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格式
一)呈请拘留报告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文书上方有一“ 领导批示 ” 栏,是供领导人签署意见用的):
1.首部。写明标题(呈请拘留报告书)、编号( ⅹ 公刑拘字〈 ⅹⅹⅹⅹ 〉第 ⅹⅹ 号)和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被拘留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户口所在地、现住址)及其简历。
2.正文。写明拘留的理由(被拘留人涉嫌犯罪的事实及触犯的《刑法》条款)、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及结束语(当否,请批示)。
3.尾部。写明承办单位和承办人,注明年月日。
(二)起诉意见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写明标题、编号( ⅹ 公刑诉字〈 ⅹⅹⅹⅹ 〉 ⅹⅹ 号)、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单位及职业、住址等)和违法犯罪经历
1.首部。写明标题(呈请拘留报告书)、编号( ⅹ 公刑拘字〈 ⅹⅹⅹⅹ 〉第 ⅹⅹ 号)和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被拘留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户口所在地、现住址)及其简历。
2.正文。写明拘留的理由(被拘留人涉嫌犯罪的事实及触犯的《刑法》条款)、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及结束语(当否,请批示)。
3.尾部。写明承办单位和承办人,注明年月日。
(二)起诉意见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写明标题、编号( ⅹ 公刑诉字〈 ⅹⅹⅹⅹ 〉 ⅹⅹ 号)、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单位及职业、住址等)和违法犯罪经历
以及因本次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过渡性文字(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 ⅹⅹⅹ 有下列犯罪事实:)。
2.正文。写明:
(1)犯罪事实。即经侦查终结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行。
(2)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 ⅹⅹⅹ 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ⅹⅹ 条第 ⅹ 款,涉嫌 ⅹⅹ 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3.尾部。写明送达用语( “ 此致 ”“ ⅹⅹⅹⅹ 人民检察院” )、盖公安局长印章,并在年月日上加盖公安局公章。文末写明附注事项: (1) 犯罪嫌疑人 ⅹⅹⅹ 现押在( 或住在 ) 何处; (2) 附本案预审卷宗共 ⅹⅹ 卷 ⅹⅹ 页;(3) 附送赃、证物情况。
(三)立案决定书为两联填空式文书。正本联应写明:
1.首部。写明制作机关的名称、文书名称及文号( × 检 ×× 立〔 ×××× 〕 ×× 号)。
2.正文。写明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和决定事项(本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 ××× 涉嫌 ×× 一案立案侦查)。
3.尾部为 “ 检察长 ” 及其签名或盖章,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加盖人民检察院院章。
2.正文。写明:
(1)犯罪事实。即经侦查终结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行。
(2)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 ⅹⅹⅹ 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ⅹⅹ 条第 ⅹ 款,涉嫌 ⅹⅹ 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3.尾部。写明送达用语( “ 此致 ”“ ⅹⅹⅹⅹ 人民检察院” )、盖公安局长印章,并在年月日上加盖公安局公章。文末写明附注事项: (1) 犯罪嫌疑人 ⅹⅹⅹ 现押在( 或住在 ) 何处; (2) 附本案预审卷宗共 ⅹⅹ 卷 ⅹⅹ 页;(3) 附送赃、证物情况。
(三)立案决定书为两联填空式文书。正本联应写明:
1.首部。写明制作机关的名称、文书名称及文号( × 检 ×× 立〔 ×××× 〕 ×× 号)。
2.正文。写明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和决定事项(本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 ××× 涉嫌 ×× 一案立案侦查)。
3.尾部为 “ 检察长 ” 及其签名或盖章,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加盖人民检察院院章。
(四)起诉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1.首部。写明:
(1)制作机关名称。被告人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的,检察院名称前面应当冠以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字样。
(2)文书名称。
(3)编号。由院名 ( 代字 ) 、部门 ( 代字 ) 、文书性质 ( 代字 ) 、年度及顺序号组成,即 “× 检刑诉〔 ×××× 〕 ×× 号 ” 。
(4)被告人 ( 被告单位 ) 基本情况。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涉及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几个责任年龄界限的,应注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以及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被告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的姓名与职务,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基本情况(按被告人基本情况内容叙写)。
(5)被害人(被害单位)情况。被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被害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职务等。为保护被害人而不宜列明的,应当单独移送被害人名单。
1.首部。写明:
(1)制作机关名称。被告人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的,检察院名称前面应当冠以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字样。
(2)文书名称。
(3)编号。由院名 ( 代字 ) 、部门 ( 代字 ) 、文书性质 ( 代字 ) 、年度及顺序号组成,即 “× 检刑诉〔 ×××× 〕 ×× 号 ” 。
