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上)法制博览法治论坛成都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和创新
实践调查报告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学费刘亚琪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四川成都611731
摘要:为了响应依法治国的方针,为了让社会弱势体享受到平等的法律服务、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法律援助(简称法援)应运而生。自1994年首次提出创建具有中国特的法援制度,法援至今在我国还处于起步的状态。虽然稳步发展但仍然面临众多困难。本文将以成都市作为全国法援工作发展的缩影,研究其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并尝试通过研究他国法援制度,从而就这些问题提出解决思路。
关键词:成都;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现状;解决思路
中图分类号:D9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28-0218-02
作者简介:刘亚琪(1998-),女,汉族,四川成都人,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本科生。
一、前言
法援是指由政府管理的法律援助中心为经济上无力承担法律服务的当事人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所提供的减免或者延缓费用的法律救助服务,旨在维护弱势体的司法权益,保证司法公正。法援在西方国家存在已久,但在中国,法援的设想于1994年才被提出,到了1996年才正式建立。直到2003年国务院通过了《法律援助条例》。发展至今,法援逐渐落实到全国各地发挥作用。
二、具有中国特的法律援助制度
中国法援的出现基于对西方国家法援制度的学习,更基于我国独特的国情,因此具有中国特。法援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体现了市场发展与法制建设的交融。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作为法援存在前提的律师制度已经基本得以完善,但彼时法援并未被单独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提出。随着改革开方政策的全面实施,我国经济蓬勃发展,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涌现出更广泛的受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法援则为人们实现自己的法律权益提供了保障。1990年代,律师行业逐渐在我国崭露头角,为了降低众寻求法律服务的门槛,一些律师效仿海外司法体系,自发地成立了法援组织。后来法律援助逐渐过渡到政府肩上。
我国法援的诞生顺应了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潮流,体现了对人权与司法公正的重视,且有助于我国法制建设的进展。
三、成都法律援助发展现状和困难
中国法援的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之一即是各地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地方法援发展情况往往与其经济发展水平呈正比。这就陷入了一个窘境,即相比之下更需要法援的通常是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区域。四川省是我国西部人口大省,外出务工的劳动众广泛,因此该区域法援发展受到的关注度不言而喻。成都作为四川省会城市,通常也是各项政策实施的试点城市,以其作为研究样例较有代表性。
成都市于2012年3月1日正式实施《成都市法律援助条例》,该条例降低了法援门槛,扩大了法援受众。在成都市“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按照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不足居住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二倍确定”。以前成都城市居民申请法援的最低门槛为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330元每月,如今该项规定的额度提升至660元每月;此外该条例还对法援对象和范围进行了如下扩充:“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司法保护的;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食品安全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请求刑事辩护和刑事法律帮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已经受理的申诉案件”。
自2015至2017年,成都市法援受理各类案件近三万件,提供服务三十万余人次,在四川省内占比近三分之一。对于外出劳务工,成都市提出了城际法援服务;大学生创业遭遇法律难题,也可寻求专门的大学生创业就业法律援助;除此之外2016年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市公安开设了涉外法律援助服务,使得有需求的来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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