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我们还不怕相爱
这时,我们还不怕相爱      在每个人的青春里,总有这么一个阶段,我们是不怕相爱的,也许就在此时,也许还在未来。我们会为了某个人而忘记自己,不求回报,不求结果,只求在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他(她)。我们用尽全身力气想把世间最美的风景捧在手心里送给对方,做过很多看似但回想起来却觉得幸福甜蜜的事情。本期节目未央想要给大家讲一讲关于我和他的故事。
      每天的伊始说一声早安,每天的结束道一声晚安,这已经是一个很久的习惯了。曾经以为习惯是一个特别可怕的东西,它会在不知不觉中改变雕琢着一个人的生活与轮廓,曾几何时,我畏惧这种习惯而故意逃避。也许是一直以来的单身让我在不知不觉中多了对自己的屏蔽与保护,很难让一个人走进我的生活,也许一个人久了,就会失去一种勇气,一种相爱的勇气,总觉得一个人也会过得很好,其实这只是自我内心的欺骗与懦弱,你只是不敢去过一种新的生活,去投入一段感情。还未迈出那一步,便不会得知前方的路究竟有多美好。
      直到遇到他,我才明白,勇气是给自己和别人的机会。
      在做上一期节目的时候,我在结尾处写过一首诗特别送给他,一个总是叫我羊的人,一个每天都会跟我说晚安的人,一个会在我不开心的时候讲笑话逗我笑的人,一个担心我自己
在宿舍害怕而一直和我讲电话的人,一个在路上总是让我站里面自己走外道的人……那时我们还不是情侣,却比情侣要好。我说,他就像一座让人感觉温暖安全的小镇,小镇上开满了鲜花,我在笑,他便,也在笑。那时的我们谁都没有说出口,只因我相信一句话,朋友才会得一生,因为从没有在一起,所以永远不会分手。
      我们经常会在一起开玩笑,斗嘴互损,但好像谁都离不开谁一样,曾经我哥们似的给他承诺,说以后追女孩不会写情书,我我帮你写。那时我觉得我很仗义,他只是笑笑没在说话。他经常问我喜欢什么样子的男生,还没等我说出口,他就说不用问也会知道,你这样的文艺女青年肯定喜欢文艺男青年咯,然后发了一个叹气的表情,我习惯性的回了两个字白痴!,然后随口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几秒钟过后出现几个字,你这样的。还有一个可爱的表情。我发了一个抠鼻的表情回道,又调皮了,你不得喜欢活泼可爱会陪你打游戏的女孩啊。我发了一连串笑哭了的表情。他那边沉默了,许久,说,这次我没开玩笑。习惯了互相斗嘴拆台的哥们,突然用这么认真的态度给我说话,有些不知所措,刚想装作他又在开玩笑示意他别再闹的时候,他又问了我一句,你相信吗?我愣了几秒钟删掉了别闹了的字样,回了句。很晚了,睡觉吧,晚安。关上电脑,闭上眼睛,终究还是要面对的事情。然后手机屏幕亮了,是他发来的消息,我会等,晚安,羊。盯着手机屏幕,我哭了。


      有一天晚上,我在听广播,还记得那期节目是洛洛的我们没有在一起,听完后我哭得稀里哗啦,我洛洛问她后不后悔,她说不后悔,爱情这东西都是缘分,顺气自然就好,如果有一天对方结婚了,心里虽然会有难过,但更多是还是祝福吧,洛洛还对我说,妞儿,我们两个爱的理性,如果你们爱的热烈,别错过。
      世间最美好的几句话就是,我懂,我信,我在,想起我们之间所有美好的场景,我哭得更凶了。半夜我发了一条信息给他说,如果我一直都没有给你结果,你会一直等下去吗?他很快便回复,会。我笑了,眼睛有些湿润。
      像很多原本是哥们朋友突然说出口的情况一样,开学后,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几天之后我才答应他两人一起出去玩,原本打算是去看电影的,但最后还是决定就去体育公园放孔明灯了。我们装着什么都不曾发生似的轻松缓解尴尬,在大叔的帮助下成功放了两盏升上天空。看着孔明灯越飞越远,旁边的大叔还在一旁逗趣的说,你们大学生应该在上边写点字,什么Iloveyou之类的,我们看了看大叔没有解释,忍不住都笑了。