(4)被告人 ( 被告单位 ) 基本情况。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涉及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几个责任年龄界限的,应注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以及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被告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的姓名与职务,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基本情况(按被告人基本情况内容叙写)。
(5)被害人(被害单位)情况。被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被害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职务等。为保护被害人而不宜列明的,应当单独移送被害人名单。
(6)案由和案件审查过程。写明 “ 被告人 ××× (姓名) ×× (案情提要)一案由 ××××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 ××× 涉嫌 ××× 罪,于 × 年 × 月 × 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 × 年 × 月 × 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于 × 年 × 月 × 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 或者近亲属 )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 和被告人的辩护人 ××× 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 ;或者 “ 被告人 ××× (姓名) ×× (案情提要)一案由本院(或具体办案检察院)依法侦查终结。本院受理后, ……” 等等。
2.正文。写明:
(1)案件事实。叙述事实必须客观、准确,要素完整,层次分明,并说明证据情况。 (2) 起诉的理由和根据。首先,概括阐明被告人行为的犯罪性质;其次,指出被告人行为触犯的刑法条款和构成的罪名;第三,说明被告人是否具有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和法律依据,依法提出量刑的倾向性意见;最后,写明起诉的法律依据与起诉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3.尾部。写明起诉书主送的人民法院全称、起诉案件的检察人员的法律职务和姓名、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并加盖检察院院章。文末写明 “ 附项 ” 内容:被告人羁押处所(现在处所)
2.正文。写明:
(1)案件事实。叙述事实必须客观、准确,要素完整,层次分明,并说明证据情况。 (2) 起诉的理由和根据。首先,概括阐明被告人行为的犯罪性质;其次,指出被告人行为触犯的刑法条款和构成的罪名;第三,说明被告人是否具有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和法律依据,依法提出量刑的倾向性意见;最后,写明起诉的法律依据与起诉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3.尾部。写明起诉书主送的人民法院全称、起诉案件的检察人员的法律职务和姓名、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并加盖检察院院章。文末写明 “ 附项 ” 内容:被告人羁押处所(现在处所)
、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名称及数量;或者被害人附带民事诉状 × 份。
(五)不起诉决定书是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1.首部。写明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文号( × 检刑不诉〔 ×××× 〕 ×× 号)、被不起诉人及其辩护人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等。
2.正文。写明案件事实 ( 即符合不起诉三种法定情形的事实和证据 ) ,不起诉理由、法律根据、决定事项,以及告知事项(被不起诉人和被害人的申诉权利)。
3.尾部。写明承办案件的检察员职务及姓名、文书制作日期,并加盖院印。
(六)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种类较多,其中以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最为典型。
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1.首部。写明:
(1)法院名称(基层人民法院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涉外案件,各级法院应冠以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的全称)和文书名称(刑事判决书),应分行居中书写。
(五)不起诉决定书是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1.首部。写明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文号( × 检刑不诉〔 ×××× 〕 ×× 号)、被不起诉人及其辩护人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等。
2.正文。写明案件事实 ( 即符合不起诉三种法定情形的事实和证据 ) ,不起诉理由、法律根据、决定事项,以及告知事项(被不起诉人和被害人的申诉权利)。
3.尾部。写明承办案件的检察员职务及姓名、文书制作日期,并加盖院印。
(六)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种类较多,其中以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最为典型。
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1.首部。写明:
(1)法院名称(基层人民法院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涉外案件,各级法院应冠以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的全称)和文书名称(刑事判决书),应分行居中书写。
(2)案号。依次由立案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审判程序代字、顺序号组成,即 “(××××) × 刑初字第 × 号 ” 。
(3)公诉机关 ××× 人民检察院。
(4)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在何处)。
(5)辩护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与被告人的关系)。
(6)案件的由来和审判经过 :“××× 人民检察院以 × 检 × 诉〔 ×××× 〕 ××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 ××× 犯 ×× 罪,于 ××× 年 ×× 月 ×× 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 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 ××× 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 ××× 及其法定代理人 ××× 、诉讼代理人 ××× ,被告人 ××× 法定代理人 ××× 、辩护人 ××× ,证人 ××× ,鉴定人 ××× ,翻译人员 ××× 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
