库重点监视区发生2.5级以上的地震,市内其他地区发生3.0级以上的地震,市防震减灾中心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口头报告、1小时内完成书面报告,同时通报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震情报告包括发震时间、震中地点、震级大小、震源深度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