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总结5篇
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1
  一、基本情况
  敦煌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104所,其中高级中学1所,完全中学1所,职业中专1所,初级中学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小学38所,城市独立幼儿园1所,幼儿园49所。其中有28家学校幼儿园有食堂
开学黑板报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确保学校幼儿园师生的饮食安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品食物中毒的发生。
  (一)机构健全
  督促协调各个有食堂的学校幼儿园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切实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职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人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确保
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各校都成立了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领导分管、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等一套完善的管理责任机制。
  (二)制度完善
  一是学校把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设纳入学校综合管理制度建设中,学校食堂都建立了管理制度、卫生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并张贴上墙,接受监督。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上岗证。食品原料贮藏、制作间及饮水设施有专人、专锁管理;学校食堂的器具及时、定期的做好消毒工作,保持室内外清洁,杜绝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流行。
  二是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饮水卫生等设施的监管力度,建立学校食堂食品以及饮水卫生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监督学校研究制订重大传染病流行、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应急和预案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目标。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和重大传染性疾病必须在2小时内逐级上报,并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抢救;做好调查和处理工作。
  三是建立了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表、从业人
员名单、《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等。四是建立健全了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档案表,要求每个学校幼儿园食堂设立一至两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不定期的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培训。
  (三)加大培训
  为从根本上提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大了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利用暑假空闲时间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了全面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具清洗消毒方法、学校食堂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计划、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常用消毒剂及化学消毒注意事项、学校幼儿园食堂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等。
  (四)强化监督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十分重视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于x月和9月开展了两次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餐具的清洁消毒,食品原辅料的质量和肉
类产品的检验检疫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了处理。
  (五)部门联合
  一是积极联系教育部门,对学校幼儿园内食堂检查整改,且要求学校幼儿园要安排专人经常性地检查;
  二是积极主动协调教育、城建、工商、城管等部门对校园周边餐饮和食品摊贩的检查、清理、取缔。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措施
  虽然近年来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体有所好转,但由于各学校幼儿园工作开展不平衡,致使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学校食堂卫生设施设备简陋,管理机制落实不彻底。因此,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还需要我们继续加大力度。为此,我们将加倍的努力,在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各学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安全的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包括学校的责任,提高责任意识,落实各项监管责任。
  二是研究制定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要求,建立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制度。制定学校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培训要求及组织制定用于培训的学校食堂管理计划,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骨干培训工作,推动和建立学校幼儿园食品卫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制度。
  三是坚持每年两次的以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同时要求学校幼儿园每年组织一次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自查,写出总结材料。
  四是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求学校利用健康教育活动、校园板报、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增进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
 
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2
  在秋季开学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学校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按照相关要求,我局在全县学校食堂展开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执法人员现场排查食堂安全隐患,积极与学校交流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整改,加强执法效果;二是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三是严格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从食品采购、加工、留样、供餐等环节指导食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
  二、检查情况
  1、检查内容:“明厨亮灶”改造情况;餐饮服务许可情况;环境卫生、“三防”设施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贮存措施、加工制作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
清洗消毒保洁、餐厨废弃物管理、留样登记管理、应急处置、用气用电安全等,另外还检查了农村暂无热餐供应的学校营养餐发放管理、留校学生住宿、学校保卫安全等情况。
  2、检查情况:共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20家,有学校食堂17家,有许可证17家,已完成“明厨亮灶”改造4家(其中3家视频厨房,1家透明厨房)。此次下发监督意见书9份,责令整改9家。
  3、存在问题:
  (1)采购索证索票和验收登记不规范。部分学校食堂采购登记项目和品种不全,索证索票做得不够规范,特别是索取的采购发票不正规,多为手写单据。
  (2)部分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操作期间不穿戴工作衣帽,不注意个人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