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族研究
近十年明清宗族研究综述
常建华
(南开大学 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天津 300071)
摘 要:明清时期断代性综合研究以及闽粤、长江中游(鄂湘赣)、江南(江浙皖)、北方(晋冀鲁豫陕)的地域性宗族研究,展示出明清时期宗族组织普及的时间差与区域分布,地域性宗族的特殊性和一般性。最有挑战性的是华北宗族研究,北方宗族形态的特日渐清晰。受到乡约保甲的深刻影响,明代宗族乡约化,清代宗族受保甲影响出现族正,在闽台地区深入基层社会。宗族研究不应忽略族学、书院等地方文化内容。宗族的形成发展也与移民、开发联系在一起,祖先传说的故事结合地方社会才能深刻理解。解析祖先故事成为宗族研究的重要途径,族谱世系的早期部分也焕发出新的资料价值。田野调查与改变解读史料的方式在宗族研究中十分必要。
关键词:明清;宗族;族谱;祖先传说;乡约保甲
中图分类号:K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5X(2010)01-0085-21
A su mmary of stud i es on the cl an of the M i n g and Q i n g D yna sti es i n the l a st ten years
CHANG J ian-hua
(Center f or Chinese Social H ist ory Studies,Nankai University,Tianjin300071,China) Abstract:The co mp rehensive and regi onal studies on the clan of the M ing and Q ing Dynasties including Fujian and Guang2 dong,Yangtze River,J iangnan and the north reveal the ti m e difference of s preading and the geographical distributi on of the clan or2 ganizati on,regi onal clan’s s pecificity and general features.The most challenging study is the north clan whose characteristics in2 creasingly clear.Pr of oundly influenced by the co mmunity covenant and Bao-jia syste m,clan syste m integrated with co mmunity covenant in theM ing Dynasty.The clan elder e merged in the Q ingDynasty and extended t o the grass-r oots unit in Fujian and Tai2 wan.We shouldn’t ignore the l ocal culture in the clan study such as clan schools and acade mies.The f or mati on and devel opment of the clan linked with i m migrati on and area devel opment.Only co mbined with l ocal s ociety,the st ory of ancestral legends can be deeply underst ood.Analysis of ancestral legends beco mes an i m portant way t o clan study and the early part of the geneal ogy lineage sho ws ne w data value.It is necessary t o do field work and read the hist orical data fr o m different angles in the clan study.
Key words:the M ing and Q ing Dynasties;clan;geneal ogy;ancestral legends;community covenant and Bao-jia syste m
  有关明清宗族研究的学术史,笔者《二十世纪的中国宗族研究》①一文用相当大的篇幅,介绍了20世纪1998年以前的概况。这里想继续就1999年至2008年的明清宗族研究状况加以综述,为研究者提供便利。
