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赔偿协议书范本(通用5篇)
精神赔偿协议书精选篇1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甲、乙双方就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人道主义和和谐社会等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住院期间,甲方一直为其垫付医疗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人民币约_____元(大写: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另行支付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
  上述两项金额合计人民币约_____元,是双方协商确定的甲方赔偿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
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的费、康复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不得再因此事向甲方及甲方以外的任何人或单位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得诉讼等,并不得做任何有损或影响甲方及甲方以外任何人或单位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款项后,应向甲方出具收到该款项的收条。
  五、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甲方认可对乙方此损害负有过错或法律责任。
  六、乙方如违反本协议,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全部费用20%的。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乙方(签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神赔偿协议书精选篇2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因涉嫌交通肇事罪造成乙方受伤,甲方愿意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鉴于此,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所驾驶的半挂车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金额100万元),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依法向保险公司理赔各项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理赔事宜。
  2、甲方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各项理赔数额之外,自愿向乙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损失共计_____元。
  3、上述甲方自愿赔偿的费用于本协议签署日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条。
  4、乙方承诺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二条约定的赔偿费用后签署谅解书。
  5、本协议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时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办案机关备存一份。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神赔偿协议书精选篇3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事实概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受乙方雇佣,在工地工作时,造成重伤。后在医院_____天。目前陈万胜仍现瘫痪在床,日常生活需完全依赖护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乙方本着人道主义和和谐社会等原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后_____日内,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甲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全部手术费等其他各类费用共计人币_____元,甲方须签写收条。之后乙方不再负有任何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
  二、甲方同意放弃其他任何权利主张。
赔偿协议书  三、甲方今后出现任何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四、甲方今后不得再因此事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得诉讼,并不得做任何有损或影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五、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乙方认可对甲方此事负有过错或法律责任。
  六、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全部费用并赔偿其他损失。
  七、如果有补充协议双方协商,按补充协议为准;协商不成,在通辽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乙方(签字和公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神赔偿协议书精选篇4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4月10日9时40分,高A驾驶冀J60866冀JD071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海防公路与张A驾驶的
冀JF8113号轻型普通货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张A死亡、冀J60866冀JD071挂重型半挂牵引车乘车人马某某和冀JF8113号轻型普通货车乘车人张C受伤的交通事故。经调解,甲、乙双方就赔偿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一、高A的雇主李A向死者张A的近亲属张B(死者张A的父亲)、胡A(死者张A的母亲)、张C(死者张A的妻子)、张D(死者张A的儿子)、张展优(死者张A的女儿)赔偿张A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车辆损失等,和赔偿张淑芬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42万元(大写:肆拾贰万元整)。其中,医疗费已经由李A支付了9万元,所以,李A再支付33万元(大写:叁拾叁万元)即可。
  二、赔偿金支付后双方再无任何纠纷,死者张A及其家属一方不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乙方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提出增加或提出任何补偿事宜,此事一次性终结,双方别无纠葛。
  三、乙方收取上述费用后,本协议乙方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即处理终结,乙方不再向甲方及相关人员、单位主张任何权利。在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配合甲方进行保险理赔工
作。甲方理赔所需证据材料由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提供,视为乙方已完成提供全部证据的责任,甲方与保险公司理赔事宜无论结果如何与乙方无关。
  四、鉴于甲方的态度诚恳,已对乙方谅解,乙方保证不再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包括民事、刑事等),乙方对甲方表示宽容和谅解,并请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不再追究甲方及相关人员的相关刑事责任,也不再采取上访及其他过激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