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自1996年至今,李瑞环同志以“一位老共产党员”的名义,无偿资助我市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从2006年开始,李瑞环同志又将自著的《学哲学用哲学》一书所得稿费设立了“励志奖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我市高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进一步延续扶贫助困的优良传统,弘扬自立自强精神,加强困难生资助工作,经市教育两委研究决定,自2019年起,该款项捐赠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海河自强奖学金”,由市教委负责该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二、评选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学哲学用哲学(四)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五)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全面发展;
(六)家庭经济困难,自强自立,生活俭朴(受疫情影响或来自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获得过海河自强特等奖学金、海河自强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
四、评审与奖学金发放
设立海河自强特等奖学金、海河自强奖学金两个项目,两者不可兼得。其中,海河自强特等奖学金全市共10名,认定为“大学生自强自立年度人物”,每生发放奖学金4000元;海河自强奖学金全市60名,每生发放奖学金1000元;其中参与海河自强特等奖学金评审但未当选“大学生自强自立年度人物”的(提交申请材料并参加现场评审),认定为“大学生自强自
立年度人物”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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