2.正文。写明:
(1)事实和证据。依次写明: ① 控辩主张:“××× 人民检察院指控 ……” ; “ 被告人 ××× 辩称 ……” 。
②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经审理查明, ……” 。
(3)公诉机关 ××× 人民检察院。
(4)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在何处)。
(5)辩护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与被告人的关系)。
(6)案件的由来和审判经过 :“××× 人民检察院以 × 检 × 诉〔 ×××× 〕 ××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 ××× 犯 ×× 罪,于 ××× 年 ×× 月 ×× 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 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 ××× 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 ××× 及其法定代理人 ××× 、诉讼代理人 ××× ,被告人 ××× 法定代理人 ××× 、辩护人 ××× ,证人 ××× ,鉴定人 ××× ,翻译人员 ××× 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
2.正文。写明:
(1)事实和证据。依次写明: ① 控辩主张:“××× 人民检察院指控 ……” ; “ 被告人 ××× 辩称 ……” 。
②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经审理查明, ……” 。
(2) 判决理由:以 “ 本院认为, ……” 开头,依次写明: ① 行为的性质及其危害性; ② 触犯的《刑法》条款及构成的罪名; ③ 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的表态; ④ 对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的表态; ⑤ 判决的法律依据:“ 依照 …… (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 。
(3)判决主文: “ 立案决定书被告人 ××× 犯 ×× 罪,判处 ×× (刑罚种类、期限等)。(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 ;或者 “ 被告人 ××× 犯 ×× 罪,判处 ×× (刑罚种类、期限等);犯 ×× 罪,判处 ×× (刑罚种类、期限等)。决定执行 ×× (刑罚种类、期限等) ” ;或者 “ 被告人 ××× 犯 ×× 罪,免予刑事处罚 ” ;或者 “ 被告人 ××× 无罪 ” 。
3.尾部。写明上诉事项: “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 2 日起 10 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 ××× 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 × 份。 ” 并由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署名,注明当庭宣判或签发判决书的日期。
(七)第二审维持原判用的刑事裁定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3)判决主文: “ 立案决定书被告人 ××× 犯 ×× 罪,判处 ×× (刑罚种类、期限等)。(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 ;或者 “ 被告人 ××× 犯 ×× 罪,判处 ×× (刑罚种类、期限等);犯 ×× 罪,判处 ×× (刑罚种类、期限等)。决定执行 ×× (刑罚种类、期限等) ” ;或者 “ 被告人 ××× 犯 ×× 罪,免予刑事处罚 ” ;或者 “ 被告人 ××× 无罪 ” 。
3.尾部。写明上诉事项: “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 2 日起 10 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 ××× 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 × 份。 ” 并由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署名,注明当庭宣判或签发判决书的日期。
(七)第二审维持原判用的刑事裁定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1.首部。写法与第二审刑事判决书基本相同。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1.首部。写明:
(1)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文号(〔 ×××× 〕 × 法刑终字第 ×× 号)。
(2)诉辩双方的基本情况 : 被告人上诉的,写明原公诉机关、上诉人 ( 原审被告人 ) 及其辩护人的情况;检察机关抗诉的,写明抗诉机关、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情况;既有被告人上诉、又有检察机关抗诉的,写明抗诉机关、上诉人 ( 原审被告人 ) 及其辩护人的情况。
(3) 案件由来和审判经过: “××× 人民法院审理 ××× 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 ××× 犯 × 罪一案,于 ×××× 年 ×× 月 ×× 日作出 (××××)× 刑初字第 × 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 ××× 不服,提出上诉 ( 如因检察院提出抗诉而引起二审的写为 “××× 检察院不同意原判,向本院提出抗诉 ”)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 ( 或者不公开 ) 开庭审理了本案。 ××× 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 ××× 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 ( 原审被告人 )××× 及其辩护人 ××× 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 )
2.正文。写明事实和证据、裁定理由、裁定主文: “ 依照 …… (法律依据)的规定,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1.首部。写明:
(1)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文号(〔 ×××× 〕 × 法刑终字第 ×× 号)。
(2)诉辩双方的基本情况 : 被告人上诉的,写明原公诉机关、上诉人 ( 原审被告人 ) 及其辩护人的情况;检察机关抗诉的,写明抗诉机关、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情况;既有被告人上诉、又有检察机关抗诉的,写明抗诉机关、上诉人 ( 原审被告人 ) 及其辩护人的情况。
