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你我他手抄报的内容
1、坚持徒步上下学,不准在街道、公路上、拦车、爬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2、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不管步行或在公路街道上行走时,必须靠右
行走或人行道上行走。
3、步行时,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在无来往车辆时,
从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4、严禁在机动车临近时横穿公路。不准在有机动车通过的道路上做游戏。
5、在公路或其他道路上行走时,不准钩肩搭背、三五成并肩而行,不准边走边看
书或边玩耍。
6、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
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
图一
图二
图三
1、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2、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预防和消除教育教
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
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3、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4、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学生的行为侵害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
损失的,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6、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
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
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
的;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3
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
监护职责的;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7、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
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3在放学后、节假日
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法制安全手抄报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