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消防征文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11.08
【字 号】渝办发[2007]311号
【施行日期】2007.1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渝办发[2007]31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和死伤恶性火灾事故隐患增多。为确保全市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死伤火灾事故发生,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7年10月21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北埔村飞达鞋面加工作坊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 37人死亡、19人受伤。10月23日,江苏省吴江市横扇镇一羊毛衫整烫店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造成8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约80万元。近期,发生在我市南岸区涂山镇圣华曦制药厂和垫江县澄溪镇木材综合市场的火灾,虽因消防官兵扑救及时,未导致人员死亡,但损失较大,为我市的消防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目前已进入冬季,农村用火,城市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元旦、春节即将到来,生产、销售、消费进入旺季,人流物流加快,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加强这一时期的消防安全工作十分紧迫和重要。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从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破除“火灾难免”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感、紧迫感。要坚持“真抓、早抓、严抓、主动抓”的工作方针,把冬春防火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冬春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目标,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牢牢掌握严控火灾的主动权,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在前阶段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突出重点,继续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要坚决摒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按照市政府领导关于抓安全工作要做到“落实、落实、再落实,主动、主动、再主动”的要求,切实提高排查整治的效率,真正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数量,最大限度地化解火灾风险。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冬春防火工作的职责,积极组织
协调,对涉及火灾隐患、公共消防设施、城市消防规划的重大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使排查整治具体责任分解、量化到基层和单位。
  一是要对“三合一”及楼宇工业等类似场所火灾隐患进行重点整治。要认真汲取福建莆田市鞋面加工作坊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江苏省吴江市羊毛衫整烫店较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三合一”及楼宇工业等类似场所火灾隐患“回头查、再整治”活动。要切实摸清本地区“三合一”及楼宇工业等类似场所消防安全情况底数,组织公安、工商、国土、规划、建设、城管、安监等相关部门力量,组成综合整治工作组,严格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贮存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A703-2007),逐一督促落实整改方案和各项技术防范措施,并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逐一进行验收。凡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的,必须彻底分离,拆除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护栏,采取划分防火分区、增设安全通道出口、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等技术防范手段: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无照经营、超定员生产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凡违法违章搭建的,国土、规划、建设、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坚决依法查处和拆除。对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的重大隐患执法意见,政府主要领导要迅速组织研究解决,不能久拖不决,
坚决防止养患成灾。
  二是要对火灾多发易发场所进行重点排查。要针对本地区冬春季节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要将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和车站、码头、水上运输船舶、人员密集棚户区、进城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作为排查的重点,着力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将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与国务院统一部署的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有机结合起来,对涉及交通、水利、煤矿、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城市基础设施等9个方面的重大基础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时要将消防安全问题一并予以解决。要特别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旅馆、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防小场所发生大问题。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进程:对该停产停业的要坚决封停:对拒不改正、带险经营的,要依法给予处罚,并对责任人依法处理。
  三是要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重点攻坚。对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挂牌督办且尚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市政府挂牌督办的6件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有力手段,坚决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按期销案。对到期尚未整改销案的第二批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2006年2月1日至2007年2月28日),一律坚决予以停产停业;对第三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2007年3月1日至今),坚决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 “三合一”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一盯一”的方式,定人定责,件件跟踪督办;整改期间不能保障安全的,一律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对已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加强监管,防止反弹。
  四是要对大型活动、重要会议场所等进行重点盯防。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各类节日和全市“两会”召开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庆典活动、众集会和重要会议场所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做到提前参与,依法检查,严格审批,确保安全,对不具备举办条件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止举办,确保万无一失。要针对冬春季节农村老、弱、病、残等人火灾亡人高发的特点,切实加强对柴草、油气等燃料的管理,强化对炉灶、烟囱、天棚、电线等的治理,落实“一对一”的帮扶措施。
  五是要对火灾高发地区和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不力的地区、行业进行重点督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特别是对火灾高发地区和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不力的地区、行业要进行重点督查,以确保市政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冬春防火期间我市不发生大的火灾事故。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负责,走形式的单位,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级部门主要领导要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对因督促不力,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按照有关安全责任事故追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消防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一是要大力营造消防安全工作声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冬春防火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手段的作用,大力开展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知识和消防法制宣传教育,营造防治的气氛。要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增强社会公民防火安全意识。
  二是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各地要广泛发动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和公安
派出所,深入到学校、社区、农村、企业和家庭,采取播发宣传光盘,展出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疏散逃生演练,举办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征文等形式,加强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同时要进一步做好消防教育馆和消防队站向社会开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