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最新)
为了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确保质量并按时完成任务,统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和各项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XXX两个《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审计目标是在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基础上,摸清单位家底,重点揭露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存在的违规违纪、重大损失浪费和领导干部违反廉政规定等问题,做出正确评价并分清经济责任。通过审计,增强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的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推进依法行政,为党管干部和经济健康发展服务。
审计范围包括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由其兼任法定代表人和由其分管的所属二级单位为必审单位,其他单位可根据与本单位经济往来情况和重要程度抽审。垂直管理的可适当延伸下一级单位。审计时限应为领导干部的任职时间,已进行过任中审计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审计。所需审计时限较长的,可重点审计后三年或最后一届任期,重大问题追溯到以前年度,重要事项延伸至审计日。
审计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包括三个方面。第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情况。主要审核部门单位执行财经法规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以及执行中央及省市出台的经济政策情况。第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主要审核部门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决算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拨付情况,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第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主要审核任期内各项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各项资产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账外资产。通过任期内国有资产的增减变化,确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分析国有资产有无流失、损失、浪费等问题。
一、在进行审计前,需要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查。这包括了解其经济性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职责或经营范围、被审计人员的职责及工作分工、经济目标或指标的完成情况、财务会计机构及其工作情况、相关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以往接受审计及检查情况、所属单位及其基本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同时,也要搜集被审计单位所适用的财经法规和规章制度。在进行调查时,需要广泛听取意见,以便确定审计重点。
二、审计组需要根据审计工作方案和审前调查情况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在制定实施方案时,
需要突出所审内容,确定审计重点和延伸审计单位,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落实各项审计质量控制。如果在审计过程中遇到重大事项或人员调整,需要变更审计方案,并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审计法实施条例
三、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3天需要将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并要求单位搞好自查,写出书面自查报告。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需要写出任职期间的经济工作,并界定对问题应承担的责任。
四、审计组需要开展进点座谈会,讲明审计目的和内容,听取自查情况及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财务收支等情况介绍。同时,被审计的领导干部需要宣读自己任职以来的情况。审计组还需要张贴审计公告书,设立举报箱,并与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领导干部分别签定双向承诺书。
五、审计组长需要根据方案进行审计分工,各成员应明确责任,认真实施审计,记录好工作底稿和审计日记,整理好取证材料,做到真实、全面、规范、准确,并交审计组长审核把关。
六、审计组需要汇总审计情况,写出审计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在汇总审计情况时,需要做到重点问题未查清的不离点,未摸清资产真实情况的不离点,审计范围和内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离点,审计工作底稿不完整的不离点。审计报告应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对象的意见。
七、审计组需要将审计报告、审计方案等档案所需材料送局法制科复核后,将审计情况和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人提出的意见一并通过定案会向局领导汇报。经局领导审核通过后出具审计结果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如果需要移交,向有关部门送交移送处理书。
八、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由经责办统一组织管理和安排,经责办两个科室与局业务科共同承担完成。经责办负责向市纪委、组织部等委托部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人员情况,并告知承担审计项目的科室。审计结果报告由经责办负责统一向有关部门报送。经责办负责对内对外的沟通与协调,以解决审计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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