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未提供书面劳动合同工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
有关“未提供书面劳动合同工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如下:
申请人:XXX,性别,XX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XXXXX]补助申请书
************
住址:[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
仲裁请求:
1.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3.请求被申请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4.请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事实和理由: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申请人自XXXX年XX月XX日起在被申请人处从事XX工作,但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申请人提供劳动并接受被申请人管理,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劳动报酬,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符合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因此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请人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具体金额为XXXX元/月×X个月=XXXX元。
三、申请人因工受伤,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XXXX年XX月XX日,申请人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经认定为工伤。由于被申请人未为申请人缴纳工伤保险费,申请人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应由被申请人承担。具体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XXXX元/月×X个月=XXXX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XXXX元/月×X个月=XXXX
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XXXX元/月×X个月=XXXX元、停工留薪期工资XXXX元/月×X个月=XXXX元、住院伙食补助费XX元/天×X天=XX元、护理费XX元/天×X天=XX元、交通费XX元等共计XXXX元。
四、被申请人应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由于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原因,申请人提出解除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并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具体金额为XXXX元/月×X个月=XXXX元。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出仲裁申请,望依法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XXX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