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教育
2011法制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霸州市教育局2011年法制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努力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工作目标
  在校青少年学生是青少年的主体,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阵地。我们将根据在校学
生心理、生理成长的特点,结合政治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进行与在校学生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1、小学法制教育主要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方式,向学生普及有关法律常识,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保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品德。2、初中法制教育主要进行宪法和社会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规教育,着重进行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有关的法律法规教育。3、高中进行以宪法理论为基础的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同时组织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有关专业法的教育。职成教育学校突出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
  三、方法与途径
1、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提高法制课质量。首先,各学校要按照每两周1课时的要求安排法制课,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列入考试范围,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其次,要注重将法制内容向其它学科渗透,增强学习效果。
2、深入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六个一”活动,各中小学每学期分别组织一次模拟法庭;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队)会;一次法制演讲比赛;一次法制教育手抄报比赛;一次法制教育专
题讲座;一次法律知识答题活动。依此调动青少年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
3、各单位要重点搞好“模拟法庭”建设活动。(1)要求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各市属学校、中学均要建立学校“模拟法庭”,乡各镇(区办)组织1-2所小学建立“模拟法庭”。“模拟法庭”通过选取贴近学生生活,具有代表性的案件,采用逼真的场景,使青少年在亲自体验庭审的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制教育,从而达到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进一步开拓青少年法制教育新思路,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合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2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每学期要邀请公安、司法及法制副校长对师生进行一场法制教育报告会。
4、制定并完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首先,各中小学都要聘请事业心强、工作敬业、有责任感的司法部门同志担任本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同时强化法制副校长对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职能。其次,每学期组织一至二次的法制副校长与学校进行研讨,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第一手材料,熟悉在校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实际状况,便于他们有针对性地组织、督促和检查所在学校开展各种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活动。
5、以“依法治校”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制校园”创建活动。首先,各学校要根据《法治校园
基本要求》的规定(见附件),通过制定各种制度,落实责任,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其次,要加强学校法制宣传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深入开展创建“法制校园”活动,切实保证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教育局组织人员,将于2011---2012学年度上学期期末对各学校“法治校园”创建活动进行考核,对符合《霸州市“法治校”建设标准》,工作出、成绩突出的学校及教育管理个人给予表彰。
6、加强校园法制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法制氛围。加强校园法制文化建设是推动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把加强校园法制文化建设,纳入德育教育、精神文明教育、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治理规划之中,做好“法制长廊”“法制展室”“法制橱窗”等校园法制文化建设工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7、以社会资源为阵地,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要利用基层法院、看守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资源,每乡镇创建一个法制教育基地。要依托学校电教室及校外管理规范的网络阵地,利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通过广泛开展的在校学生网络知识培训、普及活动,倡导学生网络文明行为。
8、以家庭为基础,全方位开展法制教育活动。要立足学校,举办家长培训班,对家长进行法制教育,引导家长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家长法律素质,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建立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会议制度。定期交流研讨、协调解决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在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初召开“法治校园”创建活动现场会,推广我市依法治校的先进经验,以点带面,全面带动我市学校法制教育建设。
3、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加强全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总体协调、检查和指导工作,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协助社区开展对社会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
4、加大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投入,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障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5、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重点考核内容,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
附件1
霸州市教育局2011年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
《霸州市“法治校园”建设标准》
霸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法制安全手抄报1
霸州市教育局2011年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田汉良  局党委书记 局长
副组长:高印德  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
            张亚军  副科级督学
   员:
                  庞永台  安全法制科科长
                 王玉亮  办公室主任
                牛伯明  党委办主任
                张福安  教育科科长
                  刘玉华  督导室主任
                  陈洪亮  计财科科长
                王旭东  人事科科长
                 张加军  职成教育科科长
                郝友丽  妇联主任
附件2
《霸州市“法治校园”建设标准》
(一)管理制度完善健全。依法制定学校章程,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依法制定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公正、公开,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
(二)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健全。学校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学校有专门机构或者领导负责依法治校工作。
(三)办学活动依法规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有良好的校风。学校教师、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教育教学质量良好。
(四)民主管理机制健全。依法建立教职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发挥积极作用。实行
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教师权益受到保障。依法聘任教师,依法提供相应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相关的福利待遇。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民主管理,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六)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七)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明显。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建立普法责任制,做到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按照规定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师、学生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学校形成学法
、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学校依法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八)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从司法机关聘请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司法干部兼任法制副校长,规范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建立完善普法依法治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及学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九)依托课外活动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基层法院、律师事务所等社会资源,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有奖征文、模拟法庭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