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理⼯⼤学,中⼭⼤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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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贯彻全国教育⼤会精神,深⼊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制度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校开展基础学科招⽣改⾰试点⼯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件要求,⼤连理⼯⼤学2022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改⾰试点(也称“⼤连理⼯⼤学强基计划”),选拔⼀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进⾏专门培养,为国家重⼤战略领域输送后备⼈才。
⼀、招⽣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的省份,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等学校招⽣全国统⼀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作的⾼中毕业⽣可申请报名,其中⾼考改⾰省份考⽣须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要求,其他省份限理科考⽣报考。申请报名考⽣分为以下两类:
第⼀类:⾼考成绩优异的考⽣;
第⼆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中阶段在全国中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
中获得⼀、⼆等奖者【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须经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公⽰合格。
⼆、招⽣专业
注:分省分专业招⽣计划详见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考⽣⾝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普通⾼等学校招⽣体检⼯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报名⽅式与选拔程序
(⼀)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报考我校强基计划时,不能兼报其他⾼校;报考时可填选不超过4个专业志愿,并可填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参加全国统⼀⾼考
(三)考⽣须于6⽉12⽇-20⽇登录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确认报考志愿并签订承诺书,确认不报考或逾期未确认均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我校强基计划校考⼊围名单将从已确认志愿考⽣中产⽣。考⽣应本着诚信原则确认参考,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故放弃的考⽣,学校将通报⽣源省份考试招⽣机构并如实记⼊考⽣成绩档案。
(四)校考⼊围办法
6⽉26⽇后,已确认报考志愿的考⽣可通过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查询本⼈校考⼊围结果,⼊围规则如下:
1、第⼀类:⾼考成绩优异的考⽣
考⽣的⾼考⽂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不低于考⽣所在省份⾼考满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的75%,且不低于该省份同科类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考综合改⾰或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考⽣⾼考⽂化课成绩同时不低于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根据考⽣⾼考⽂化课加权成绩、强基计划填报专业志愿、我校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4倍数,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次确定⼊围考⽣名单及⼊围专业(末位同分同时⼊围)。考⽣⼊围专业⼀经确定,在学校考核及录取期间不得更改。⾼考⽂化课加权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考⽂化课加权成绩=⾼考⽂化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N(其中:数学与应⽤数学专业 N=0.5;应⽤物理学和⼯程⼒学专业 N=0.2;应⽤化学专业N=0。)
2、第⼆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
考⽣达到学校破格⼊围的条件,⾼考⽂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考综合改⾰或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考⽣⾼考⽂化课成绩同时不低于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即可⼊围,⼊围专业为考⽣第⼀志愿填报专业。
(五)⾼校考核
