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土地储备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黄郭城,吴冬梅
来源:《浙江国土资源》 2016年第7期
    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黄郭城 吴冬梅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成立于1997年8月,是国内最早建立的土地储备之一。经过十几年的不断发展,杭州市土地储备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形成了自身特。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杭州市土地储备工作也遇到一些制约发展的问题,笔者从上述问题出发,分析原因,提出自己的一点想法。
    一、杭州市土地储备工作实践
    1建立运行模式,打造行业特
    杭州市土地收储工作在稳步推进中,建立了以“一个平台运作、两种模式共存、三个计划统筹”为主要特征的政府主导型的土地储备运行杭州模式。即在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一个平台上,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采用自主做地或者合作做地两种做地模式,围绕年度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储备和做地计划,具体实施政府储备土地整理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始终坚持规划引导、计划执行、资
金管理、理念创新、民生保障、生态环境、文化传承及制度建设,为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土地和资金保障。
    2出台储备办法,确立行业地位
    1999年3月,《杭州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正式发布。办法对土地储备进行了定义,即土地储备机构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将需盘活的土地收回、收购予以储存,并通过前期开发利用和受政府委托预出让等形式,盘活存量土地资产,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此外,办法也对纳入储备土地的范围界定、土地储备计划制定、土地储备的程序、储备地块前期开发利用以及储备资金运作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办法的出台,为杭州市土地储备工作奠定了政策基础,也确立了杭州市土地储备工作在全国的行业地位。
    3规范做地标准,力争行业领先
    2014年7月,《杭州市经营性用地做地质量标准指导意见(试行)》(杭土资发(2014)  32号)出台。该意见明确了“地块权属清晰、场地平整封闭、基础配套完善、影响条件明确、前期手续完备”4个方面15项标准,并配套设计了标准化表单和图例,要求全市做地地块主动对接标准,将格式图标向社会公示,接受市场监督。对移交出让有关条件与事实不符的,或承诺的补救措施未按规定实现的,将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做地质量标准的出台,是对储备做地地块质量标准的一次尝试。
通过一年多的运行,该指导意见对全市做地质量提升起到较好把控作用。接下来,杭州市将对试行质量标准进行修订,出台正式的做地质量标准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