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文明,请为“孝”让“道”
江阴商校  朱曹芳
古语有云:“百善孝为本”。“孝”字的甲骨文是一个会意字,由儿子用头承老人手行走。意思是人老了,行动困难,应由子女扶持。于是“孝道”应势产生,已然成了一种优秀文化现象,而今更是完全承载起子女孝敬父母的责任。
    几千年来,《孝经》被视为金科玉律,上至帝王将相,下至平民百姓,无不对其推崇备至。“‘无违’即孝”、“父为子纲”、“子为父隐”、“父母在不远游”、“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成了世人的共识。由于历代封建统治的大力提倡,孝道这一道德规范越来越绝对化。《二十四孝》中个别例子如卧冰求鲤,恣蚊饱血,郭臣埋儿,老莱娱亲等将孝道绝对化,愚昧残忍的事迹被当作尽孝的最高道德榜样,封建社会将孝道引向极端。
今天讲的“孝道”,已经不完全是旧孝道,是剔除了旧孝道中的糟粕,以社会主义道德标准,对父母尽孝心。这不仅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体现,也是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
孔夫子有云:“父子之道,天性也”,父亲的培养、教育儿子,儿子奉养、尊敬父亲,这是人
类自然的天性;孟子进一步提出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主张;《增广贤文》有“羊羔尚有跪乳之恩,乌鸦也有反哺之义”的警世恒言。动物尚且如此,何况人类这一高级动物?
然而,近年来,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使一些人拜金主义严重,一些人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严重滑坡,亲情日趋淡漠。于是,《老年法》成了时代的产物,它的出台后对落实、巩固家庭养老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依靠法律手段处理家庭养老问题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家庭养老问题绝非可以简单依靠一个老年法所能够解决的,它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新时代在呼唤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同时,也呼唤传统的孝道回归。 孝道文化
有人说,人本是散落的珠子,随地乱滚,文化就是那根柔弱而强韧的细丝,将珠子串起来成为社会。而孝道文化便是社会最重要的黏合剂。老年是人生的一个阶段,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关心老年就是关心自己的未来。我国即将步入老龄化社会,而种种现象表明老龄化社会更需弘扬孝道。在现今社会养老机制还不够完善的情势下,家庭养老显得犹为重要和迫切。所以,弘扬孝道文化要从落实家庭孝道上着手,建立和谐家庭。
传统的忠孝观,太过于重视所谓的“孝”的外在表现形式了。在新形势下谈论孝道,不能只看
""的外在表现形式,而要重视其内涵。注重生命质量,让老人安宁舒适地走完生命的历程才是子女献给老人最大的爱。
    目前,我国老年人的基本需要是:经济上赡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籍。因此,这三方面也是子女行孝的基本方面。换句话说,孝顺父母既包括态度上尊敬父母,也包括在行动上善事父母,即从经济上和日常生活上做有利于父母的事。 当然,要做起来并不那么简单,它需要有坚强的精神支柱才能实现。
首先,是要牢固树立起敬老观念。这种观念是自觉的、发自内心的真挚感情。其次,是要科学合理地安排时间,不能强调工作忙而冷落老人。再者,是要有持之以恒的耐心。
树立孝敬老人的风气,基本上应从学校的教育着手,但家庭教育同样十分重要。现在的许多家长过分溺爱孩子,溺爱孩子的结果只能培养孩子的自私心理,产生一切“以我为中心”的思想。孩子幼小的心灵只懂得接受别人的爱,而不知道爱别人、关心别人。如此下去,当他们长大后很难象他们父母那样孝敬老人。做父母的在子女年幼时,就应该注意培养他们关心、理解他人的观念,也包括尊敬、关心老人的观念。对父母尽孝也包括对下一代言传身教。给父母尽孝,是给其子女作榜样。
“孝”作为一种优秀文化现象,在新的历史时期应当拨乱反正,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需要把孝敬父母的事业进行到底,使孝道文化不断传承,使家庭和谐,进而构建起和谐社会。
现代文明,请为“孝”让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