      放完孔明灯我们在河边散步,我们少了以往的扯淡斗嘴,他有些不自然的给我讲笑话,不知不觉,我们竟迷了路。我调侃他在这座半小时城市都可以迷路,像以往一样拍着他的
肩膀哈哈大笑,抓住机会使劲嘲笑他,他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说,平常都是和那帮兄弟出来瞎溜达的,我都不记路。好啦,您别笑了,小心您的大嘴合不上。他撇了撇嘴,故意白了我一眼,说还是打电话叫出租车吧,他挠了挠头自嘲的笑着。样子很可爱。我们打算过马路在另一边等车,他自然的拉起我的手,说连平地上都会摔跤,你是猪吗,这么大了不会过马路,你多半是废了。他不屑的嘲笑着我,我啪的一下打在了他的手臂上,好响的声音。他还是没有松手,我低着头笑了心里渐渐暖意。然后,等车的间隙,他犹豫的问我要不要在一起,听得出来他的声音有些紧张,我笑了笑,拍了拍他的脑袋,说可以是可以,就是下次千万不要迷路。我伸出小拇指和他拉钩,哈哈大笑,他骂了我一句白痴,笑着伸出手指。
      晚上回到宿舍,临睡前像往常一样互道了晚安,我笑了,终于做出了决定。那一刻,勇气是重要的。
放孔明灯      谁都没有想过,我会与一名标准的理工男在一起,事实上也许根本没有所谓喜欢的类型和标准,缘分到了,什么标准都不在是标准了。曾经我喜欢的类型是会在阳光下弹吉他的白衬衣少年,是会写诗讲故事的文艺男,可是他不喜欢读书,不会弹吉他,更不会写诗,可是我就是喜欢他,喜欢他在第一时间把我介绍给他身边的兄弟们,喜欢他看我的眼神,
喜欢他在听完我唱歌的时候说好听,喜欢他理工男身上的实在与简单。
      喜欢他在我不开心的时候从兜里拿出大白兔给我吃,甚至喜欢他和他的兄弟们打游戏。我也不知道他这样的理工男怎么会喜欢上我这样的文科女,但是爱情哪有那么多的为什么,它不是一道简单的算术题,有明确的答案,我喜欢你,你喜欢我,便已足够,或许性格互补的两个人更适合在一起吧。我们会在一起做一些看似却幸福甜蜜的事情,比如花10块钱打车去公园大叔那买三块钱一个的糖人,在河边靠在他的肩上看远处的树与星星,两个人坐在台阶上喝旺仔牛奶听他讲很多他小时候令人捧腹大笑的故事。
      也做过很多感动的事情,记得有一天下午,我在宿舍写小说,外面下雨了,等到我写完的时候已经是三点多了,他知道我没吃饭就特意冒雨从北公寓过来带我去吃饭,吃完饭已经4点了,等到晚上原本就不打算吃饭了,他问我要不要给我带饭,我说不用了,他说,哦知道啦,有点事先去忙了。等到我洗漱完接到他的电话,他却说我在你们楼下,带了你最喜欢的玉米粒,我这才明白他说有事是去餐馆炒了玉米给我带过来。用同样的方法,我也在他感冒的时候晚上熬了姜汤出现在他们宿舍楼下,装作无所谓的样子,丢给他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你可别误会,我只是无聊而已。说完就和舍友回去了,其实那时心里是暖的。
      我们在爱一个人的时候,是纯真的,是简单的,是明媚的。我们想把世界最美好的东西啊给他,我们身上有一种勇气不怕相爱,有一种傻气勇敢去爱,只要对方是快乐的,你的嘴角亦会上扬。
      在每一个人的一生中,总会有那么一个阶段我们是不怕相爱的,也许就在此时,也许还在未来。不管你是否已经经历过这段为之疯狂纯净的青春时光,经历过那段还不怕相爱的日子,但请始终不要丧失了去爱一个人的能力。也许在多年以后,很多人奔跑在现实生活里,为了生存,来不及停下脚步去与一个人相识相知相爱,我们包围在快节奏的生活里,游走在偌大的城市,站在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寂寞彷徨,那一刻你也许是孤独的,你被岁月刻画了太多,但还是要相信爱情,回到最初我们不怕相爱的年纪,去寻曾经的勇气。
      我的故事还在继续,你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