一、综合性研究
明清时期或明、清两朝宗族的断代性综合研究,有几部专著问世。宋以后新宗族形态的重要特点是组织化,明代则是这一新宗族形态承上启下的重要历史时期。常
①《历史研究》1999年第5期。
②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参阅秦海滢:《常建华〈明代宗族研究〉》,《历史人类学学刊》第4卷,第1期,2006年4月;张艺曦:《评常建华〈明代宗族研究〉》,《明代研究》(台湾)第9期,2006年12月。
建华《明代宗族研究》②一书依据大量的明代文集、族
谱、方志等历史文献,从整体上综合性地把握宗族祠庙祭祖演变和形态,研究宗族制度与乡约推行的关系,着力论述士大夫重建宗族的理论探讨与具体实践。作者考证了明代宗族祠庙祭祖制度及其演变,注意区分明代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祠庙祭祖形态,提出宗族乡约化的概念,把宗族活动放在宋以后士大夫的化乡实践中认识,对著名学者宋濂、杨士奇、罗钦顺的宗族思想进行了探讨。书中内容多
以论文发表,有关宗族祭祖方面,《明代宗族祠庙祭祖礼制及其演变》①一文对明代祠庙祭祖礼制的内容及其演变进行了全面考证,指出洪武时期多次有祭祖方面的规定,《大明集礼》的规定具有“权仿《家礼》”和国家礼制象征的性质,《家礼》、《教民榜文》和胡秉中的主张在社会上更为流行,政府祭祖礼制的特点是认同朱熹《家礼》,这也反映了《家礼》被社会认同的现实。明代宗祠的建设与发展,是以《家礼》的普及和士大夫的推动为背景的。“议大礼”的推恩令导致的嘉靖十五年家庙及祭祖制度的改革,特别是允许庶民祭祀始祖,更在客观上为宗祠的普及提供了契机,强化了宗祠的普及。《明代墓祠祭祖述论》②一文提出,明代墓祠祭祖流行于南方地区,嘉靖、万历年间是明代修建墓祠较多的时期,与同时期宗祠的普遍化以及宗族组织化是同步的;明代墓祠是宗族形态的重要形式,具有组织族人的作用,明代士大夫一般认为墓祠祭祖是合理的。《明代家庙述论》③一文认为,明代的家庙,一般称为家庙或某氏家庙,建于居所附近,建筑宏丽,主要祭祀高曾祖考四代祖先,也有祭及五世、始祖者,设立家庙者主要是高中级官员,设家庙兴起于成化至正德年间,而发展于嘉靖至万历年间,尤以嘉靖朝为最,明代官员祭祖场所以家庙命名者属于少数。明代家庙形态主要是由朱熹《家礼》的祠堂之制和政府品官家庙规定制约的,也融和了官员对古典宗法制和宋儒主张的理解和选择。明代没有严格的家庙制度,设立家庙的官员往往在实践过程中加上了自己的主张,其基本倾向是祭礼从宽,变被动依制建庙为主动探讨宗法思想的实际操作和符合社会实际,因而推动了宗族制度的发展。科大卫《祠堂与家庙:从宋末到明中叶宗族礼仪的演变》④一文也从礼仪的角度论述了明代的祠堂与家庙问题。常建华《试论明代族规的兴起》⑤一文还探讨了明代出现族规以及同宣讲圣谕推行乡约的关系等
问题。何淑宜《士人与儒礼:元明时期祖先祭礼之研究》⑥指出,从宋代到明代,宗族合祀祭祖的中心,经历了由坟庵到祠堂的过程。
清代宗族研究。冯尔康《18世纪以来中国家族的现代转向》⑦一书共计10章,前4章的内容是清前期的,其中第1章清代宗族的特点,论述宗族的绅衿平民化,宗族与政权的密切关系,“敬宗收族”的努力与成效的不相适应;第2章清人“礼以义起”的宗法变革论,论述世道变异与家族理论和制度的更新,各种宗法论的立论与内涵,改革观念产生于社会实践和家族民众化;第3章清人“养为先务”的睦族观和家族通财观,论述以范氏义庄为楷模的建设家族公产的观念和追求,建设族产的睦族观念,关于家族通财观念的讨论;第4章清人谱法中求实际与慕虚荣的矛盾观念,论述谱法中尚实与尚虚的表现与内涵,家谱致误的原因与家谱的学术价值,清人修谱的个
①《南开学报》2001年第3期。
②《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
③冯明珠主编:《文献与史学———恭贺陈捷先教授七十嵩寿论文集》,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版。
④《历史人类学学刊》第1卷,第2期,2003年10月。
宗亲
泰山游记
⑤《明清人口婚姻家族史论》,天津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
⑥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博士论文,2007年。
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参阅刘懿萱:《评冯尔康〈18世纪以来中国家族的现代转向〉》,《暨南史学》(台湾)第10、11号,2008年7月。
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