(3) 案件由来和审判经过: “××× 人民法院审理 ××× 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 ××× 犯 × 罪一案,于 ×××× 年 ×× 月 ×× 日作出 (××××)× 刑初字第 × 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 ××× 不服,提出上诉 ( 如因检察院提出抗诉而引起二审的写为 “××× 检察院不同意原判,向本院提出抗诉 ”)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 ( 或者不公开 ) 开庭审理了本案。 ××× 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 ××× 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 ( 原审被告人 )××× 及其辩护人 ××× 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 )
2.正文。写明事实和证据、裁定理由、裁定主文: “ 依照 …… (法律依据)的规定,
裁定如下:驳回上诉 ( 或者抗诉 ) ,维持原判。 ”
3.尾部。写明 “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并由审判长、审判员署名,注明裁定时间等。
(八)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 首部。应依次写明: (1) 标题。由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应居中分两行书写。 (2) 案号。由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一审程序代字、案件序号构成,即 (××××) × 民初字第 ×× 号。 (3) 诉讼双方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或者当事人单位或字号的全称和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和职务。诉讼代理人及其基本情况。 (4) 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 :“ 原告 ××× 与被告 ×××( 案由 ) 一案,本院于 ×××× 年 × 月 × 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 ( 或不公开 ) 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2 .正文。写明: (1) 事实。首先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的事实与理由,然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 原告 ××× 诉称, ……( 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 , “ 被告 ××× 辩称, ……( 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 )” , “ 第三人 ××× 述称, ……( 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 经审理查明 …… 。 ” (2) 理由。写明: “ 本院认为, …
3.尾部。写明 “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并由审判长、审判员署名,注明裁定时间等。
(八)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 首部。应依次写明: (1) 标题。由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应居中分两行书写。 (2) 案号。由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一审程序代字、案件序号构成,即 (××××) × 民初字第 ×× 号。 (3) 诉讼双方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或者当事人单位或字号的全称和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和职务。诉讼代理人及其基本情况。 (4) 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 :“ 原告 ××× 与被告 ×××( 案由 ) 一案,本院于 ×××× 年 × 月 × 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 ( 或不公开 ) 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2 .正文。写明: (1) 事实。首先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的事实与理由,然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 原告 ××× 诉称, ……( 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 , “ 被告 ××× 辩称, ……( 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 )” , “ 第三人 ××× 述称, ……( 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 经审理查明 …… 。 ” (2) 理由。写明: “ 本院认为, …
… (判决的理由)。依照 …… (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 (3) 判决结果。 3 .尾部。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当事人的上诉事项(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 人民法院),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签署,注明判决日期,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九)公证申请书参考课本
(十)刑事自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依次写明: (1) 标题。居中写明 “ 刑事自诉状 ” 。 (2)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自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
2.正文。依次写明: (1) 案由和诉讼请求。控告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请求。 (2) 事实与理由。 (3) 证人姓名和住址,证据的名称与来源。
3.尾部。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由自诉人签名后,注明年月日。附项应写明所附刑事自诉状副本的份数和其他证据情况
(九)公证申请书参考课本
(十)刑事自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依次写明: (1) 标题。居中写明 “ 刑事自诉状 ” 。 (2)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自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
2.正文。依次写明: (1) 案由和诉讼请求。控告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请求。 (2) 事实与理由。 (3) 证人姓名和住址,证据的名称与来源。
3.尾部。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由自诉人签名后,注明年月日。附项应写明所附刑事自诉状副本的份数和其他证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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