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2.24
【字 号】闽政〔2022〕7号
【施行日期】2022.02.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闽政〔2022〕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4日
 
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更好满足人民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手段,有助于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十三五”期间,福建省落实全民健身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制定本实施计划。
全民健身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全民健身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省建设,以更好满足人民众健身和健康需求为目标,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核心,以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区)为抓手,全方位推进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超越,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人民众的健身素养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举步可就,人民众参与体育健身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2%以上,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2%以上,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3名,带动体育产业增加值达到30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三)建设更加便利的健身场地设施
  依托山水资源特,建设与城市功能相融合、文化传承相呼应、乡村振兴相适应的城乡绿道、健身步道、登山步道、自行车道等生态化、网格化的“万里福道”。鼓励利用公园、绿地、城市边角地等区域建设与生产生活空间相互融合,与绿环绿廊绿楔相互嵌套的健身设施。支持在保障安全、符合规划、合法利用的前提下,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
、建筑屋顶、地下空间等闲置资源改建全民健身设施。推动体育中心、特产业园区、各类商业设施、旧厂房等城市空间,以新建或改扩建等方式建设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因地制宜、顺势而为建设更多贴近众的社区运动角,根据众需要在社区适宜空间内配建乒乓球桌、羽毛球场、健身路径、篮球架、室内健身器材、桌、儿童攀爬架等小型多样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让社区居民在家门口就能开展健身运动。指导各地编制并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加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向基础薄弱区域和众身边倾斜力度,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规划建设众身边、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健身场地设施。
  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评估督导,优化开放绩效管理方式,加大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造完善体育场馆硬件设施,做好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完善“建管并重”的长效机制,提高使用效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开放可用于健身的空间,做到能开尽开。鼓励私营企业向社会开放自有健身设施。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发改委、住建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教育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卫健委、水利厅〔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不逐一列出〕
  (四)组织更加丰富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支持开展“一地一品、一地多品”赛事活动,扶持和举办社区(乡村)运动会等基层赛事活动,持续举办“省直机关运动会”、全省社区(乡村)体育联赛、红运动会、线上全民健身展演比赛等品牌赛事,培育引进国内国际品牌赛事,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支持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联合打造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支持革命老区、苏区承办全国性、区域性特体育赛事活动,打造集红文化、绿理念为一体的特体育赛事品牌。
  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建立足球、篮球、排球业余竞赛体系,普及运动项目文化,发展运动项目人口。结合北京冬奥会推广“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加快冰雪运动发展和普及,鼓励福州、厦门等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发展冰雪运动。同时,发挥青少年冰雪项目俱乐部作用,推动“冰雪进校园”,鼓励更多青少年参与冰雪运动。结合全运会、省运会
众赛事活动,组织开展“我要上全运”、“我要上省运”系列活动。结合纪念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全民健身日”、农民丰收节以及重大节庆等时间节点,举办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丰富众体育生活。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等自主设计、创建、发起线上赛事活动。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教育厅、卫健委、农业农村厅、文旅厅、公安厅、应急管理厅
  (五)发展更具活力的体育社会组织
  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发挥体育总会在全民健身组织中的枢纽作用,实现市、县级体育总会全覆盖,功能向乡镇(街道)延伸。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等基层体育组织的发展,鼓励健身团队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备案。推进县(市、区)“1+3+N”(1个体育总会,3个人体育协会,N个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乡镇(街道)“1+1+N”(1个单项体育协会、1个人协会、N个健身团队)建设。鼓励发展在社区内活动的众自发性健身组织,引导体育社会组织下沉社区组织健身赛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