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学校食品平安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的食品平安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依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确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本着对党的教化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实行拉网式集中整治的方式,排查学校食品平安隐患并进行整改,使全市中小学校校内食品平安状况有明显改善,集体用餐的卫生平安得到充分保证,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平安,确保全市中小学不发生重大食品平安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全部中小学校内的食堂、经营食品的商店、摊点。
  三、组织分工
  市、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校食品平安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市、县(区)教化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内食品店经营者的管理工作,详细部署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区)工商局负责中小学校校内食品店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商店、摊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内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卫生监督检查,肃穆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手抄报图片  四、整治措施
  1、对学校商店、小卖部、摊点的整治。
  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状况,是否超范围经营;购进食品、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状况及进货台帐;经营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设施配备状况,销售、贮存食品用的器具卫生状况;有无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发觉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情节严峻的,予以依法取缔。
  2、对学校食堂的整治。
  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状况;选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状况及进货台帐;学校食堂的整体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的配备状况,食堂内外环境卫生状况;食物清洗、加工、贮存、销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变质和过期食品是否得到刚好清理;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作人员生活用品的保管、摆放状况;学校自供饮用水源、购进的纯净水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平安要求。对检查中发觉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属承包经营且问题严峻的,学校应取消其承包资格,改为自主经营或重新发包;食堂整体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应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必要的改造。
  3、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各中小学校食品平安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状况、食品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状况。作为校内食品平安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健全食品平安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务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强化食品平安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租赁学校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与租房者签定正式合同,明确其食品平安责任,督促其健全食品购销台帐,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要求、督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大食品平安宣扬力度,建立常常性的宣扬教化机制,大力宣扬食品平安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平安责随意识,增加广阔师生消费信念和自我爱护意识,构建健康、平安、和谐的校内环境。
  教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学校食品平安制度的落实状况,进行常常性的巡查和检查,坚决制止将学校食堂分散承包、多头承包,杜绝只承包不管理的现象;工商、卫生等监管责任部门,要亲密协作,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内内食品商店、小卖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门店、商店、摊点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时间支配
  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打算阶段(6月29日-30日)。召开各有关部门参与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部署到各县区。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地、本单位详细行动安排,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其次阶段:实施阶段(7月1日-15日)。
  1、排查隐患阶段(7月1日-10日)。由各县区教化部门牵头,依据本辖区内整治工作任务量的大小,对相关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组,安排工作任务,根据方案要求,拉网式排查学校食品平安隐患,并提出整改看法。市教化局对各地中小学校整改工作进展状况适时组织检查。
  2、落实整改阶段(7月11日-15日)。各中小学校依据整改看法,仔细落实整改措施。县区、各部门比照整治工作目标,仔细做好自查验收和阶段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书面上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