⑩参阅郭松义:《读〈清代科举家族〉》,《中国史研究》2004年第1期。
λϖ中华书局2007年版。
λ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案研究———朱次琦的谱学成就。许华安《清代宗族组织研究》⑧是一部11万多字的书,分7章概述了清代宗族组织、族产、祠堂与祭祖、教育与教化、宗族管理、宗族的社会影响等问题。张杰《清代科举家族》⑨一书提出“科举家族”概念,利用新出版的大型资料汇编《清代硃卷集成》等资料,对科举家
族成员的构成,科举家族的经济基础、人文环境、日常生活以及由科举引发的社会流动、科举家族的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了研究⑩。何明星《著述与宗族:清人文集编刻方式的社会学考察》 λϖ一书借助张舜徽先生对600部清人文集研究的成果,通过对清人文集的编刻方式的统计分析,及与宗族的象征———族谱的编刊活动的比较,从社会学的视角探讨清人图书文化活动在宗族传承、科举教育和学术研究中发挥的轴心作用,揭示传统著述、编刊与宗族是一种相互适应的文化生态关系。1860年之后的印刷技术变革打破了这种生态关系,对著述、出版以及社会各层面的影响迄今尚存。
一些通论的专著中有不少明清宗族的内容。李文治、江太新著《中国宗法宗族制和族田义庄》 λω一书论述
 安徽史学2010年第1期
的问题有:中国封建社会时期土地关系的变化是制约宗法宗族制度发展变化的根源,宋代由门阀权贵等级性宗法宗族向一般宦室及庶民户类型宗法宗族制的过渡,明代宗法宗族制的体现形式及其基层政权性质,清代宗法宗族制的发展变化及其对封建社会的维护作用,清代族田的扩大及其对宗法宗族制的强化作用,明清时代各地区宗约族规的几种形式和内容,明清时代分家书及置产收租簿中所反映的族田事例。诸文基本上是旧作。钱杭《血缘与地缘之间———中国历史上的联宗与联宗组织》①一书相当篇幅涉及明清宗族,作者提出:由联宗形成的联合组织其实不是所谓“联族”,而是一个松散的地缘
性同姓网络。王铁《中国东南的宗族与宗谱》②一书叙述了中国东南(苏、浙、皖、赣、闽等省)王、张、陈、黄、周、吴、徐、朱、沈、顾、陆等11个姓氏的近百个大家族的历史,其迁徙、世系传承及分布。
冯尔康还发表了一些论文。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有《内阁全宗・刑科题本・土地债务》类档案,他利用其中属于嘉庆朝形成的几百件档案资料,写成《十八、十九世纪之际的宗族社会状态———以嘉庆朝刑科题本资料为范围》③一文,描绘18世纪末期19世纪初期宗族社会的细部状况,即宗亲间在生活各方面的互助、互救,宗族公共财产的管理、分配以及纠纷,族人的宗族意识和通财观念,清朝政府施行宗亲法的刑政状况及其对宗族的影响。关于宗族的自治性问题,他的《简论清代宗族的“自治”性》④一文认为,清代宗族活动具有自治的性质,宗族的自治,只是在政府允许的有限范围内进行的,并且在其内部实行宗法族长制,极其缺少民主成分,与近代自治团体不是一回事,故而谓其具有自治性,而不是近代概念的自治团体⑤。冯先生关于清代社会史的文集《顾真斋文丛》⑥,收录了《清代宗族制的特点》、《论清代苏南义庄的性质与族权的关系》、《族规所反映的清人祠堂和祭祀生活》、《清人“礼以义起”的宗法变革论》、《清人谱法中的求实际与慕虚荣的矛盾观念》等多篇宗族研究的论文。
宗族首领族长、族正问题研究有所突破。冯尔康《清代宗族族长述论》⑦一文细致考察了清代宗族族长,看到族长权力的限度,认为族长及其助手由遴选法产生,与宗子制的继承大不相同,其出任与否
以及能否久任,没有自主权,甚至会被免职,因而权威不会太高;族长及其助手的行事,应以族规、祖训为准则,又受族人会议的制约,权力有限,族长需要与族人会议密切结合,才能够很好地领导族人进行祭祖、修祠、修坟、修谱、处理族人纠纷等事务。常建华《清代宗族“保甲乡约化”的开端———雍正朝族正制出现过程新考》⑧一文指出,自宋代以后士大夫与国家主张以宗族、乡约、保甲治理基层社会,明代发生宗族乡约化,清代进一步出现宗族保甲乡约化,宗族因受保甲、乡约的影响更加组织化。清雍正四年(1726)出现的族正制正是这种宗族保甲乡约化的重要标志。本文通过解析新发现的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的两篇奏折以及朱批等资料,探讨了族正制出现的过程,并确定了族正具有宗族保甲乡约化的属性,进而阐发了对明清宗族特点以及宋代以后基层社会体系发展历史趋势的看法。
还有学者从不同角度论述了明清时期的宗族。族学方面,常建华《试论宋代以降的宗族之学》⑨一文重点探讨了明清特别是清代的族学,主要论述的内容是:办学宗旨、生源及择师,学制与教学,族学管理。认为族学是中国宗族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于宗族的普及教育与人才培养、宗族经济的流向、宗族的管理体制、宗族地位的保持及社会流动有着密切关系。对于宗族结构和功能的分析,不能离开对族学的探讨。宗族研究需要加强对包括族学在内的宗族教育的研究。宗族与经济方面,王燕玲《明清商品经济的发展与宗族组织的变化》⑩一文认为,商品经济的发展推动着社会变化,作为传统社会重要的宗族组织不是被动地接受打击,而是积极地去适应。作者以明清这一社会大变革时期为背
