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物价局
西安世园会∙【公布日期】2010.08.11
【字 号】
【施行日期】2010.08.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物价局、市局各部门:
  按照市政府集中整治“双十乱”现象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将《西安市价格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西安市价格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西安市集中整治“双十乱”现象工作实施方案》(市双十乱整治小组[2010]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价格工作实际,市物价局决定,从2010年8月1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有重点的开展为期100天的价格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造优美环境、建设人民满意城市”为目标,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为抓手,进一步规范社会公共秩序,净化城市生活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2011年西安世园会的举办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全市价格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西安市物价局价格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机构。
  组 长:陈 忠  市物价局局长
  副组长:马天蜀  市物价局副局长
  成 员:李平运  市价检局局长
  王 超  新城区物价局长
  XXX明  碑林区物价局长
  齐仲良  莲湖区物价局长
  陈崇阳  未央区物价局长
  吕青海  雁塔区物价局长
  王柏林  灞桥区物价局长
  龚育良  阎良区物价局长
  姚志邦  临潼区物价局长
  张崇喜  长安区物价局长
  王选民  高陵县物价局长
  郗 源  蓝田县物价局长
  王玉龙  户县物价局长
  李民周  周至县物价局长
  李玉萍  市价检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价检局综合科,负责全市价格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协调、督导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市价检局李平运局长担任。
  三、整治内容、目标、及任务分工
  (一)重点对火车站广场及其周边地区商业门店、餐饮、宾(旅)馆、茶吧、话吧等行业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进行整治提高。
  整治目标:
  1、商品明码标价上签率和服务收费公示均达到100%;
  2、标价签和收费公示表(牌)等的使用基本规范;
  3、按规定统一使用经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标价签或公示表。
  责任单位:由新城区物价局负责落实。
  (二)严厉打击欺客宰客、价格欺诈等丑恶现象和不正当价格行为,及时做好对商贸企业开展促销活动的指导规范工作。
  整治目标:
  1、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
  2、经营者促销行为规范,无虚构原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3、全市价格欺诈案件数同比大大降低。
  责任单位:市价检局和各区县物价局按照以往明确的管辖功能,认真做好该项工作,既有统一领导,又有分工协作,全面形成合力。
  (三)高标准地做好旅游景点(区)门票价格公示工作,全面提升景区内及其周边环境内餐饮、购物、娱乐等收费性服务项目明码标价工作,重点解决不明码标价、模糊标价、低标高收、乱涨价、高收费等问题。
  整治目标:
  1、全市各景点(区)门票价格实行公示,各种优惠价格与收费执行到位;
  2、景区内及周边地区餐饮、商店及娱乐场所等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上签率有大幅度提升;
  3、各景点(区)普遍建立了“景区价格工作服务站”,能有
  效地开展协调与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市价检局做好市管景点(区)的明码标价工作;各区县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景点的明码标价工作。对省管景点按照所在地理位置,由各区县抓好落实。景点及责任单位见附表。
  (四)认真做好全市的价格举报工作,积极宣传“12358”价格投诉举报品牌,畅通价格维权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