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一级整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以及国土资源部《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的相关要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是指对经批准区域范围内纳入储备的土地,有确定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单位依法筹措资金,配合辖区政府实施规划编制报批、土地征转、收回收购、拆迁安置等工作,按照批准的规划要求组织实施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为完善和提升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土地具备规定的供应条件。
其具体获利方式主要是通过当地政府制定的相关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管理办法或相关制度来决定比例,一般是按照审计部门所确定的总投资额的百分比来给予投资回报,并计入土地收储成本中。
  什么是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商拿土地盖房子属于二级开发)
土地整治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设计内容主要涉及:耕作田块修筑工程、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水源工程、输水工程、喷微灌工程、排水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泵站及输配电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岸坡防护工程、沟道治理工程、坡面防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