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意义与德育的关怀
道德教育作为一种启迪人们建立精神世界的活动,必然促进道德和意义与生活的契合,关注人的存在。然而,现代大学德育忽视了道德教育与意义教育的关系,甚至忘记了生命本身。教材以章节为单位独立解读道德知识和有意义的知识,两者之间缺乏内在联系。知识的组织无形中误导了老师和学生,让他们断章取义。中国传统社会特别强调道德价值的至高无上和崇高,用道德价值来填充人生的价值。在道德的保障下,个体意义世界的建构最终指向生活的幸福。
人是有道德的存在,美德是人性中最光辉的一环。同时,人是动物界中唯一能自我维持的存在,能追求意义,用意义世界的创造来安慰自己有限的存在。道德意义和道德意义的结合,凝聚了生命的动力和升华,滋润和拉伸了生命,使生命富有诗意。道德教育作为一种启迪人们建立精神世界的活动,必须促进道德和意义与生活的契合,关注人的存在。然而,现代大学德育忽视了道德教育与意义教育的关系,甚至忘记了生命本身。
在这个世界相遇一、德育与生命的摩擦:意义教育和道德教育的断裂
现代德育,特别是高校德育课程中意义教育和道德教育的断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教材文本中道德知识和意义知识的断裂。教材文本对道德知识和意义知识的分章独立诠释,两者之间缺乏内在联系,知识的组织无形中误导师生断章取义。此外,道德教育内容侧重诠释社会对个体思想道德素质的要求及个体如何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对作为社会生活工具手段的道德如何升华为个体的人生目的及意义缺乏充分的论证和分析,道德知识意义出现逻辑缺损,道德被视为异己的力量。其二是德育过程中道德教育与意义教育的断裂。大学实行学分制后,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作为公共必修课被列入教学计划。受学生数量以及学校物质条件、师资等的限制,德育往往采用大班授课,为规范管理,学校把考试、命题、阅卷、评价等一系列工作统一化、程序化。制度化管理在规范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同时也把大学德育导向了应试教育。由于部分教师道德智慧匮乏,难以驾驭课程讲授中意义变形的不确定性以及结果的复杂性,不愿意或者不敢让文本意义变形,甘愿遵照文本原意进行课程讲授以维持其课堂教学的话语权,课堂教学不能弥合意义与道德之间的关系。“相遇”不是外部力量的强加,也不是单靠科学实证就能简单召唤出来并能维系下去的关系,它是悟性认识的过程。大学德育重视逻辑认知教育而轻视体悟教育,认知逻辑与心悟难以在实践中共鸣,德育很难转化为信仰,生命在单纯的适应与束缚中逐步失去了自己的精神家园。
4 责任与担当:大学的德育使命
二、德育与生命的和谐:道德和意义与生命相遇
(一)“相遇”的可能性:道德践履与意义世界建构的关联
1.道德践履保障、呵护了意义世界的建构
作为道德性存在,人只能在道德所限定的边界与范围内进行意义世界的建构,道德成为意义世界的“法”,规制了意义世界“善”的方向,为个体意义世界的建构提供合理性的价值依据,个体以普遍价值理念为指导,在符合类生活秩序的基础上确立自我生命秩序。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枟周易·乾卦·象传枠)集中表达了我国儒家学派的总体人生态度,概括了生命意义与道德践履之间唇齿相依的关系。中国传统社会特别强调道德价值的至上性、崇高性,以道德价值充盈生命价值。道是德之体,德是道之用,“齐家”“治国”“平天下”皆以“修身”为基础,人在生活实践活动中不断增厚美德,达至“玄德”的最高境界。由道德的保障,个体意义世界的建构最终指向人生的幸福。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就是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无论是人共有的欲望还是人的特殊欲望,都要以
应该的方式追求,“如若有这样一种动物,它什么也不喜欢,对什么也不加区别,那么它就远不是个人。”[1]人追求意义,就是去追求那种在总体上是善的东西,“最善良的人也是最有价值的人。一个具有重大价值的人,永远是一个善良的人。”[2]道德如意义的舵手,时刻把握意义之行“善”的航向。海德格尔和弗兰克尔确信人的良心具有在一定环境中寻意义的直接能力。人作为道德性的存在,必然自觉、主动地吁请道德保障意义世界的构建,否则,失去“道德”庇佑的存在也没有了意义。“某些有意义的行为是粗俗的或者无价值的;另外一些行为是有害的,不论对个人还是社会;还有一些所谓有意义的行为则是不道德的。不过,所有这些判断,都属于愿望的范围,并不涉及意义本身。”[3]辛格明确表示了不道德的意义行为只是个人的“愿望”,不能称其为“意义”,“道德,抑或精神价值取向似乎可以作为有意义人生的试金石。”[4]只要带着这块试金石并善于利用它,就能帮助人们分辨出什么是意义的,怎样才能有意义。
道德是为了人而存在的,当个体把道德的约束功能与导向激励功能联系在一起时,道德实践精神才有动力性质。“道德又是一种善的道德,因为它把一种善的目的指派给人类活动,这个目的还包含用来唤起欲望和吸引一致的一切。……简而言之,很容易与道德能量主动而奔放的力融合起来。”[5]个体自觉以“善”为意义世界作精神定势,在实践中不断向他者
、世界、未来开放,在开放中体悟人与人、人与世界的意义关联,不断认识自我、创造自我、确证自我。别尔嘉耶夫把“创造”作为当代人的道德生活中的三个必备的新因素之一,“在善里,最重要的是可被实现的创造能量,而不是理想的规范目的。……善和道德生活都是路,在这条路上出发点和终点是一致的,这就是发射性的创造能量。”[6]相遇促进了个性化的创造,道德创造者“不是在由自然所规定的那种一致性上裹脚不前,而是被一种伟大的爱的波涛推向整个人类。他们中的每一个的出现,正如一种新物种的创造一样,都是一个单独的个人构成的”,“每一个这样的灵魂便标志着生命进化所达到的某一确定的点”[7],以存在本质为依托,道德创造者使可能的人性变成现实的人性,道德创造者的生命也许很短暂,但道德的挺立体现了人的超越精神,无限地提升了人的生命意义和价值。道德创造者的创造经验被保存和积累起来,成为“类”经验,唤醒了他者内在道德意识,个体将“类”经验转化为“个体”经验,周而复始,一代代人不懈努力切近存在。
意义世界没有统一的、抽象的建构模式,道德超越可以成为个体建构意义世界的方式,但并非唯一的方式。因为意义并非只是指不屈不挠的美德,除了道德意义之外,生活中还有许多意义需要人追求,评价意义世界创造是否有意义的依据在于,“如果我们认定某些行为和追求促进了人生幸福,那么我们就说他们是正确的、好的、有价值的。”[8]有了道德
的保障、呵护,意义世界的创造才会促进人生幸福。因而随着人的道德境界的提高,必要时就会自然选择以道德的超越建构意义世界,因为只有这样才感到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