景,从土地、贫富、租佃关系三个方面探讨了宗族组织对商品经济发展的主动适应,揭示了正是这种主动性使得宗族组织在明清社会的急荡中趋于稳定。李江、曹国庆《明清时期中国乡村社会中宗族义田的发展》 λϖ一文论述了族田问题。杨选华《论明清封建宗族势力对社会经济的干预与阻碍》 λω一文认为宗族对经济的作用是负面的。
①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
②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③《中国史研究》2005年第1期。
④《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
⑤参见冯尔康:《清代宗族、村落与自治问题》,《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笔谈”。
⑥中华书局2003年版。
⑦《江海学刊》2008年第5期。
国产999⑧《河北学刊》2008年第6期。
⑨《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1卷,天津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
⑩《云南社会科学》2002年第5期。
λϖ《农业考古》2004年第3期。
λω《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
λξ《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2年第6期。
λψ《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05年第2期。
谢仲礼《族谱与宗族边界》 λξ、谢长法《明清时期族谱的教化功能刍议》 λψ、罗美洁等《试析家(族)谱对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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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中后期及民国教育的影响》①等文章,探讨了族谱与宗族的定义、族谱的教化功能和影响。张弘、靳力《宗法宗族制度下明清时期的妇女婚姻生活》②、侯宣杰《明清商人会馆中的封建宗族文化探微》③、张立高《试论明清宗族恤孤》④、李绪龙《论清代社会秩序的维持———以宗族伦理制度为
视角》⑤、潮龙起《从清代宗族的社会控制看会党的发展动因》⑥等文章,论述了宗族与妇女婚姻生活、会馆与宗族文化、宗族恤孤、宗族伦理、宗族与会党等问题。
此外,温春来《中央王朝的开拓与少数民族地方政权承袭制度的演变———对明代贵州水西彝族宗法制的再思考》⑦一文指出,既往的许多研究采用嫡长子为大宗、其余众子为小宗,层层分封的宗法制原则来解释贵州水西彝族的政治制度,本文梳理、考辩有关彝、汉文献,认为水西彝族本来采用的是轮替继承的承袭制度。嫡长子继承制是在明代中央王朝的干预下才逐渐形成的。吴一焕《清代朝鲜明遗民的寻宗访祖与修谱活动述论》⑧一文指出,明清之际有大批不愿臣服于满清政权的明朝仁人志士逃到朝鲜,做起了遗民。他们普遍有着强烈的祖先崇拜观念,不能忘却故国宗族、先祖,在东国开展祭祖、修谱等宗族活动。并就修谱的情形、时间、原因、特点等进行了论述。
功和能日本学者的研究值得注意。井上彻著有《中国的宗族与国家礼制———从宗法主义角度所作的分析》⑨,研究明清宗族的形成问题。该书正文由三部构成,分别探讨宗法主义、明朝的宗法主义政策、宗族在地域社会的扎根等问题⑩。井上彻与远藤隆俊合编《宋—明宗族の研究》 λϖ,收入的明清宗族论文有田仲一成《明代徽州宗族的社祭组织和里甲制》、铃木博之《明代徽州府的户和里甲制》、臼井佐知子《明代徽州族谱的编纂———宗族扩大组织化的样态》、熊远报《宗族资产的形成及其展开———以明清期徽州洪氏光裕会为中心》、片山刚《明代珠江三角洲的宗族・族谱・户籍———围绕宗族的言说和事实》、中纯夫《关于火葬的若干问题———以明清为中心》,共计6篇,笔者作了述评
λω。
二、闽粤宗族研究
近年来宗族研究多采取区域史的路径,闽粤宗族研究重视民间资料与田野调查,特鲜明。
(一)福建宗族研究
