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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红字》的故事背景与介绍
《红字》是十九世纪美国著名小说家纳撒尼尔・霍桑的代表作,作品以北美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地区为背景。故事发生在1650前后的波士顿,当时的居民都是在英格兰故土受詹姆斯一世迫害而抱着创建人间乐土的理想来新大陆的清教徒。清教提倡清心寡欲,适当限制人的欲望。清教徒在英国最初是反抗罗马教皇专制和经济压榨、反对社会腐败风气的,他们注重理智,排斥感情,推崇理想,禁绝欲望;后来却发展到极端,实行政教高度合一,不但迫害异端,甚至连妇女在街上微笑都要处以监禁,通奸自然更加不可饶恕。《红字》以严酷的清教政权统治为背景,描写了女主人公海丝特与神职人员丁梅斯代尔的爱情悲剧。
海丝特是一个年轻、漂亮、善良、坚强的英国姑娘,不幸嫁给了一个丑陋伪善的老医生齐林沃斯。故事开始的两年前,海丝特从英国移居当时尚属英殖民她的美国波士顿,中途丈夫被印第安人俘虏。在寡居生活中,她和当地的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相爱并生下一女儿。因此成为当时社会所不能容忍的通奸者,被拉上刑台公开受审,并被强制带上暗含通奸之罪的红字母A。但她始终拒绝说出珠儿的真正父亲,以牺牲自我保全爱情。出狱后海丝特在镇边离索居,忍辱负重,抚养她的女儿珠儿,她在恶劣的环境
中顽强地生存下来并处处帮助别人,终于赢得了人们的理解和尊敬。相反,丁梅斯代尔胆怯地隐瞒了他的罪责,七年里他的灵魂和肉体忍受着煎熬,一直忍受齐林沃斯的伤害和折磨,最终在弥留之际坦白了自己的罪行。文中的男女主人公形象各不相同,透过海斯特、丁梅斯代尔以及齐林沃斯三个人物的命
运,我们看到了宗教对人们心灵的摧残。
二海斯特:女权主义的追求者
故事开始,当海斯特站在刑台上,胸前印着鲜红的A字,怀中抱着她的“罪恶之花”,“此时她已使自己坚强起来,以面对用形形的侮辱来发泄的公愤的毒刺和利刃。”面对着总督贝灵汉和约翰・威尔逊牧师的威逼利诱,她以极大的毅力忍受着一切,她坚定地说“我永远不会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的”,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睛没有看威尔逊牧师,而是凝视着年轻牧师深沉而忧郁的眼睛“这红字烙得太深了,但愿我能在我的痛苦的同时,也承受他的痛苦,”虽然犯了别人认为不齿的罪行“,她却始终带着疲惫的淡然神情在她的耻辱台上凝眸端立”。她独自承担了为人所耻的通奸罪名,勇敢地对抗着整个冷酷无情的清教世界,同时执着地爱着自己的爱人丁梅斯代尔。
获释后,她住在城镇的边缘,靠针线活维持母女的生活。她胸前佩带的红字刺绣得非常精美,她把珠儿的衣服做得极为鲜亮绚丽。当总督和牧师要把珠儿从她身边带走,这对苦命的母女就要被拆散时,
海斯特据理力争,她认为这是违背基督教仁爱宗旨和人性天理的,最终获得了女儿的抚养权。她以自己的勤劳能干渐渐融入这个社会,“她的针线活便出现在总督的皱领上、军人的绶带上、牧师的领结上;装饰在婴儿的小帽上,还给封闭在死人的棺木中霉烂掉。”。同时她不遗余力地去接济比她更穷的人,“对于穷苦人的每一种需要,她比谁都快地就提供了她菲薄的支援”,“在镇上蔓延瘟疫的时候,谁也没有海丝特那样忘我地献身”,通过自己的坚忍和善行逐渐获得了众人的敬佩与支持,她所佩带的红字的意义也发生了逆转,由原来的“通奸”(adultery)变成了“能干(able)”、“值得尊敬”(amiable)、“天使”(angle),彻底改变了红字的社会意义。
