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1 、接受当事人犯罪嫌疑人)亲友咨询,办理委托手续。不同阶段,办理委托手续所用的文书有所不同。
2 、向侦查机关了解经办人员及。
3 、办理会见当事人的有关手续。
4 、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并做好会见笔录。
5 、和经办人员交流律师对案件的看法。
6 、如有取保候审可能,申请取保候审。
7 、了解案件进展。
8 、向公诉机关提交辩护手续。
9 、复印有关材料,包括起诉意见书和鉴定材料等。
10 、再次会见当事人,探讨案件情况。
11 、和公诉机关交换意见,并根据案件情况收集有利证据。
12 、到法院查阅案件的卷宗,研究起诉书和案件的材料。
13 、会见当事人,指导当事人在法庭配合律师工作的相关事项。
14 、开庭前准备,研究整个案件情况,起草辩护意见。
15 、开庭(可能多次)参与庭审辩护。
16 、向法院提交最后的辩护意见,提出对当事人最有利的观点。
17 、不定期的解答家属和亲友的询问。
18 、参与法院的宣判工作,领取判决书。
19 、告知当事人亲友判决书内容, 并就判决向当事人亲属作出说明。
20 、回访被告,询问被告对判决的意见,并询问其是否同意由律师代写上诉状,代为提交上诉状。
一、刑事案件办案流程之侦查阶段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到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委托手续后,我们将提供如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 、提供法律咨询,与侦查机关交涉。接受犯罪嫌疑人及家属的法律咨询,将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予以告知;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有权对侦查人员的询问笔录进行核对和修改;对于侦查机关的鉴定结论有被告知和对鉴定提出异议的权利;对侦查人员申请回避的权利等。
2 、向侦查机关了解嫌疑人涉嫌罪名及案件的进展情况,对涉嫌的罪名和量刑进行详细分析。
立案决定书3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符合法定情形,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律师在会见了犯罪嫌疑人,了解了案件的相关情况
以后,如果认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4 、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被羁押在看守所,除了律师和办案人员以外,包括家属在内其他人员均不得会
见。因此,律师此时介入可以稳定犯罪嫌疑人的情绪,传达家属的关心。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其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寻案件的突破点。
5 、会见犯罪嫌疑人,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
6 、代理申诉和控告。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人员违法侵犯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或者认为侦查机关管辖不当的,律师可代理其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二、刑事案件办案流程之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自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
有权委托辩护人,在律师事务所办完委托手续后,我们将提供如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 、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向检察院发函及授权委托书,通知检察院我们将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进行辩护。
2 、查阅、摘录、复制案件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律师有权到人民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
案件的诉讼文书和技术鉴定材料。诉讼文书包括立案决定书、拘留证、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证、搜查证、起诉意见书及其它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包括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物证技术鉴定等鉴定性文书。
3 、与犯罪嫌疑人通信和会见。律师可以直接独立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制作律师会见笔录。
4 、经证人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5 、申请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
6 、经检察院许可,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害人的证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