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锦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2.11
【字 号】锦政发〔2022〕3号
【施行日期】2022.02.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健康促进
正文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锦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锦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1日
锦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实现全民健康的基础和保障,是满足人民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手段。“十三五”时期,全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4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2.20平方米。“十四五”时期是全市加快建设辽西中心城市和现代化港口城市,实现锦州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时期,为促进我市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助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辽宁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国建设,聚焦建设辽西中心城市的中心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加快建设体育强市为目标,以“健康中国、运动辽宁、活力锦州”为主线,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体育需求,提升人民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治理现代化,促进全民健身服务更亲民、更便利、更普及、更智慧、更均衡、更高效。到2025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更加便捷智慧,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更加丰富多元,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更加普及高效,全民健身深入融合发展,体育文化氛围更加浓厚,体育健身成为市民的重要生活方式,带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5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7.2%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4.5名。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场地设施供给水平。
  1.补齐场地设施建设短板。
  科学规划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优化布局,完善功能,提升品质。加强足球场地、冰雪场地、健身步道、骑行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等场地设施建设,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充分利用公园、绿地、沿河、沿海区域及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地下空间、建筑屋顶、权属单位物业附属空间等建设贴近社区、小型多样、方便可达的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健身广场等,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体育场所。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优化场馆免费使用或低收费开放绩效管理方式。规划建设足球主题公园,推进社区足球场地建设,提高社会足球场地供给数量。推动各县(市)区配齐公共体育场馆,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标准足球场。加强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乡镇(街道)普及健身广场和篮球场,实现乡镇、行政村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全覆盖,缩小城乡差距。到2025年,全市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社会足球场地、户外运动营地不少于20个,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20公里。
全民健身计划
  2.提高场地设施智慧化水平。
  加强体育场地设施数字化转型建设。推动滨海体育中心体育场(体育馆)、凌海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智慧化改造,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体育场馆服务质量,提升运营效率。加大智慧健身器材投入,以“美丽乡村”“最美社区”等智慧化体育健身示范区推进智慧社区健身中心、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体育公园建设。
  3.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开放。
  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力度,制定和完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制度,以制度激励公共体育场馆和具备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馆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和教学情况下,向社会开放,推动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营造积极的全民健身氛围。鼓励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加强体育设施更新、维护与日常管理,确保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保障使用安全。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部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展体育社会组织体系。
  1.完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
  完善以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建设,培育建设单项、行业和人体育协会,推进基层青少年体育健身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行政村(社区)多样化体育健身组织、健身活动站(点)建设,提高城乡基层体育组织覆盖率。优化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县(市)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促进各类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2.培育基层体育社会组织。
  实施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工程”,通过开展培训、“三下乡”活动等激发基层体育健身组织活力,引导扶持众身边的健身指导站点建设,支持具有广泛众基础的骑行、登山、羽毛球、乒乓球、健身操、广场舞等健身团队发展。到2025年,市本级体育社会组织不少于95个,县级体育社会组织不少于80个。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部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1.打造全民健身品牌赛事。
  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域转身向海”发展目标,发挥我市作为辽宁省唯一中国帆船联盟城市的优良海域资源优势和水上运动传统优势,依托中国帆船帆板国家队训练基地,不断完善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挖掘小凌河水域水上、冰上运动功能,举办全国性帆船帆板、龙舟、赛艇、皮划艇及冰上帆船、冰上龙舟、速度滑冰、冬泳等赛事,开展丰富多彩的水上及冰雪嘉年华体育活动,持续打造富有锦州特的全民健身水上、冰上运动品牌赛事。持续开展万人徒步、登山、马拉松等全市性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发挥赛事活动的感召力及其对全民健身的辐射功能,激发市民参与热情,展现锦州城市活力。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区域特举办富有地方特点的品牌活动,持续扩大黑山县的太极、义县的攀岩、太和区的趣味运动会等“一地一品”品牌赛事的影响力。
  2.开展众性赛事活动。
  积极搭建覆盖广泛、层级清晰、便于参与的众性体育活动和赛事平台。鼓励支持单位、众团体、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根据各自特点,经常性举办众身边的体育活动。大力发展众喜闻乐见、时尚休闲的“三大球”、路跑、游泳、网球、跆拳道、骑行、登山、羽毛球、乒乓球、健身操、广场舞等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毽球、空竹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鼓励开展马术、击剑、射箭、攀岩、冰雪运动、极限运动、房车露营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通过推动冰雪运动“进景区、进公园、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带动人们参与冰雪运动。建立众性竞赛活动体系,探索多元主体办赛机制。打造社区运动会,鼓励行政村(社区)开展家庭运动会、亲子运动会等众喜闻乐见的赛事活动,全市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每年达100场次以上。
  3.促进重点人体育活动开展。
  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支持开展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周末营,培育市级青少年单项体育赛事,以赛事促进青少年体育参与。定期举办职工体育健身展示和竞赛活动,鼓励有场地条件的单位坚持“工间操”制度。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
育广泛开展。以老年体育协会为依托,促进老年人体育参与。鼓励妇女积极参加健身活动。推动幼儿园、社区等开展幼儿体育活动。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部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团市委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水平。
  1.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扩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各类专业人员参与社会体育指导活动,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使用、管理、服务等工作,持续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规模。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服务队伍结构,引导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等参与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逐步形成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每年新增包括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内的全民健身志愿者500─10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