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从教育部阳光⾼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2021年上海纽约⼤学招⽣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院校全称
  上海纽约⼤学
  ⼆、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道1555号
  三、层次
  ■本科□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等学校□成⼈⾼等学校
录取  □公办⾼等学校□民办⾼等学校□独⽴学院
  □⾼等专科学校□⾼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纽约⼤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纽约⼤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颁发上海纽约⼤学和美国纽约⼤学学位证书。
  六、院校招⽣管理机构
  招⽣领导⼩组是我校招⽣⼯作的决策机构,统⼀领导学校招⽣⼯作;招⽣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招⽣的⽇常⼯作;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是我校招⽣⼯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件批准,我校招⽣计划不做分省安排。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规模,结合学⽣“校园⽇活动”评价结果,⾯向全国招⽣。各省级招⽣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公布的计划数不表⽰实际录取数。
  ⼆、各招⽣专业⽆男⼥⽐例限制。
  三、本年度⾼考改⾰省市选考科⽬要求等详见各省招办编印的2021年普通⾼等学校招⽣专业和计划相关⽂件。
  ⼋、预留计划数及使⽤办法
  ⽆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外语语种
  ⼊学考试外语语种不限,⼊学后的教学语⾔均为英语
  ⼗、⾝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部和中国残疾⼈联合会印发的《普通⾼等学校招⽣体检⼯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
  ⼗⼀、录取规则
  ⼀、上海纽约⼤学实⾏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学校根据报考学⽣的⾼中学业成绩和其他综合表现,选拔部分优秀学⽣参加上海纽约⼤学“校园⽇活动”。在“校园⽇活动”中获得上海纽约⼤学预录取资格或待录取资格的学⽣需参加2021年普通⾼等学校招⽣全国统⼀考试(秋季统⼀考试),⾼考成绩达到⽣源所在省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达到⽣源所
在省的“特殊类型招⽣控制分数线”,浙江省、⼭东省为“⼀段分数线”),上海纽约⼤学将结合⾼考成绩、“校园⽇活动”评价、⾼中学业⽔平考试成绩、学⽣综合素质评价等,通过本校招⽣综合评价体系,择优录取。所有⾼考加分项⽬及分值均不适⽤于我校招⽣。
  ⼆、学⽣⼊学时不确定专业,⼊学后⾃由选择专业。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第⼀、⼆学年学费200,000元/年,第三、四学年学费230,000元/年。
  住宿费标准
  待定
  ⼗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可通过“绿⾊通道”申请⼊学,⼊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励志奖学⾦、国家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勤⼯助学岗位和困难补助等。我校: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
  ⼗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阳光⼯程”的统⼀要求,我校秋季统⼀考试招⽣全程接受本校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监督。
  举报电话:************
  ⼗五、址及
  学校:
  招⽣处(办):
  :************
  ⼗六、其他须知
  2022年秋季学期将搬⾄上海纽约⼤学前滩新校区,拟定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西路5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