福建宗族研究讨论的问题比较具有多样化。在探索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与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等问题时,傅衣凌教授对传统中国墟市与社会结构的关系问题上,认为中国资本主义之所以得不到发展,中国封建社会之所以长期延续,根本原因在于乡族势力的制约。施坚雅
(C.W.Skinner)研究中国市场体系得出的最为重要的结论之一,是市场行为在型塑乡村社会文化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刘永华《墟市、宗族与地方政治———以明代至民国时期闽西四保为中心》 λξ一文以施坚雅与傅衣凌的讨论为出发点,试图进一步厘清市场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复杂关系。他讨论了明清以来的中国墟市经历了何种发展,这种发展对于乡村社会又有哪些影响;社会结构与地方政治对于理解墟市发展有何重要意义。认为明清以来中国墟市的发展及其对乡村社会的深入影响,从总体上说乃是个无可争辩的事实,但是,在对市场进行任何有说服力的讨论之时,都不应将市场从当地的社会文化结构中剥离出来,因为脱离了这些社会文化结构,我们也许根本无法理解一些墟市的运作与发展逻辑。乡族经济方面,郑振满《明清时期闽北乡族地主经济》 λψ一文
①《重庆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诗歌朗诵 中华颂
②《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2001年第2期。
③《安庆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
④《喀什师范学院院报》2005年第1期。
⑤《巢湖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
⑥《江苏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
⑦《贵州民族研究》2004年第3期。
⑧《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2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
⑨井上彻:《中国の宗族と国家の礼制———宗法主义の视点からの分析》,东京研文出版2000年初版。中文版由钱杭翻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8年出版。
⑩参阅常建华:《井上彻著〈中国の宗族と国家の礼制———宗法主义の视点からの分析〉》,《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3卷,中华书局2001年版。
λϖ汲古书院2005年版。
λω常建华:《井上彻、远藤隆俊编〈中国宋—明宗族的研究〉》,《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7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
λξ《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
养植物λψ《清史研究》2003年第2期。
λζ《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1期。
指出,明清时期由于乡族组织与地主经济的直接结合,使已经衰落的私人地主经济得到了强化,同时也阻碍了阶级分化与阶级斗争的正常发展,延缓了封建的土地关系及社会关系的解体过程。周玉英《从文契看清代福建农村家族经济》 λζ一文认为,文契揭示了清代农村家族经济的一些特点:地权分散,这是遗产均分制造成的;子孙可以典卖遗产中个人受益权,但需尽必要义务;遗产继承中存在的抽长制,是封建宗法残留,而“膳田”、“寡守田”
 安徽史学2010年第1期
等则是一种社会保障机制。陈支平《清代泉州黄氏郊商与乡族特征》①一文认为,所谓的族商并不是
在家族内普遍分布的,他们以最近亲的血缘关系为核心,逐步扩大到本家族、本宗族以及姑表亲戚,进而再向以地缘为纽带的同村、同乡、同县以及同府、同省的关系发展。郊商以其比较雄厚的经济实力,积极参与地方社会和乡族组织的各种事业,使得他们同士绅阶层一道成为清代维护稳定甚而控制民间基层社会和乡族组织的两个主要力量。
闽台的移民与宗族问题。陈支平《福建向台湾移民的家族外植与联系》②一文认为,明清以来福建居民不断向台湾迁移,新移民的家族在台湾得到了比较迅速的拓展。他们通过许多不同的形式与福建原乡的家族、乡族保持着一定的联系。这种状况在中国的移民史上是比较少见的。相近的论文还有陈支平《从碑刻、民间文书等资料看福建与台湾的乡族关系》③。何绵山《清代台湾家族的形成》④一文论述了清代台湾家族的形成。乔素玲、刘正刚《清代台湾与四川移民家族发展比较》⑤一文对台湾与四川移民家族进行了比较研究。
