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案复议申请怎么写
在⽣活中,如果我们发现了⼀些违法的⾏为,是可以向相关的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案侦查。如果不⽴案的,当事⼈可以复议。但是公安机关也是可以不予⽴案的,那么不予⽴案怎么办呢?下⾯店铺⼩编给您科普⼀下吧。
不予⽴案申请复议期限是七天
对于有控告⼈的案件决定不予⽴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案通知书》,在7⽇内送达控告⼈。
控告⼈对不予⽴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案通知书》后,7⽇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案审科)以书⾯形式提出复议申请。
不予⽴案怎么办
⼀、申请复议
控告⼈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案通知书后七⽇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内作出决定,并书⾯通知控告⼈。
立案决定书
⼆、申请复核
控告⼈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
三、向检察院投诉
控告⼈对公安机关不予⽴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
检察院有权利要求说明不予⽴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院的通知后七⽇以内,对不予⽴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说明,回复⼈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作出⽴案决定书的,应当将⽴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仍认为不应当⽴案,检察院认为应当⽴案的,检察院有权⼒通知公安机关⽴案。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通知后⼗五⽇以内⽴案,并将⽴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民检察院。
四、拒绝⾃诉
公安机关以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到法院⾃诉为由不予⽴案的。被害⼈坚持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予⽴案。
五、被害⼈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侵犯⾃⼰⼈⾝权利、财产权利,公安机关不予⽴案或者检察院不予起诉的,被害⼈可以向⼈民法院提起⾃诉。
法院直接受理这类⾃诉案件很严格。被害⼈很难收集到被告⼈有罪的证据,这种起诉往往被法院以证据不⾜为由判决被告⼈⽆罪。
对于有控告⼈的案件决定不予⽴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案通知书》,在7⽇内送达控告⼈。
从上⽂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公安机关不予⽴案的话,当事⼈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如果公安机关不予⽴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店铺⼩编为你整理本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