无论身处多么严酷的环境,身心遭受多么非人的折磨,海斯特对幸福充满期待,渴望追求新的自由生活,更幻想着和他“在那里举行神圣的婚礼,以共同承担未来的永无止期的报应”。在漫长的“赎罪”与“惩罚”中,海丝特从未放弃对纯洁爱情和幸福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在
小说的第17章中,当她与丁梅斯代尔在森林中见面的时候。她主动热烈地拥抱丁梅斯代尔,她鼓励他和自己“离开波士顿,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去”。她取下红字,把它扔进枯叶堆里,只是最终计划又被狭隘复仇心理左右的齐林沃斯给破坏了。出于对丁梅斯代尔的眷恋之情,在他死后放弃了与女儿共享天伦,重返埋他尸骨的故地,重新带上红字,直到死后葬在他的身边,永远守护着他,陪伴着他。
在作者的笔下,海丝特是一位勇敢、坚韧的女性,坚持妇女追求幸福的平等权利,霍桑创造了一个女
男女爱情权主义的天使,散发着金子般的人性光辉,她身上所具备自己的独立反抗精神,“比红字烙印所代表的罪恶还要致命”。海丝特不甘忍受不合理婚姻的束缚,勇敢追求真爱,代表了在清教社会里崇尚女权主义、追求浪漫爱情的妇女典型,她坚强、勇敢、勤劳、善良,并具有崇高的自我献身精神,但最终却都落得悲惨的结局。这深刻地揭露了清教社会的严酷,揭示了女性生存的艰辛。
三丁梅斯代尔:清教统治的牺牲者
小说里的丁梅斯代尔是“一个真正的僧侣,一个真正的宗教家”,有着为天主献身的虔诚信仰。但他和海丝特一起犯了“第七戒”,本应受到法律的制裁。由于海丝特的保护和自己的懦弱他逃避了法律的制裁。但是他的良心受到谴责,长期的精神折磨使他悲惨地死去。丁梅斯代尔是可悲的,最后成为宗教事业的牺牲品。丁梅斯代尔的人性被清规戒律所扭曲,他的悲剧是他所处的时代造成的。
丁梅斯代尔是矛盾的,他虽然也渴望爱情和幸福,但是头脑中宗教观念早已根深蒂固。不敢和海丝特一起承担所谓“耻辱”,他把自己与海丝特的爱情看成是“冒犯了一条神圣的法律”。他背叛了笃信的宗教,背叛了“上帝”,他把自己看成一个应该受到惩罚的罪人,但又不敢公开承担自己的罪责,忍受心灵与肉体的折磨,承受神性与人性的冲击,只有默默忍受难言的折磨,希望通过“受苦”来赎罪,“可怜的牧师一面受着肉体疾病的痛苦,一面受着灵魂极度烦恼的折磨,同时又听凭他的死对头任意摆布。”“这已经够痛苦的他被他的悔恨深深地折
磨着,而这种悔恨的嫡亲妹与亲密伴侣就是怯懦,每当前一种冲动逼迫他快要宣布出秘密时,另一种冲动便一定用它颤抖的手把他拖回去,让全宇宙都凝视着赤裸的胸膛,盯住他心房上的红字”。“而在这时,他在他的神圣职务上,却获得了灿烂的声誉”,他变成了信徒心目中完美的教士,更使他陷入无边痛苦深渊之中。他的外在形象和他的内心世界是矛盾的,他的信仰和他的行动是相互冲突的。