宗族与风水的关系也有研究。陈进国《风水信仰与乡族秩序的议约化———以契约为证》⑥一文以福建的风水契约为基本资料,探讨风水信仰与传统乡土社会的秩序构建的密切关系。论述了契约文书所反映的三个观念层面的问题:旧坟买卖与乡土社会之风水信仰图式的意义转换,远祖墓地风水的象征营造与家族和房派的认同层级的变化,乡族势力如何借助风水观念图式参与乡土社会的秩序控制。随着风水观念在传统乡土社会的“深耕化”,乡土社会秩序的构建模式部分地受到了风水观念图式的先在的制约和安排,从而在“破坏/整合”之相对的向力之中维持其一种动态的平衡机制。陈启钟《风生水起——
—论风水对明清时期闽南宗族发展的影响》⑦一文指出,风水之说,超越生死,成为人世与冥界、祖先与子孙间的联系,除负有孝道伦理的意涵外,更具备现实利益的功能,而风水的功利性,即是其能盛行于中国社会的关键。由于风水具有排他性,并牵涉到宗族发展的兴衰存亡,这使得各个宗族汲汲于此一资源的争夺,也因而导致在宗族与宗族间,产生诸多的纠纷,并往往演变为激烈的冲突和械斗。他的硕士论文探讨的就是闽南宗族问题⑧。
此外,陈进国《理性的驰驱与义利的兼容———宋明理学与东南家族社会经济变迁简论》⑨一文还对理学与东南家族组织的建祠及修谱的关系,理学与东南家族的文化教育的关系,以及理学与东南家族商人的经济伦理关系作了考察。王日根《“外患纷起”与明清福建家族组织的建设》⑩一文认为,明清福建家族的发展与包括海禁政策等一系列“外患”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王日根《读书仕进是提升明清家族社会地位的基本途径》 λϖ一文系依据明清福建几部族谱的分析。张先清《明清宗族社会与天主教的传播———一项立足于东南城乡的考察》 λω一文认为,天主教渗入家族后,家族成员之间的内在的联系就为天主教提供了可靠、稳固的纽带。罗庆泗《明清福建沿海的宗族械斗》 λξ一文论述了福建沿海宗族械斗的严重性和广泛性、基本原因和社会根源、特点及危害,重点探讨了沿海地区特有的人文、地理与械斗的关系。高昌洙《闽西客家宗族研究》 λψ通过对闽西上杭丘姓宗族的历史人类学考察,展现了丘姓宗族在不同时代背景下的生活层面。
①《中国经济史研究》2004年第2期。
②《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4年第2期。
③《台湾研究集刊》2004年第1期。
④《华夏文化》2004年第3期。
⑤《西南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
⑥《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4年第4期。
⑦《新史学》第18卷,第3期,2007年9月。
⑧参见陈启钟:《明清闽南宗族意识的建构与强化》,台湾南投:暨南国际大学历史学研究所硕士论文, 2002年。
⑨《东南学术》2001年第6期。
⑩《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2期。
λϖ《安徽史学》2008年第5期。
λω卓新平主编:《相遇与对话:明末清初中西文化交流国际学术研讨会文集》,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年版。
λξ《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1期。
λψ厦门大学2006年硕士论文。
λζ《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3卷,中华书局2001年版。
λ{《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6年第1期。
常建华探讨了福建宗族的组织化问题。他的《明代福建兴化府宗族祠庙祭祖研究———兼论福建兴化府唐明间的宗族祠庙祭祖》 λζ一文指出,五代时期福建兴化府的宗族祭祖带有佛教的彩,南宋的朱熹提出了一个系统的祭祖制度,加速了宗族祠祭祖先脱离宗教的独立化趋势。在朱熹《家礼》的影响下,在仙游地区出现了“族祠”这一名词,宗族依照朱熹在《家礼》中的模式祭祖并购买土地以支付祭祀费用。在明朝建立独立的族祠更为普遍,人们尤其是士大夫热衷于族祠礼制关系、族祠祖先龛位如何安置的讨论。兴化族祠的设置一般是由族中绅士倡导,族人响应,族长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族祠的设置是共设五室,中室祭始祖,左右祭祀支祖。常建华《近代闽台族正制考述》 λ{一文认为,嘉庆、道光以来,闽台地区一直是清朝着力实行族正制的地方。
・近十年明清宗族研究综述・