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习俗演变
春节习俗演变
春节的由来和习俗人们过春节常称为“过年”、“过新年”,可见“年”既是时间单位,也是节日名称,是年与年之间的大节。年是我国民间古老而又最为隆重的节日,尧舜时称“载”,夏代称“岁”,商代称“祀”,周代起称“年”,沿用至今(其间只有唐玄宗、肃宗二帝时一度称“载”)。过年的时间自汉武帝时确定正月为岁首,即以正月初一为新年,因这一天是一年之首日,故又称“元日”;又因此日始于旦,所以也称“元旦”。辛亥革命后改行公历,以11日为元旦,于是原称为“元旦”的农历正月初一即改称为“春节”。这样,原意为春季或春天节序的“春节”,即成为农历元旦的专称,并为后人所沿用,但人们仍习惯称它为“年”。
春节为一年诸节之首,是一年之中最具喜气氛围的节日。此日子时(23点)一到,人们即在家中厅堂设案,摆上供品,燃香点烛,恭拜“天公”,敬祀祖先。是时爆竹喧天,家家户户开门迎春纳祥,俗称“开正”。但因燃放爆竹有伤人、费钱、污染空气等弊端,近年来,鲤城市区禁止燃放爆竹。清晨,全家人纷纷起床盥洗,穿上早已准备好的新衣服。早餐合家吃面线加鸡蛋,吃蛋去壳,意在除霉气,迎吉祥,面线则象征福寿绵长。早餐后即出门走访邻居亲
友,见面笑逐颜开,互道“恭喜”,俗称“贺正”。对登门贺正的客人,主人心热情请甜:或吃糖果蜜饯,或喝甜茶咖啡,以示有个甜蜜的开端。是日街头巷尾、村前厝后,人来人往,喜气洋洋。
解放后,春节定为传统节日,放假三大,期间常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使佳节气氛更加祥和、热烈。 80年代以来,机关单位和社会团体多于正月初一上午举行春节团拜会,殊不知此俗泉州古时已有。清乾隆《泉州府志.风俗志》引宋代郡志所载云:“元正贺礼,乡老相约聚拜,省往复之烦。郡守、县令率僚属会焉。旧于贡闱,后于承天寺,至淳间(12411252年)乃即泮宫。邻里则各于侧近庵宇,会集齿长,岁推一人,具酒果为礼。今此礼废。”诚一美俗,惜废于清,喜复于今。
作为一个节日,春节一般仅指农历正月初一这一天,但与春节有关的民俗活动,却向腊月(农历十二月)和正月这两个月有所前伸和后延,时间长短,各地小一。在泉州,全民欢乐的气氛大致要延续到元宵,“十五元宵灯,十六煞了心”。其中又以初五为界,分为前后两个阶段,正如泉州俗谣所称:“初五隔开,初六舀肥。”初五后各就各业,农民也要舀挑粪肥,开始农作春耕。也有以初六为界,称“初五舀肥,初六隔开”。
正月初五这天,惠东的崇武,惠北的山腰,后龙、南埔等地,以及介于惠东、惠北之间的辋川村,还有一个只有其北邻莆田地区才有的特殊节日,其称呼各地叫法不一,或曰“吃大顿”,或曰“做大岁”,或曰:“无头节”,其由来各有个大同小异的民间传说,都称是明宗靖某年春节前,因倭寇偷袭,人们纷纷外逃,至次年的正月初五前,才先后回乡,于是就于正月初五这天补做“年兜”节(除夕),祭奠来不及逃难而惨遭倭寇杀害的亲人和抗倭捐躯的将士。清嘉庆《惠安县志.祥异》对明代嘉靖年间倭冠为患殃及惠安沿海地区的史实,有明确记载:“(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郡始有倭寇。三十五年,指挥童乾震御倭战几。三十六年,倭寇邑海滨诸乡。三十七年四月,倭薄(县)城,时城新筑,令林咸偕绅李恺、康惟心、张宇御之。……三十九年四月,倭攻崇武城,千户郭怀仁、朱紫贵失守。遂陷城,据四十余日,燔军民居,大掠而去(同书卷7《城池》则称‘焚毁杀掠殆尽’)”。可与民间传说相互印证。尽管有历史学家指出,明代倭寇队伍中也混杂有中国人,但民间的传统看法,普遍都是把这些倭寇视为来自海外的强盗。如果我们能对“吃大顿”、“做大岁”、“无头节”的节俗文化内涵加以认真的研究,在今天仍不失为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好教材。而穿插在庆贺性节日中的这种习俗,虽然与整体的欢乐气氛形成极大的反差,但乐中思悲,却可以增强我们在和平时期的忧患意识。所有这些,也许就是上述习俗能沿承至今的一种合理解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