为了寻求内心的解脱,最终他决定当众认罪。于是,就在最后一次的布道会结束后,他把海丝特和珠儿一起领到了刑台。他终于鼓足勇气,揭露自己所犯下的罪。他在生命弥留之际,扯开胸前的佩带,展露他胸口的烙印。以死换来了内心的安宁和灵魂的得救,摆脱了齐林沃斯的精神折磨和自我良心的谴责。“我的哀愁,我的罪恶,我的痛苦。都跟我同归于尽,而其中尘世的部分便埋葬在我的坟墓里,其中精神的部分与我同去永恒的境界。”处在“人性”与“神性”双重压迫下的丁梅斯代尔,他笃信的宗教扼杀了他对幸福的渴望。他悲剧的根源在于他无法克服他懦弱的性格,也无法为了追求牺牲他的宗教信仰。他忍受着炼狱般的煎熬,最终导致他走向毁灭。他的一生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只能成为清教统治的牺牲品。
四齐林沃斯:男权社会的卫道者
这部小说中邪恶势力的代表人物是齐林沃斯,他在男权社会中充当了摧残人性的恶魔形象。表面上“体谅他人,而很少自私欲望的人”;在《红字》中他就是一个伪善的、丑恶的老人。海斯特年轻貌美、心
灵手巧,却因父母包办被迫嫁给齐林沃斯。他们之间从来没有爱情可言,只有齐林沃斯对她强烈的占有欲,他对海斯特说“你和你的一切都是属于我的”。当海斯特被判犯下了通好罪已成为刑台上示众的罪人,齐林沃斯威胁海丝特答应不要泄露他们的夫妻关系,因为他不能“遭受一个不忠实女人的丈夫所要蒙受的耻辱”。
清教规定丈夫对妻子的绝对所有权,齐林沃斯把海斯特看成自己的附属品。清教只允许男人分辨婚姻是否和谐,而女性必须像羔羊一般顺从以便获得爱情。因此齐林沃斯不能容忍妻子对他的背叛,根源
在于清规戒律、男权中心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的影响。他没有给海斯特应有的幸福,葬送了海斯特的青春。当海斯特另有所爱的时候,他又一次断送了她的幸福。为了复仇他变成了恶魔式的人物,以“一个最可信赖的朋友”的面目出现在丁姆斯代尔面前,“象矿工寻黄金,象掘墓人挖掘坟墓”“使对方把一切的恐怖,惭愧,痛苦,无效的悔恨,无法摆脱的内心谴责”都要对他和盘托出。齐林沃斯长期对牧师进行的精神折磨,是极为险恶狡猾的复仇者。作者竭力描绘齐林沃斯的丑陋与邪恶,这就进一步揭示了清教社会的虚伪、残酷的一面。
七年他一直在折磨、摧残丁梅斯代尔,他的阴险、狠毒跃然纸上。他的复仇不仅毁灭了丁梅斯代尔和他自己,而且也使海丝特欲与丁梅斯代尔离开的希望化为泡影。齐林沃斯在复仇中泯灭了人性,最终将自己推向了罪恶的深渊。当“世上再没有魔鬼的事业要他来做的时候”,齐林沃斯“枯萎卷缩了,仿佛
是连根拔起的草在太阳底下暴晒一样,几乎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了”。齐林沃斯的命运可以归因于“男人的天性,或者说几乎已变成天性的,长期因袭下来的男性的习惯”。海斯特试图冲破一切,摆脱了男性的传统束缚,“必须根本改造,那时女人才得享有近似公平而合理的地位。”但是齐林沃斯像幽灵一样,破坏了她们的出逃计划,最终丁梅斯代尔以死来求得心灵的解脱,海斯特也从来没有得到想象中的幸福。
结束语
霍桑通过他笔下的这三个主要人物,深刻地揭露了人性的善与恶。海斯特佩戴着罪恶的红字,但是却赢得人们对她的尊重。丁梅斯代尔忍受七年的精神折磨和痛苦,最终他战胜了自己的虚伪和懦弱。最终他付上生命的代价来赎罪,他和海斯特的爱情没有一个圆满的结局。齐林沃斯是霍桑笔下真正的罪人,在他身上体现的完全是黑暗和扭曲。霍桑用他的笔来呼唤对人性的真正尊重,他的作品在今天仍然闪烁着理性的光辉。
《红字》通过对三个主要人物分别赋予不同的象征意义,深刻地批判了清教道德的无情,揭露其催残人性、扼杀爱情的本质。海丝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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