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要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东西,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要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然而我所想要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事情,但我所厌恶的事情有比死亡更严重的,所以有的祸患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严重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采用某种手段就可以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东西有比生命更宝贵(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东西有比死亡更严重(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来,不吃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见了“万钟”的优厚俸
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那么,这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从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从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