6⽉28⽇中午12时前,考⽣可登陆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7⽉1⽇⼊围考⽣请持本⼈⼆代⾝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含⾯试和体质测试),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和我校通知为准。同时,学校考核⼯作安排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并将通过⼤连理⼯⼤学招⽣⽹另⾏通知。
预录取1.⾯试:满分100分,采取专家、考⽣、试题“三随机”抽签的⽅式,测试全程录像。重点考察学⽣综合素质和关键能⼒,主要涵盖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科研兴趣、⼈⽂素质、知识结构、思辨能⼒、逻辑能⼒、创新思维、⼼理状况等⽅⾯内容。将针对考⽣综合素质档案中学习热情、创新能⼒、社会公益等⽅⾯客观记录进⾏深度了解,并在评分时予以综合考量。
2.体质测试:重点考察学⽣⾝体素质情况,为达标性测试,如未达标则⾯试成绩作废,不予录取。每⼈须完成两个项⽬测试,其中⽴定跳远为男⼥⽣必测项⽬,此外男⽣实⼼球或引体向上选测⼀项,⼥⽣实⼼球或⼀分钟仰卧起坐选测⼀项,测试标准见附件1。
3.考核成绩:考⽣体质测试的必考和选考项⽬均达标,以⾯试成绩作为⾼校考核成绩,⾼校考核成绩低于60分,则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考⽂化课加权成绩/⾼考⽂化课加权满分*850+校考成绩/校考满分*150
2.确定预录取名单
(1)对于第⼀类考⽣,根据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综合成绩由⾼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考⽣校考⼊围专业即为预录取专业。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考⽂化课成绩⾼者,再相同,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成绩⾼者。
(2)对于第⼆类考⽣,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类考⽣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预录取,考⽣校考⼊围专业即为预录取专业。
(3)我校招⽣⼯作领导⼩组按招⽣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续。
(4)我校将于7⽉5⽇前公布录取标准,考⽣可在报名平台查询本⼈预录取情况。被强基计划录取的考⽣不再参加本省份后续⾼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可正常参加本省份后续各批次⾼考志愿录取。
(5)原则上各省份强基计划分专业招⽣计划⼀经公布不做调整。
四、培养特⾊
⼤连理⼯⼤学以⽴德树⼈为根本,以构建德智体美劳全⾯发展的教育体系和⼀流⼤学研究型⼈才培养体系为引领,以服务国家重⼤战略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拔尖创新⼈才培养能⼒为核⼼,以统筹设计本-硕-博紧密衔接的培养⽅案为举措,以培养应⽤数学、应⽤物理、应⽤化学等基础学科拔尖⼈才和⼯业
装备结构分析、先进装备设计与CAE软件开发等国家战略创新⼈才为⽬标,为国家培养引领未来、科技创新、符合战略新兴产业需求、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等需要的⾼精尖⼈才。
1、实施个性化⼈才培养。对强基计划专业实施“⼀班⼀策略、⼀⼈⼀⽅案、⼀⽣⼀导师”举措,全⾯实⾏“⼩班化、个性化、导师制”培养模式。按专业设置⼩班化管理,按学⽣定制个性化培养⽅案,按每⽣配备具有博⼠⽣指导资格的教师担任导师。为每名学⽣建⽴成长档案,全程跟踪培养发展情况。本科培养阶段结束后,学⽣可在学校优势基础学科以及理⼯融合、学科交叉的优势应⽤学科领域攻读研究⽣,可向电⼦、信息、机械、建⼯、光学、测控、⽣命、环境、化⼯、材料和⼈⼯智能等领域发展。
2、强化基础学科能⼒培养。统筹设计数学、物理、化学、⽣物、信息、外语和通识教育等课程体系,为强基计划专业的学⽣夯实基础学科知识并提⾼综合素质。
3、保障科研和创新不断线。强基计划的学⽣本科⼀年级即可进⼊导师的实验室,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由导师指导参加⼤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或科研训练计划。实现科研创新训练项⽬、本科毕业论⽂和硕⼠、博⼠研究内容的有效衔接。学校所有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向强基计划的学⽣免费开放。
4、提升科教协同育⼈⽔平。与科研院所进⾏深度合作和协同育⼈,提升与科研院所协同育⼈的科研平台、学校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重⼤科研项⽬平台等科研资源与教学资源协同育⼈的成效。
5、拓宽学⽣国际化视野。依托学校中外⼀流⼤学“同窗友情”育成计划和“公共外语教学改⾰”计划,优先安排强基计划的优秀学⽣赴国外留学和交流学习,培养新时代⾼素质国际化⼈才。
6、推⾏本硕博衔接化培养。分别制定“3+1”本科、“3+1+2”本硕衔接、“3+1+4”本博衔接的培养⽅案,强基计划的学⽣在第4年实施本-硕或本-硕-博课程和毕业论⽂等环节的衔接化培养。
7、建⽴⿎励奖励激励机制。对强基计划的优秀学⽣,设定专门的奖学⾦和学术交流基⾦,⿎励学⽣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会议和学科竞赛。
8、形成分流退出考核制度。强基计划学⽣在本科⼊学后的第⼀学年和第⼆学年结束后,分两个阶段进⾏考核。对不适合在强基计划班继续学习的学⽣分流到普通专业学习,对普通专业的优秀学⽣可选拔进⼊强基计划班学习。
五、其他说明
(⼀)关于学⽣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政部门于6⽉26⽇前将⼊围考⽣的综合素质档案统⼀上传⾄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对于综合素质档案或在⾼校考核中舞弊的考⽣,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考试机构或教育⾏政部门,取消其当年⾼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
