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和注释
  《鱼我所欲也》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翻译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不丢掉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所的华丽、妻妾的侍奉
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恶廉耻之心)。
  [注释]
  (1)节选自《孟子·告子(上)》。鱼我所欲也翻译及原文
  (2)鱼,我所欲也:鱼是我喜欢的东西。欲,想要,喜欢。
  (3)熊掌:熊的脚掌,是一种非常珍贵的食品。
  (4)二者不可得兼:两种东西如果不能同时得到。可得,同义词复用,能。兼,同时得到。
  (5)者也:语气词复用,与“也”相同。
  (6)生,亦我所欲也:生命是我需要的。亦,这里同“固”,本来。
  (7)义: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
  (8)舍生而取义者也:(我宁愿)舍弃生命而去求得义。而,连词,并列关系。
  (9)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欲……者,“所欲”是主语,“有”是谓语,“甚于生者”是宾语。于,介词,比。
  (10)故不为苟得也:所以我不干苟且偷生(的事)。苟得,苟且偷生的意思。
  (11)死亦我所恶:死本来是我厌恶的。恶,讨厌,不喜欢。
  (12)故患有所不避也:所以,祸害中有我不该躲避的。患,祸害。有所不避,有不该躲避的祸害。所,代“不避”的祸害。辟,通“避”,躲避。
  (13)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如果人们所喜欢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如使,假如,假使。之,结构助词,的。
  (14)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那么一切能够求生的手段有哪一种不能采用呢?者,用在形容词、动词或动词短语后面,构成名词性短语,表示……(人、事、物),这里是……的手段。
  (15)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假使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莫,否定副词,没有。
  (16)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那么一切可以用来逃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能采用呢?则,连词,表承接,就,那么。
  (17)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运用这种方法就可以生存,然而却有人不采用它。由,介词,用。是,近指代词,这。
  (18)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以(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是故,由此。
  (19)所恶有甚于死者:所厌恶的有胜过死亡的。
  (20)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不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信念。非独,不仅。
  (21)与贤者能勿丧耳:只是有道德的人丧失这种信念罢了。耳,而已。
  (22)一箪(dān)食:一筐饭。箪,古代盛饭用的圆形竹器。
  (23)一豆羹(gēng):一碗汤菜。豆,古代盛羹汤的器皿,形似高脚盘。羹,用肉或菜做成的带汤的食物。
  (24)弗(fú):不。
  (25)呼尔而与之:如果吆喝着施舍给人家。呼尔,吆喝的样子。尔,为副词词尾。之,泛指“与”的对象,译作“人家”。
  (26)蹴(cù)尔而与之:如果用脚踢着让人家来取。蹴尔,用脚踢的样子。踢。
  (27)乞人不屑也:即使是乞丐也不屑接受。不屑,瞧不起。
  (28)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对于优厚的俸禄如果不问它合不合礼义就去接受它。万钟,指优厚的俸禄。钟,古量器,六石四斗为一钟,这里极言其多。不辨礼义,即“不辨以礼义”,不按礼义来分别。
  (29)万钟于我何加焉:那么优厚的俸禄对我来说有什么益处呢!加,增益,这里指所获得的益处。焉,语气词。
  (30)为宫室之美:为了自己住宅的华美。宫室,住宅,上古宫与室同义。
  (31)妻妾(qiè)之奉:妻妾的侍奉。妻妾,正妻和小老婆。
  (32)所识穷乏者得我欤(yú):(为了我)结识的穷苦人感激我吗?所,起指示作用。穷乏,贫困,贫苦。乏,缺少钱财。得,通“德”,名词作动词,感激。德我,认为我有恩惠。欤,助词,表示疑问。
  (33)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情愿牺牲生命也不接受。乡,通“向”,从前。为,肯,情愿。
  (34)为:动词,接受。
  (35)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作法难道不应该停止吗?是,这些。亦,加强语气,无义。已,停止,结束。
  (36)本心:指舍生取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