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2.20
【字 号】赣府发〔2021〕28号
【施行日期】2021.1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健康促进
正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江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20日
江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满足人民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
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继续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以满足人民众对高质量健身服务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提高全民健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补齐健身场地设施短板,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全民健身的多元功能与综合价值,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成与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人民众参与健身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提升,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8.5%,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16名。
  二、主要任务
  (三)夯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基础。全民健身计划
  优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布局。聚焦众就近、科学、多样化健身需求,综合考量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与分布、存量设施布局、建设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实施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统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等工作,充分合理利用公园绿地、闲置场所和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建筑物屋顶、地下室等“金角银边”区域,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便民实用的中小型场地设施。促进社区养老设施与全民健身设施的资源共享、功能衔接。
  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支持在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文化旅游场所等区域配套体育健身设施。鼓励建设符合环保和安全等要求的气膜结构健身馆、装配式健身馆等。探索建设社区百姓健身房,打造距离亲民、价格亲民、服务亲民的全民健身新载体。支持各地依托城市公园、沿河沿湖地带、郊野山地等良好生态资源,高质量建设健身步道、登山步道、骑行步道等城市休闲步道。加快推进罗霄山、武夷山、天目山和南岭国家森林步道江西段的建设,加强区域间联动,做好不同类型步道间的互联互通。增加农村地区体育健身设施供给,推进乡镇全民健身广场、全民健身中心、足球场等建设。“十四五”期间,在全省新建或改扩建40个以上体育公园,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3000公里,新建或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不少于50个,新建或改扩建县级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不少于50
个,补齐或更换200个以上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新建338片以上社会足球场,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0.9块,配建一批众滑雪滑冰场。
  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水平。持续改造提升公共体育场馆硬件设施条件,加快场馆平战两用改造,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完善场馆配套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场馆改造成覆盖全人和涵盖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用品销售、体育培训等多种业态的体育综合体。鼓励引入社会专业运营团队承接或参与公共体育场馆运营,规范运营行为,确保公共体育场馆服务公益属性。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优化公共体育场馆绩效管理方式,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加快推动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向社会公众开放。
  (四)激发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活力。
  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完善以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体育协会为骨干,众身边的社区健身团体、体育俱乐部等基层体育组织为基础的覆盖城乡、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强省、市、县三级体育总会组织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依法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单项体育协会。
推进农村全民健身站点布局建设,夯实基层体育健身组织基础。
  推动全民健身组织规范建设。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的党组织建设,将党建融入全民健身组织发展全过程。健全全民健身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积极吸纳社会各界精英参与管理。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综合性评价制度,对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骑行、跑步等自发性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级评定等支持。将组织众参与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情况及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全民健身组织的主要评价指标。加大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力度,鼓励全民健身组织承接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科学健身指导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激发全民健身组织自身发展动力。
  (五)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培育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打造品牌赛事引领、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多主体主办、全人参与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举办好江西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江西省运动会众项目比赛、全运会众比赛项目江西省选拔赛、江西省职工运动会、江西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众性综合赛事,持续开展江西“天使”健身大联赛、江西省金融系统体育健身联赛、红十字志愿者趣味运动会等行业系统赛事,广泛开展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
具有良好众基础的运动项目业余联赛。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培育农耕健身、陶瓷工艺健身等各具特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积极组织参与全国社区运动会,打造省、市、县、乡、村五级社区体育赛事体系。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举办线上赛事活动,开拓全民健身线上线下融合赛事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