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中调查报告格式
  大家了解过怎么样做吗?知道书写调查报告的格式吗?以下是精心准备的公文中调查报告,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哦!
  一、公文格式中常出现的不标准现象
  (一)发文字号标注不标准。发文字号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分类存档、方便查阅。它具有特别的区分意义,一旦设置就具有了在一定范围内的唯一性和独有性。《公文格式》规定,“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把机关的简称直接作为机关代字使用,致使文号太长。联合行文时,出现几个发文字号。有的单位发文字号的年份用圆括号“()”括入,而不是用标准的六角括号“〔〕”。对于字号和字体,有的用小3号有的用小标宋体字,有的用楷体,也有的用黑体。一些公文违反发文字号序号不编虚位(即l不编为001)、不加“第”字的规定,出现“×发[×××]O0×号”、“×发[×××]第×号”等不标准格式。
  (二)公文标题不标准。按照《方法》规定:“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公文主题和文种组成。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
”有些单位不标准的做法是:一是标题中标明发文机关;二是标题滥用符号。标题中使用了多种标点符号,较多的是使用逗号、顿号和书名号等。
  (三)引用文号不标准。《方法》规定:“引用公文应领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按要求,引用公文一是要准确,不能随意简化;二是要完整。并注意排列顺序。但有些单位公文中,将其前后倒置。有的先引文号后引标题,有的只引文号不引标题,有的只引标题不引文号。书写使用应当注意必须将“发文字号”要素用圆括号括入,以标注的形式出现。例如。“据××办发[20****]l2号文《关于×××的通知》”,其引用文号的方法就是不符合规定的,正确的引用方式应为“据《关于×××通知》(××办发[20****]12号)”。
  (四)构造层次序数使用不标准。依照《方法》第二十五条第(九)项规定:“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构造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标准的构造层次序数要求,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而在使用中常出现的问题:一是层次顺序颠倒,即下位序数与上位序数倒置。二是层次跳跃,或在“(一)”、“(1)”后加顿号,写成“(一)、”或“(1)、”等。
  (五)成文日期标识不标准。常出现的问题:一是未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使用阿拉伯数字表达年份,如把成文日期标成“20****年2月1日”,或把“○”写为“0”或“零”,或将“二○○五年”写为二00五年。二是年份写成两位,没有写足四位,比方,把“二○○五年”写成“○五年”,或把“20****年”写成“****年”等。三是标注位置太低或太高,以至于印章距正文太远或盖压正文。四是把拟文日期作为成文日期。五是把修改日期或送签日期作为成文日期。六是联合行文以主办机关签发日期作为成文日期。
  (六)印章加盖不标准。印章是公文制发机关对公文负责的凭证,必须标准使用,但常出现不标准现象;一是不加盖印章。按规定,行政公文除会议纪要外,必须加盖印章,而有的正式公文就不盖印。二是印章盖得不符合要求,有的歪斜,有的盖在正文上。三是印章未居中下压成文时间,盖印距正文太远。四是在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落款处署制发机关名称,并把印章盖在公文制发机关名称的位置上。
  (七)附件标注不标准。主要表现在:一是附件和正文间隔或大或小,附件顶格标识。二是把被批转、转发、印发和的内容,作为附件处理。三是附件说明与附件的标题不一致,有的附件标题缩写。四是附件说明的顺序与附件的顺序不一致,有的附件的序号使用汉语数
调查报告的格式字标识,附件名称后加标点符号。五是附件跟附注区分不清,在印发文件时不管是附件还是附注全当作附件,导致关系确实认错误。
  (八)附注标注不标准。附注主要用以注释和说明公文中在其他区域不便说明的各种事项。大多数单位对这个格式内容不了解,因而用起来常常放在正文后。按照要求应在成立日期下一行空2个字加括号标注此项。
  (九)抄送机关标识域不标准。抄送机关标识域用来标识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但有些机关公文已主送上级机关,又同时抄送该部门的领导。在抄送标识域内常出现“抄报”,顶格标识“抄送”,回行时与“抄送”对齐,最后一个名称后不加句号等不标准问题。
  (十)公文中的表格不标准。有些公文把表格的页码混淆于文字页的页码放置,表格的单双页码表头排放随意。按规定,横排的表格单页码应置于表的左下角,双页码应置于表的左上角,单页码表头在订口一边,双页码表头在切口一边。但在实际工作中常常混淆。
  (十一)版记不标准。常出现不标准的做法是:一是没有版记。有的部门公文其他格式相当
标准,但就是没有版记。二是版记位置不对。三是在、批转、转发、印发或有附件的公文中,将版记置于一份公文的中间部位,即在印章之后,被、批转、转发、印发内容或附件之前,将一篇公文分成了两部分。四是不画版记内的三条黑反线,有的只画主题词下的一条。五是印发机关、印发日期等工程都顶格打印,有的左空或大或少,印发日期或混淆于成文日期,或用汉语数字标识。
  (十二)发文机关标识不标准。《公文格式》规定,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标准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标准化简称。”但有些机关发文机关标识不统一、不标准。一是上行文没留批示域,或批示域不符合规定。二是平行文、下行文用上行文的版头。三是未使用“红头”的正式发文形式,用白纸制发公文。如此种种,严重削弱了公文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遵循区人民县政府首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指示,区县政府办公室于年8月27日至9月17日,分5批对16个街镇场处、40个部分的公文处理工作进展了督导检查。状况综述如下:
  此次督导检查,我们共查阅公文档案112本,随机抽查公文370余份,听取56个单位办公室主任或办文人员的,各单位之间进展了互动交流。总的来看,全区县政府系统公文运转
效率有所提高,发文质量逐渐改良,领导指示件处理根本标准,印章治理和保护秘密工作不断增强。工作中涌现出不少亮点:
  绝大部分单位比较注重公文处理工作,将其作为保证政令疏通、提高本身形象的主要工作来抓,普及坚持了首要负责人、分担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办文人员的层级负责制,积极组织办文人员参与各级举行的公文处理常识培训,不断加大办公主动化设备的投入力度。区民政局确定1名副局长专管公文处理工作,抽出两名具有必然实践程度和文字功底、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办文工作。区城管法律局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公文处理政策、法律和规章准那么,增强办文人员的标准化、法制化认识。区信访局、人事局、林业局、审计局、质监分局、水产效劳中心、旧街街等单位加大对公文处理工作的投入,增强阵地建立,推进了公文处理工作的高效运转。特别是区审计局先后投资近50万元,添加了34台电脑及扫描仪、投影仪、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初步完成了公文处理主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