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学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四)强基计划选拔测试期间,考⽣的交通、⾷宿等费⽤⾃理。⼊围校考的家庭经济困难考⽣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将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有关⼯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六、监督保障机制
(⼀)我校基础学科招⽣改⾰试点招⽣⼯作在⼤连理⼯⼤学招⽣⼯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连理⼯⼤学招⽣办公室负责具体⼯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案公开、选拔⽅法公平、录取标准公⽰。
(⼆)我校将对强基计划录取的学⽣进⾏⼊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学资格的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连理⼯⼤学基础学科招⽣改⾰试点招⽣⼯作接受⼤连理⼯⼤学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式
地址:辽宁省⼤连市⽢井⼦区凌⼯路2号
电⼦邮箱:************
⼋、本简章由⼤连理⼯⼤学招⽣办公室负责解释。
⼤连理⼯⼤学招⽣办公室
2022年3⽉31⽇
可扫描下⽅⼆维码进⼊⼤连理⼯⼤学分省招⽣咨询进⾏咨询
中⼭⼤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简章
为深⼊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制度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才选拔培养,服务国家重⼤战略需求,根据《关于在部分⾼校开展基础学科招⽣改⾰试点⼯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强基计划招⽣,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报国⼤志,做强国⼤事”为⼈⽣追求的青年学⽣进⾏专门培养,为国家重⼤战略领域输送后备⼈才。
根据教育部⽂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招⽣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的省份,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等学校招⽣全国统⼀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作,⾼考成绩优异的⾼中毕业⽣均可申请报名。考⽣不能兼报其他⾼校。
⼆、招⽣专业及招⽣计划
(⼀)强基计划招⽣专业包括汉语⾔⽂学(古⽂字学⽅向)、历史学、哲学、数学与应⽤数学、物理学、化学、⽣物科学、⽣态学、基础医学、理论与应⽤⼒学。招⽣科类和⾼考改⾰省份选考科⽬要求
如下:
注:
1.化学、⽣物科学、⽣态学和基础医学专业不招收⾊盲⾊弱学⽣。
2.选考科⽬要求以各省公布为准。
(⼆)招⽣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东、河南、湖北、湖南、⼴东、⼴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肃、青海和宁夏。分省分专业招⽣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式与选拔程序
(⼀)预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参加统⼀⾼考
(三)考⽣在报名平台进⾏报考确认
报名考⽣于6⽉10⽇⾄6⽉2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进⾏报考确认并签订承诺书,逾期不进⾏确认则视为
放弃报考我校强基计划。
对于确认参加我校考核⼜⽆故放弃的考⽣,将通报⽣源省份考试招⽣机构并如实记⼊诚信档案。
(四)⼊围考核办法
6⽉26⽇前,我校依据确认报考考⽣⾼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在已确认报考的学⽣中,按分省分专业招⽣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省⼊围考核考⽣名单(末位同分考⽣同时⼊围)并公⽰⼊围标准。
考⽣⾼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治区、直辖市)第⼀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
(五)学校考核
时间:6⽉30⽇
考核⽅式:笔试、⾯试和体质测试。
1. 考⽣按照所报专业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笔试主要考查考⽣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础能⼒。
2.我校组织专家进⾏分专业⾯试,着重考查考⽣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归纳演绎等思辨能⼒以及对科学研究的兴趣等,并结合考⽣综合素质档案,确定⾯试考核评分。⾯试采取专家、考⽣“双随机”抽签的⽅式,测试全程录⾳录像。
3. 考⽣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质测试,测试项⽬可⾃主选择⽴定跳远或50⽶跑。体质测试不受理缓考、补考申请。体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