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 审 计 单 位 承 诺 书
审计组:
一、 我单位依据审计组下达的审计通知书要求将与本次审计有关的资料全部报送完毕。
二、 我单位向审计组提供的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并承诺提供的资料及时、全面、确信不存在遗漏。
附:资料交接清单
三、 建设单位在订立施工合同或组织招投标时,未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承诺本次审计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审计法实施条例四、 对上述承诺,本单位和有关负责人愿意承担《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六章规定的有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家庄市被审计单位承诺情况反馈卡
说 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根据这一规定,审计机关建立被审计单位承诺制度。 二、此卡与审计通知书同时送达被审计单位,由被审计单位作出书面承诺并签字盖章。 三、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应当将被审计单位交回的承诺书作为重要管理事项记录,一并装入审计业务档案。 | ||
审计组 | 组长: | 主审: |
成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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