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护理专业成人教育
护理学专升本(助产方向、儿科方向)毕业实习管理细则
一、毕业实习时间安排
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护理学专升本(助产方向、儿科方向)学生临床实习时间为16周,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完成。毕业实习各节点的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五。
二、毕业实习申请与受理
1、毕业实习安排的三类情况:
第一类:免实习
在两级乙等及以上医院的妇产科(适用于助产方向)或儿科(适用于儿科方向)护理一线岗位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助产方向学生还必须同时满足在产房助产岗位工作3年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凭医院人事部门的证明(《实习征询函》),可以申请所在专业方向免实习。(如曾更换就业单位且在现单位工作不满规定年限者,需提供原单位医院等级及相关科室工作年限证明)。
第二类:在本院实习
在上海市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护理一线岗位工作的学生,医院已设置该生所在专业方向(助产或儿科)实习所要求的全部科室的,凭医院护理部接纳函,可以申请在本院参加实习。但必须按照护理学院发放的《实习手册》上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完成实习。
第三类:在其它医院实习护理学专业就业方向
在一级医院或在非护理一线岗位工作的学生,可以自行落实上海市两级乙等及以上的医院实习,也可申请由护理学院统一安排实习医院实习。自行落实者所选医院必须设置有实习要求的全部科室,且必须按照护理学院发放的《实习计划与大纲》、《实习手册》、《实习轮转表》上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完成实习。
2、实习科室要求
助产方向学生必须轮转四个科室:产前门诊2周、产房8周、产后休养室2周、妇科4周。
儿科方向学生必须轮转四个科室:急诊或监护室(二选一)2周、儿外科2周、新生儿室4周、儿内科6周。
3、申请受理时间与程序:
1)学生须在申请毕业实习的规定时段(一般为4月初)经复旦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助产(或儿科)方向毕业实习申请表》、《助产(或儿科)方向实习征询函》、《助产(或儿科)方向医院护理部接纳函》等文件(拟由学院统一安排实习者无需接纳函),在规定的截止日期提交班主任整理后交继续教育学院枫林校区办公室,并在提交纸质表格之前将个人的实习申请信息录入《成人教育学员(助产、儿科方向)实习申请信息汇总表》(登录链接 www.sojump.  hk/jq/12760186.aspx)。
2)护理学院对学生毕业实习申请的相关资料审核批准后,将整理成电子版的《实习安排表》,于6月中旬前交继续教育学院挂网公布。
4、申请要点及受理结果:
1)毕业实习申请的相关纸质材料及网上信息(《成人教育学员(助产、儿科方向)实习申请信息汇总表》)必须填写完整,填写不完整或缺少必要的签字盖章的一律不予受理。
2)学生在毕业实习申请中所申请的事项,可能会因为与管理要求不完全相符而
被拒。
3)经审核不符合免实习条件的,须按要求参加实习;经审核不符合“在本院实习”条件的学生,须接受学院安排到外院实习。
4)学生需主动关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发布的毕业实习信息,如发现公布信息有问题或遗漏,可及时与护理学院教务办公室取得联系,以便能按时开始实习。5、毕业实习过程的管理
1)由学校安排实习单位的学生请务必按实习安排表上的时间报到,第一天的集合时间与地点(由学院统一安排实习者)详见6月中旬的实习安排通知。如未按时报到,实习医院可以拒绝接收,进而影响毕业。
2)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经过与实习单位协商,开始实习的时间节点可以提前,但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实习,并且必须达到实习大纲所规定的实习周数(16周)。
3)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详见《临床实习计划》第二条:实习要求。
4)妇产科医院安排进产房时请自带拖鞋,提前了解排班情况
5)因个人原因不参加本次毕业实习,请在提交毕业实习申请表同时提交休学申请单,经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后,休学年限一年。休学的学生经继续教育学院同意复学后须重新提交《毕业实习申请》及相关资料;复学后要完成规定的实习计划。6)在提交毕业实习申请表后经护理学院安排,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全部完成实习者,应在实习截止日期前同时向护理学院教务办公室和继续教育学院管理办公室说明原因,按延迟毕业生处理,不予申请学位,但可以在次年提交补实习申请,继续完成实习,见《毕业实习申请表》中相关栏目。
6、毕业实习手册管理与成绩登载
1)《毕业实习手册》由继续教育学院枫林校区办公室印发,请学生根据继续教育学院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
2)《毕业实习手册》是实习计划、要求和成绩的载体,是学院审核鉴定学生实习成绩的唯一凭据,请务必妥善保管。整体病例记录等作业用于实习单位对实习成绩的评定,无需交给护理学院。《毕业实习手册》遗失者学院不予登载实习成绩。3)学生须在实习结束后的下一周的规定时间(具体时间见毕业实习时间节点通知)及时将《毕业实习手册》提交护理学院教务办公室,以免遗失。在规定的截止日期未提交手册者将作为延迟毕业生处理,当年不予登载上报成绩;当年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实习的学生须妥善保管实习手册,留待申请补实习时使用。
4)《毕业实习手册》必须按要求的格式和栏目填写,各科室均须有总评成绩(百分制)、带教老师和总带教老师签名、护理部公章。填写不完整者学院不予接收和登载成绩。
5)因各家医院考核、评分上有所差异,最终的实习成绩采用P(通过)、NP(未通过)的形式登载。
复旦大学护理学院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