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10篇
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1
    为了加强我镇船舶安全管理,维护日常的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根据省政府43号令《四川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签定船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内河交通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搞好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深入现场检查,纠正违章,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协助镇船管办、海事、渔政等部门执法搞好船舶安全检查、监督船员搞好安全生产,船舶所有人按时交纳各种规费,按时对船舶进行检验。
    三、经常性检查船舶安全,参加营运、经营的'船舶达到三证(船舶登记证、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二牌(乘客额牌、船名牌)一线(载重线),并规定配齐消防救生设备和防洪用的缆绳桩等救助设施,杜绝“三无”船舶。
    四、不得妨碍其他船舶的正常工作(客运船舶不得超客、超载、渡口不得停放采砂船、堆放沙石、采砂船不得乱采乱挖,随处倾倒废石料,避免造成水土流失,阻塞河道,妨碍水上交通和农业用水需要)。
    五、外来船舶从事客货运输、采砂作业、停靠码头,必须经镇管船办批准,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签订安全责任书,保持环境卫生,服从管理,否则不准停靠或在辖区内从事客货运输、采砂作业、停靠码头等活动。
    六、船舶所有人经常组织船员学习水上法律法规,教育起严格遵守《船员职务规则》、《内河避碰规则》,船舶发生事故时,应迅速组织施救,立即向镇船管办、海事部门逐级报告,服从海事机构统一调度的指挥,接受调查处理,提供事故有关的真实证据。
    七、认真搞好汛期安全工作,接到镇人民政府、镇船管办等的通知后,各村(居)委组织所属船舶、船主立即做好防汛准备工作,防汛期间船舶所有人保证做到(水位达到警戒水位线,客货运应减载30%,达到封渡水位线时必须停运,采砂船禁止采砂作业)落实到位,确保船舶顺利度汛和无财产损失。
    八、奖惩:镇人民政府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各村(居)委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奖惩兑现,未超载、雾航、夜航,按规定作业进行操作、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为零的村(居)委现金100元,未达到考核标准的村(居)委惩现金200元。
    龙女镇人民政府:第一责任人:
    第二责任人:
    第三责任人:
    村(居)委责任人:
    年 月 日
    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2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我乡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建立健全乡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村主任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一村一大分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立村交通安全管理组,具体抓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
目标责任书
    二、 强化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掌握本辖区、本单位驾驶人、车辆、道路、桥梁、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交通安全隐患地段等交通安全基本情况,督促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及时申领驾驶证,办牌办证和按时参加年检审、宣传教育等源头管理工作。各村与辖区内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货车及微型汽车等车辆驾驶人签订责任书,严格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严禁使用(租用)报废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三、广泛开展众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进一步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村内醒目位置要有固定宣传标语及内容,刷写墙体标语2条以上;会同公安、农机部门经常对农用车、拖拉机驾驶人、学生、沿路村民等重点体面对面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特别要教育中小学生不坐超员车和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拖拉机、微型汽车,以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其驾驶人上牌证率达到100%,众交通安全知识晓率达到95%以上,交通守法率达到90%以上,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路口减速行动。各村要积极会同安全生产监管、交通、公安等部门,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路口减速行动,要经常组织对本辖区道路安全隐患集中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险桥、隐患点段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施工路段的`交通管理,杜绝因危险和没有及时治理或因施工道路管理不善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时健全事故紧急救援联运机制,降低事故亡人量。
    五、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村要依法履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责任,定期召开交通安全会议,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排查整治辖区道路安全隐患,层层落实交通安全责任。村主任要坚持深入一线,进行督导检查,堵塞工作漏洞,排查事故隐患,狠抓措施和责任落实,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乡政府将适时协调联系公安、交通、农机、工商、教育、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赴各村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要在全乡进行通报批评。
    六、严肃纪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或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安全隐患突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未及时整改或消极就会整改
的,予以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从下达之日起开始实施,责任书不因领导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接任者为第一责任人,继续履行责任书。
    乡政府责任人:
    各村责任人:
    20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
    20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
    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3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防止学校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稳定、社会稳定,使我镇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营造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教育实际,特制订六十铺镇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目标
责任书。
    一、学校交通安全目标责任
    1、建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学校交通安全的副校长、副园长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具体责任人。
    2、中心学校校长与各中小学校长、园长,各中小学校长、园长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分别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明确各自的职责。
    3、学校要建立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各项管理措施,杜绝重、特大学校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4、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发放安全教育传单,特别是要加强对公路沿线的'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乘坐符合规定的安全校车,不要乘坐农用车、超载车、报废车、超速车等,不准组织学生在公路上开展活动。
    5、学校负责校车的排查登记上报工作,每季度上报一次,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及时上报。确保校车不漏登漏报,确保学生部乘坐有安全隐患的校车。
    6、制定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加强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工作。严禁校外车进入校园;与家长配合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实践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有危险的活动。
    7、各学校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隔离护栏等安全设施,确保标志、标线齐全、醒目;协调对车流量大的学校门口设置交警护学岗,在学生上下学及学校重大活动时段维护交通秩序。
    8、学校要负责门前的交通路口的值班工作,组织学生结队通过马路。学校放学要实行路队制。
    9、制订交通安全预案,特别是学生上下学时要有交通安全措施,确保全年无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二、考评及奖惩 
    对本责任书所确定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镇中心学校将于年底进行综合考评。对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有关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和有关人员依法给予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凡由学校原因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